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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穗府〔2012〕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抓好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共识,统一思想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之年。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坚决兑现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对确保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对此要加强共识、统一思想,根据市“十二五”规划和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把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用心做事、坚持为民”的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强化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意识,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在抓落实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把任务、项目、措施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并抓好督促检查。分管市领导要经常检查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落到实处。

三、加强合作,协调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不推诿、不扯皮、不折腾。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积极主动,组织参与单位推进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先行协调,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报请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各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和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在2012年2月15日前将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计划上报市府办公厅,并建立健全内部督查反馈制度,实施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现场抽查,按要求向市府办公厅反馈落实进展情况。市府办公厅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制定实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查考评方案,并且从2月底开始,按照“每月一报、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进行全面检查”的要求,加强对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对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5%;外贸出口总值增长8.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3%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5%、3%和3%以上;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外经贸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统计局、物价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全力推动总投资714亿元的101个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新广州·新商机”推介会签约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开工、早日建成,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城投集团)

3.开展“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提高广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做旺旅游、美食、购物、会展等消费市场,培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新型消费业态,促进消费持续增长。(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体育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协作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4.帮助企业疏通进出口渠道,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国资委、工商局、侨办、贸促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制定配套政策,发挥每年40亿元财政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和低碳化。(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环保局、外经贸局、国资委、金融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6.加快建设民间金融街、国际商品展贸城、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医药港等一批现代服务业载体项目。

(1)民间金融街。(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金融办)

(2)国际商品展贸城。(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金融办)

(3)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海珠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

(4)国际医药港。(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金融办,广药集团)

7.建设花都汽车制造基地100万辆乘用车和96万台汽车发动机、增城30万辆整车项目、广汽乘用车生产研发基地、南沙乘用车基地扩建,推进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飞机维修基地等项目建设。

(1)花都汽车制造基地100万辆乘用车和96万台汽车发动机,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飞机维修基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花都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外经贸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海关,广铁集团,省机场集团,广州交投集团)

(2)增城30万辆整车项目。(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增城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外经贸局、国资委、规划局)

(3)南沙乘用车基地扩建项目。(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外经贸局、国资委、规划局,南沙区政府)

(4)广汽乘用车生产研发基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

8.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光电科技产业基地、华南国际新材料产业等基地。

(1)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

(2)光电科技产业基地。(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

(3)华南国际新材料产业基地。(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从化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

9.实施传统优势产业百强提升行动,巩固振兴广州“老字号”。推动中医药、钢琴、音响、皮革皮具、纺织、珠宝、食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擦亮“食在广州”金字招牌。优化改造商业批发和集贸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千年商都”向“现代商都”转型升级。(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交委、规划局、工商局、国资委、旅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0.大力推进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建设。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规划局、外经贸局、“三旧”改造办)

(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南沙区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增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11.大力推进六大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建设。

(1)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天河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国资委、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城投集团)

(2)琶洲会展总部功能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海珠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3)白云新城商贸文化功能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局、规划局、工商局、金融办、民防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4)白鹅潭现代商贸功能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卫生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5)城市新中轴线高端服务业功能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海珠区、天河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6)广州(黄埔)临港商务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黄埔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广州港务局)

12.大力推进九大创新型产业发展区建设。

(1)中新广州知识城。(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市府研究室)

(2)天河智慧城。(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天河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3)广州国际创新城。(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金融办、“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4)空港经济区。(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广州空港委,白云区、花都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国资委、规划局、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广州海关,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5)广州南站商务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城投集团)

(6)广州文化产业基地。(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7)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外经贸局、卫生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广州空港委,广药集团)

(8)越秀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9)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从化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土地开发中心)

13.大力推进九大功能性发展平台建设。

(1)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外经贸局、物价局)

(2)产权交易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广州交易所集团)

(3)科技创新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

(4)人才交流培养平台。(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侨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5)检验检测认证平台。(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工商局)

(6)商务服务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

(7)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8)先进制造业发展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9)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三)促进外经贸转型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

