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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颁发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1]1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固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全市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各类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两基”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67%,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01%以内,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6.36%,初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以上,“两基”人口覆盖率达100%。教育强县(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原州区、隆德县和彭阳县实现了“教育强县(区)”目标。民族教育健康发展。小学、初中回族学龄少年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9.99%和97.83%,全市21所学校进入自治区“百所回民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将普通高中全部办在县城的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1%,固原一中等5所高级中学被评为省级示范学校。全面开展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中职在校学生达到1.8万人,东部联合办学取得显著成效。成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稳步发展,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市幼儿园达到63所,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77.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49.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9.6%。学校布局不断优化。合理撤并了一批农村学校,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重点工程,学校面貌和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学历层次显著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了以“三种模式”覆盖农村中小学的“校校通”目标,小学、中学计算机生机比分别达到24:1和12: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了“三免一补”政策,国家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领域内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材教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战略转型期,也是加快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治区支持固原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落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将为我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将六盘山区列为全国11个连片特困地区之一重点扶持,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生态移民等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十一五”时期奠定的良好基础,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经济落后,地方财政和社会支持教育能力较弱,教育投入不足和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县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差异较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学前教育的现状与群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乡(镇)幼儿园发展缓慢,县城幼儿园入园难等成为影响民生的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大城乡幼儿园建设力度势在必行。教师队伍建设任务艰巨,结构性短缺、年龄偏大,城市 “择校热”、“大班额”与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线,以质量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使命,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规划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市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教育毛入园(班)率分别达90%、70%和60%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0%、93%以上,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方面的初步均衡。
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6%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保持在4000人以上。
2015年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各级各类教育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与少数民族自然人口比例相当。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进展,改革试点成效显著。人力资源得到持续开发,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以上。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略)

三、“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作为“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认真实施《固原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到2015年,全市每个乡(镇)新建或改建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一批村级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积极落实学前教育优惠政策,让农村每一个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把市区、县城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区规模化、标准化幼儿园达到14所,每个县城标准化幼儿园达到3-5所,新建的大型居民小区配套设置一所公、民办标准化幼儿园,创建一批示范性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和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合理撤并一批农村学校,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原则上保留一所初中。根据实际需要在县城新建一批中、小学校,解决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到2015年,全市初中调整到72所,小学调整到920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趋于合理。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师资配备为关键,加大政府扶持和校际之间支援力度,通过教师、校长定期交流、教学资源互享等手段,增强农村薄弱学校发展活力,提高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
(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科学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项目,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实施标准化高中建设工程,完成固原一中二期工程建设和条件装备,争取扩建固原二中,每个县(区)建成1-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学校,发挥办学优势,支持特色发展,深入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适应全市支柱产业发展和新形势下社会发展需求为着力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完成固原市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中职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加大与东西部合作办学力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的发展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加快培养职业教育急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把市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全市职业教育骨干示范校和综合实训基地,把4县职业教育中心建成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五)关心重视特殊教育
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市特殊教育中心扩建工程,改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等基础设施,提升办学层次,将其建成全市特教示范校。建立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中心,为残疾儿童少年创造自立自强的发展条件。落实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政策,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职业教育能力。
(六)优先发展民族教育
继续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回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固原回中办成全市乃至全区民族示范学校。实施“回民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计划”,通过在职培训、选派培养、挂职锻炼等形式与途径,加快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养步伐,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在全市回民中小学挖掘开发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校本课程,引导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实教师队伍,改善教师学科结构,全面提高民族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注重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模式与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到2015年,使85%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活动。积极开展德育示范校、和谐校园创建和中华经典诵读、校园童谣传诵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在全市中小学普及《固原市地方课程教材》的应用,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家乡的人文情怀。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导向为主的非学历教育,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与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开放,提高教育资源社会共享率。倡导全面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
(九)支持发展民办教育
切实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积极支持民办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重大教育改革试点
“十二五”期间,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发展3项重点教育改革试点,力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1、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主动服务”的管理模式。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有计划的补充幼儿园教师。建立学前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保证公办幼儿园运转,将幼儿园建设、园长和教师培训、扶持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建立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制度,力争让所有儿童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市区、彭阳县为主开展先行试点。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以彭阳县为试点,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改革、结对帮扶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小学管理水平。到2013年,使彭阳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成为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累经验。
3、民办教育发展改革。着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支持办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民办学校,重点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中职教育。2012年前,完成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优惠政策等文件的制定,建立民办学校奖励补助和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个人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教育。到2015年,民办幼儿园幼儿人数达到全市幼儿人数的50%以上。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审批制度、年检制度和教学督导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二)加强教师队伍健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补充和退出政策,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安置工作,多渠道补充教师。积极落实偏远地区农村教师津贴补助政策,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宿和生活条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十百千计划”,造就10名左右在西部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型教师,100名左右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1000名左右在中小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开展“树师德新风,促质量提高”、创先争优等活动,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奋发进取的教师队伍。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力度,营造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立并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和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轮岗交流制,提高校长队伍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实施普通高中、义务教育薄弱校、教师周转宿舍、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等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到2012年底,使全市中小学现有危房全部得到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把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落实学校建设规划和标准,落实学校建设减免税费政策,降低学校建设成本。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建设一体化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县(区)为基础、一线教师积极参与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不断促进教师更新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应用信息技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加强教育交流合作
主动加强与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学校的联系,寻求建立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鼓励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建立校际间的交流合作。加强闽宁教育对口帮扶工作,互派学校管理干部和一线教师挂职锻炼和教育交流。建立城市与农村、示范与薄弱、中心与偏远学校之间教师、管理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交流,组织实施好教育涉外项目工作。
(六)深入推进教育移民
把教育移民作为我市生态移民开发的重要驱动力,加强统筹教育移民过程中人口迁入地与迁出地教育同步协调发展。把教育移民和学校布局调整纳入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之中,为移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提供便利。实施面向移民子女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中职教育东西部合作联合招生办学,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中职学生,实现稳定就业。
(七)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实施“中职学生免费教育计划”,助学资助面达到100%。全面实施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八)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进一步落实县(区)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职责,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努力增加社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逐年加大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督导、师资培训、学校安全等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优先发展
各县(区)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二)建立考核和决策机制
把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作为各县(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健全教育工作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各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展教育的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进一步加强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推动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专职督学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教育投入情况的督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导。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全面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增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加强预案制定、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及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投入,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抗震防灾预演、周边环境治理、食品卫生督查、校车使用和交通秩序等方面为学校提供保障并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学校要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和用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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