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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级中医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要求,拟在2012年2月1日起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请各单位抓紧落实。在开展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工作中,有何情况,望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管红叶 联系电话:22121625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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