14.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15.继续办好“新广州·新商机”推介活动,吸引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国资委、金融办、侨办、协作办,广州空港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16.发起设立“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承办好世界大都市协会2012年董事年会。(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市外办;参与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旅游局、城管执法局、口岸办、社科院,市政府新闻办,团市委,岭南集团,市城投集团)

17.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化和广佛肇经济圈建设,促进广州与周边地区战略合作,统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现产业错位协调发展。(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金融办、协作办、地铁总公司)

(四)倾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18.推动广州国际金融城、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航运交易所等金融平台建设。

(1)广州国际金融城、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海珠区、天河区政府,广州交易所集团)

(2)广州航运交易所。(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广州港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金融办)

19.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双百工程”。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建设股权投资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汽车金融、贸易金融、航运物流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推进社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承办2012广东国际金融博览会,扩大广州金融影响力。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金融合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外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五)助推企业做强做大。

20.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董事会制度和企业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文资办)

21.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型创新企业发展。(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选择100家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企业500强和服务业企业500强,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局、国资委、旅游局、金融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六)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23.完善低碳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制定相应规划指引。(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法制办,市府研究室)

24.推动高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建设一批低碳产业基地,打造低碳经济的龙头企业。(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国资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25.继续推进“退二”企业搬迁和“双转移”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参与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统计局、安监局、“三旧”改造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26.抓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规划局、供销总社,各区、县级市政府)

27.实施建筑节能和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办,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28.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建设低碳社区,构建低碳交通体系,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交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29.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广州质量”。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资助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力争80家以上国内外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广州,完成150项以上标准及技术规范制(修)订,叫响“广州标准”。加快建设质量技术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新建2个国家质量检测中心。(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建委、国资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认真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30.稳定“菜篮子”价格。

(1)资助建设100家平价商店。(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供销总社;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对承担广州市场定向供应任务的种养基地、冷储基地和实行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的平价商店(专区)给予补贴。(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临时价格补贴。(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1.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将城镇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8%至10%。(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10%至14%;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对“六类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按不同类别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增加为7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60周岁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居住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购买200元和3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残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3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市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至11大项37小项;免费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2)免费为我市当年政策内怀孕生育的约10万户家庭提供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妇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33.资助普惠型学前教育。对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型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3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制度,筹集保障性住房4.5万套,新增解决1.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参与单位:市改革发展委、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建委、交委、规划局、物价局,广州供电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5.促进就业。发放6万张职业技能培训券,引导本市劳动者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约350元补助,帮扶18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6.继续做好北部山区镇村扶贫开发。年底所有被帮扶的贫困村年集体收入基本达到10万元以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基本达到5000元以上;贫困镇的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有较大提升。(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37.改善出行条件。

(1)优化新增50条城乡公交线路,与地铁接驳的公交线路比例提升到55%以上。(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交委;参与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地铁总公司)

(2)完善金沙洲、同德围道路基础设施;为主要地段人行过街天桥加建雨篷。(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交委、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白云区政府)

38.改善社区便民服务。

(1)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政府各部门实现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接入市民网页。(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政务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3)为50个社区配套安装自助金融终端设备。(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9.丰富文化体育活动。

(1)新建50个500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广场。(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建委、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体育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2)修建265条以上健身路径和126个篮球场,建设9项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新建绿道200公里,完善绿道的服务管理。(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建委、规划局、体育局、旅游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40.加强“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的管理维护。(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委、林业和园林局、体育局,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化市政府)

