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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政文〔201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郑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制度

为规范城乡规划审批与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城建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郑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主要审议郑州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地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用地性质调整及城市“六线”的调整、城中村改造等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二、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非重要地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一般项目(不含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主要审议以上除城建主管副市长主持审查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街坊控规、工业及仓储类项目控规及一般市政设施项目等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各相关局委、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保密局、市轨道办、市人防办、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市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净化公司、市电力公司、市建投公司、市热力公司等单位。各单位需固定与会人员,原则上为各局委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各成员单位可选派2人作为审查小组成员,每次会议各单位应由不少于1名固定成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组织市政府城建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市政府办公厅五处组织,会议地点设在市政府会议室。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局召开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原则上每周五上午召开,会议地点设在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局长及主管副局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五处相关负责人、市政府联审联批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五、报送审批程序
(1)市规划局对拟提交会议审查的议题进行汇总,提出会议召开的时间,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召开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
(2)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局主持召开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由市规划局整理各审查项目的专家评审会纪要、公示登记表、控规联审联批会议记录及控规联审联批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经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政府城建主管副市长审阅,形成市政府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存档。
(3)控规项目经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审查通过并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
(4)控规批准后,报市人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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