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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2贵阳观山湖公园春节灯会庙市活动亮灯仪式焰火表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2012贵阳观山湖公园春节灯会庙市活动亮灯仪式焰火表演定于元月20日19时30分在观山湖公园举行。为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确保焰火表演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届时将对观山东路(长岭北路至金阳北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2年元月20日19:00至20:00,观山东路(长岭北路至金阳北路段)中断交通,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过往车辆和行人请从长岭南路、黔灵山路、长岭北路、林城东路绕行。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焰火表演期间交通流量变化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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