41.加快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完善就读技工院校资助制度,加强对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指导,力争全年新增就业30万人。进一步完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重点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42.大力推进国家、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发展公办幼儿园,确保2013年公办幼儿园比重达到30%以上。(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卫生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妇联、科协、残联,团市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43.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各区(县级市)通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44.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推进教育国际合作,引进高端教育资源。(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残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45.健全残疾人救助体系。(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残联;参与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46.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等各项校园安全措施。(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交委、质监局、法制办、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4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编办、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48.加快市第二老人院和市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福利机构建设运营。(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49.启动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倡导阳光健康的生活方式。(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50.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向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体育服务。(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51.推进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妇联,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52.以建设“幸福社区”为目标,推进社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深化街道社区和镇村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成街道“一队三中心”建设,开展特大镇、村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强化社区自治。(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参与单位:市编办、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城管委、人口计生局、政务办、信访局,团市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53.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建设市、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卫生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54.深化基层多元化服务改革创新,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建立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社区信息服务“六个一”工程建设。(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编办、科技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55.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流动人口“积分制入户”政策,推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子女教育、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外来务工人员覆盖,积极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村镇社会服务管理。(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一)完善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56.完成《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和上报工作,做好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规划管理,科学编制轨道交通、供电、供水、环卫、人防、水系岸线等专项规划。完成以中新广州知识城为核心的东部山水新城总体规划。优化花都、增城、从化城市副中心规划,辐射带动镇村协调发展。完成市级重要景观街区、道路、节点的规划编制,深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更好地形成人口、产业、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城市空间格局。(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口计生局、国资委、城管委、民防办、“三旧”改造办,广州空港委,广州供电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57.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全国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体系。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实施差别化和节约高效供地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重要民生项目和农村集体征地留用地需求。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强集体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盘活处置力度。用好城区关停工业企业的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民政局、环保局、农业局、国资委、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58.加强“三旧”改造的规划管理,完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三旧”改造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加快建设战略性基础设施。

59.重点推进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省机场集团;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广州空港委,白云区、花都区政府)

60.重点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出海航道三期工程建设,建成南沙港粮食及通用码头。(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广州港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南沙区政府,广州港集团)

61.争取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段全线通车。积极推动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广佛环城际等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交委、规划局,越秀区、荔湾区、番禺区、增城市政府,广铁集团,广州供电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62.加快地铁六号线、七号线、九号线、广佛线广州段建设进度,尽快启动十四号线、二十一号线等新一轮地铁线网建设。(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地铁总公司;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63.推进一批高快速道路建设,建成增从高速、广深沿江高速广州段二期。(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交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广州交投集团)

(四)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64.实施“天网工程”,建立统一联动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65.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规范市场管理。(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打假办;参与单位:市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66.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加大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联合执法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67.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6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69.大力强化公交优先,推进城区交通改善措施,重点整治27个交通“黑点”,提高道路畅通水平。多措并举改善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交委、建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委、物价局、林业和园林局、法制办、民防办、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地铁总公司)

70.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广告招牌。持续整治“六乱”,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规范工地施工和泥头车运营管理。加大城市管理立法和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参与单位: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着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建设智慧城市。

71.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络,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工程,筹建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和国际云计算中心。推动高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攻关。以智慧型产业为骨架,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打造网络商都,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72.以智慧型应用为目标,初步实现公共安全、电网、地下管线管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招投标等城市管理智能化。推进交通、医疗、社保等民生项目智能化。推进天河智慧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等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在各区(县级市)开展智慧社区、智慧乡村、智慧楼宇等试点工作。(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国土房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交委、卫生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局、规划局、城管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73.加快推进战略性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集群,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创新型骨干企业发展,组织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珠江科技新星,开展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推进科技金融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全面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国资委、金融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高地。

74.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实施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人才特区计划。(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办、科协)

75.拓展留交会功能,打造中国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第一品牌。实施引进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办、科协)

(四)完善开放型城市创新体系。

76.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6%以上。(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77.全力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加强与新加坡的合作,开展知识经济创新发展模式试验,力争落成一批高端项目。推进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与健康研究院扩建工程、中国科学院广州技术研究院二期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广州科学城的功能开发,高标准建设广州国际生物岛。(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

78.推进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建设,高标准建设广州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和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规划局,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政府)

79.发展重点领域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科技创新风险保险机制,扩充和运用好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平台,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型企业。(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国资委、知识产权局、金融办)

80.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产业化引导投入,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等激励政策,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城管委、工商局)

五、着力推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

(一)高标准做好新区规划。

81.推动完成《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编制城市、产业、土地、交通、人口、生态等专项规划。

(1)《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规划局、人口计生局、林业和园林局、外办,市府研究室,广州港务局,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2)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3)南沙新区产业规划。(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4)南沙新区土地规划。(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5)南沙新区交通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建委、交委,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市地铁总公司)

(6)南沙新区人口规划。(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人口计生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7)南沙新区生态规划。(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府研究室,番禺区、南沙区政府)

82.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使南沙新区成为国家实施海洋战略的重要基地。(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法制办、金融办,广州港务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胆先行先试。

83.充分发挥南沙实施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的优势,推动与港澳的合作发展,率先形成与港澳接轨的营商环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创新南沙新区的开发模式。大胆借鉴港澳等先进地区的管理机制,创新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试点。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南沙新区立法,为南沙新区长远发展提供政策法律保障。(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外办、法制办、金融办、侨办)

(三)扎实做好起步区建设。

84.围绕60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积极开展全球招商,大力引进高端优质项目。完善公共交通线网、高快速路、疏港铁路和海港、河港、航道等基础设施,打通连接珠三角周边城市和港澳地区的交通节点。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开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生态城市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工程建设,使起步区成为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示范。(分管市领导:曹鉴燎;牵头单位: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卫生局、规划局、外办,广州港务局)

六、着力构筑岭南特色的生态城市

(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85.加快广州市环境监测与预警中心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将pm2.5指标监测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加大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国资委、城管委、规划局、气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86.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87.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经贸委、交委、城管委、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88.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深化水环境治理。

89.建设大江大河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治理,推进江海堤防加固达标建设,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应急备用水源、花都北江引水工程和中心城区北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备用水源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建立地表水环境长期动态监测系统,推进重点水库入库河流水质监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城管委、城管执法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水投集团)

90.完成东濠涌二期主体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水投集团)

91.基本完成荔枝湾涌三期大地涌段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荔湾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92.加快河涌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大力整治“水浸街”。完善截污管网,年内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以上。(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水投集团)

93.启动建设6个新湖。

(1)花都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花都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2)云岭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从化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3)金山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4)天河智慧城水系。(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天河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城管委,天河科技园管委会)

(5)知识城起步区人工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6)挂绿湖。(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增城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

94.启动建设6个公共沙滩泳场。

(1)流溪湾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投集团;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从化市政府)

(2)沙贝湾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投集团;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白云区政府)

(3)南沙滨海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

(4)从化新温泉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从化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

(5)琶洲湾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投集团;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海珠区政府)

(6)天河公共沙滩泳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天河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广州港务局,广州航道局)

95.打造珠江、增江、流溪河、滨海岸线景观,凸显岭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水城”。(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治水办;参与单位: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加强废弃物处置和利用。

96.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建筑废弃物规范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从源头推进垃圾减量。(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供销总社,各区、县级市政府)

97.加快李坑、兴丰等垃圾填埋场、发电厂、综合处理厂建设。(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规划局,白云区、番禺区政府)

98.加快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规划局,白云区政府)

99.创新垃圾处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筹建番禺、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萝岗固体资源再生中心,力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零增长,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保持100%。(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供销总社,各区、县级市政府)

(四)提升城市森林绿化水平。

100.完善森林、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等自然生态系统,切实保护古树名木,构筑“一城两围三纵四横”的城乡一体绿地网络体系。着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和森林资源保护五大工程。建设保护好239万亩生态公益林。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确保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1.66%以上。(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旅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01.实施花园建设计划。

(1)市重点推进麓湖花园、珠江花园、岭南花园、白云花园、海珠花园建设。(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参与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2)每个区(县级市)兴建一个以上花园。(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参与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102.实施城市主干道、人行天桥、建筑物天台、主要标志性建筑周边绿化美化。完善绿地系统和城市绿廊花廊建设,推进社区公园建设。(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参与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五)开展生态城市建设试点。

103.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初具规模”的实施步骤,每个区(县级市)建设一个不同主题的生态示范区。

(1)增城、从化、花都重点建设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和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增城市、从化市、花都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2)海珠重点开展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建设。(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海珠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3)番禺重点开展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区和水上绿道建设。(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番禺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4)广州开发区、南沙新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个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增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5)中心城区重点建设生态型社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6)东部山水新城和南沙新区重点建设生态新城示范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

七、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104.大力推进从化万花园、南沙都市农业产业园、增城小楼人家、花都“花之都”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建设水稻、蔬菜、水果、花卉、水产5个万亩示范基地和1个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等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立市外供穗“菜篮子”生产基地。加快发展种子种苗产业、观光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委、林业和园林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协作办,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二)实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

105.完善全市村镇规划体系,合理安排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乡村空间布局,着力保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06.实施名镇名村工程,市重点推进3个名镇、4个名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保洁和绿化水平,增加农村休闲度假功能。(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旅游局,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107.全面完成新一轮1200公里村道建设任务。(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08.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北部山区43个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09.加快山区农村光纤入户,提高山区农村无线通讯服务质量。(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0.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加快普及无害化粪池和卫生厕所。(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参与单位:市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1.继续推进乡镇路灯建设工程。(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建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广州供电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城投集团)

(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12.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站。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3.实施面向农村地区学校的“名校对口扶持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4.基本完成25所中心镇医院、镇卫生院和370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构建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圈。(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农业局、规划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5.普及“农家书屋”,扩大农村“十里文化圈”覆盖面。(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116.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新型农民8000名。(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

(五)完善城乡一体化长效机制。

117.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林权“四权”合法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完成兑现农村留用地历史欠账,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参与单位:市建委、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18.整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19.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分管市领导:贡儿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20.全面完成广州与梅州、阳江、茂名对口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做好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协作办;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

121.做好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着力提振广州城市精神

(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122.进一步完善文明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向镇村延伸、向深层次拓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新时期现代城市人文精神。发挥舆论在弘扬正气、扬善抑恶和道德伦理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倡导社会志愿服务和爱心互助,积极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整体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大力弘扬岭南文化。

12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深入挖掘、整合和利用岭南文化资源,重点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南越国历史文化、近现代革命史、华侨文化、宗教文化、广府文化和古城中心区文化品牌。按照“一山一江一城八个主题区域”的整体保护框架,加强对全市48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控制,重点加强长洲岛、黄埔古港古村、沙湾古镇、南海神庙、十三行、从化广裕祠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做好传统历史建筑、特色商业街等保护利用。(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房管局、民族宗教局、建委、侨办、“三旧”改造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124.鼓励岭南文艺精品创作,大力扶持粤剧粤曲、广东音乐、岭南美术的发展,启动广州粤剧博物馆等传统文化载体建设。保护发展民俗文化,重视对“三雕一彩一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扶持、保护和传承。科学设计和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新地标,打造一批具有广州风格的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魅力,展现城市精神。(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局、建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

12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广州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文化消费补贴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26.建设广州博物馆新馆和南粤先贤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办好中国(广州)星海合唱锦标赛、羊城国际粤剧节等重点文化节会活动。

(1)建设广州博物馆新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办好中国(广州)星海合唱锦标赛、羊城国际粤剧节等重点文化节会活动。(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点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交委、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天河区政府)

(2)建设南粤先贤馆。(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越秀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重点办、“三旧”改造办)

127.建设农民工博物馆。(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广州供电局)

128.建设“团一大”纪念广场。(分管市领导:陈如桂;牵头单位:市重点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交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三旧”改造办,团市委,越秀区政府,市地铁总公司、城投集团)

129.加强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建设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推进广州国际媒体港、广州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传媒出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之都。(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九、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130.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决定,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决议的实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分管市领导: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131.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立法。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和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委、信访局,萝岗区政府)

132.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覆盖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分管市领导:谢晓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努力建设服务政府。

133.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90%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分管市领导:王东;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134.推进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试点。(分管市领导:欧阳卫民;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努力建设阳光政府。

135.健全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政府微博等传播方式,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推进网络问政。(分管市领导: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参与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四)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136.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的监督检查。(分管市领导:邬毅敏;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务局、审计局、林业和园林局)

附件: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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