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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机关各处、委属各单位,各客运企业、各汽车客运站:

春运期间,深圳市46个公路客运站日均发班8000班次,高峰期每天达10000班次。为切实做好我市客运场站春运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行业2012年春运工作方案及运力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深交〔2011〕1118号)要求,遵照黄敏主任1月11日在宝安调研春运工作时作出的“尽快制定全市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操作规定”指示精神,按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协调有机制、运行有保障”的工作思路,委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操作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另,各辖区局务必把分片区包干、责任制方案按附件1表填报,并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5:00前报送市春运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操作规定

春运期间,深圳市46个公路客运站日均发班8000班次,高峰期每天达10000班次。为切实做好我市公路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行业2012年春运工作方案及运力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深交〔2011〕1118号)要求,按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协调有机制、运行有保障”的工作思路,现制定本操作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公路客运站安全监管,各辖区局应按照“专业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人站合一”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附件1):

(一)成立公路客运站自查自纠组,各公路客运站(含配客点,下同)站长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客运车辆进站资质、人车分流的封闭式管理、进站“三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资质、出站登记等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自纠。其中客运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岗位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二)成立驻公路客运站监管(排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各辖区局指定相关科(所)长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春运期间,抽查各公路客运站客运班车及驾驶员牌证、载客人数及班车进出站登记等情况,对场站运营加强监管。其中指定相关科(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所(科)长或分管站场公务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三)成立公路客运站安全生产督查组,由分片包干的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应机关科(组)长担任成员,主要负责督查各公路客运站、辖区交通事务所安全生产自查、排查及驻站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其中分片包干的局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科(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健全安全制度,确保监管到位

进一步健全公路客运站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辖区局要组织辖区公路客运站,将监管制度、工作职责等相关机制统一上墙。相关制度牌由委春运办统一制作。

(一)公路客运站“十不放行”制度。

1.三品检查不落实不放行;

2.车辆例检不合格不放行;

3.超过核定载客数不放行;

4.驾驶员配备不足不放行;

5.驾驶员状态欠佳不放行;

6.牌证不齐全有效不放行;

7.安全器材不配齐不放行;

8.票证使用不规范不放行;

9.车辆内外不整洁不放行;

10.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行。

(二)驻站交管员工作纪律。

1.驻站交管员必须持有效工作证上岗,做到规范着装,仪表整洁,在工作过程中不准出现吸烟、咀嚼食物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2.严格考勤纪律,杜绝上班迟到、早退、离岗、串岗现象;

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不得接收企业或检查对象的宴请、礼品、有价证券等;

4.不准超越职权干预客运站及客运车辆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戚朋友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5.秉公办事、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查处手续不齐全的进站客运班车;

6.遵守交通管理人员的其他管理规定。

(三)驻站交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公路旅客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负责监督客运站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检查工作职责,对出站客运班车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40%)并签名确认;

3.负责排查和妥善解决客运站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

4.负责维护客运站周边的运输秩序;

5.负责受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协助处理客运站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6.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生产督查制度。

1.督查组每天要深入分片包干的公路客运站开展督查工作。

2.重点督查内容:辖区驻站组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相关表格是否填报规范;公路客运站是否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存在违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做好督查记录,建立督查台账,明确每次督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督查内容,对每次督查情况要记录在案,督查人员须签名确认备查(附件2)。

4.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督查组报辖区局通报。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督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秉公处理,不得敷衍了事,徇私舞弊。

(五)公路客运站运力运量平衡报告及例会制度。

1.建立运力运量平衡报告制度

春运期间(节前),各公路客运站要于每天下午4点前,把本站客流情况报告辖区局。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过去24小时本站客流量、旅客滞留情况(滞留6小时以上)、未来24小时售票班次、未来24小时计划运力班次、已经落实运力班次(附件3)。各辖区局要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辖区内各公路客运站的运力运量情况以及春运证(含加班证)办理情况,报委春运办(传真:83168167,电子邮箱:szchunyunban@126.com)。

2.落实运力运量平衡两级例会制度

春运期间(节前),各辖区局要每天召开一次运力运量平衡例会,对辖区未来24小时的运力运量平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主要议题:客运站和客运企业汇报运力、运量情况及未来趋势预测;春运证(含加班证)的办理情况。对于运力缺口未能解决等问题,要及时报委春运办。

委春运办要及时研判全市运力运量平衡情况,调配应急运力,确保公路客运运力得到保障。

三、完善台账制度,落实监管措施

各监管单位、公路客运站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台账制度,以备查验。

(一)各公路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流程,按照“四张表”的模式,做好台账。

1.对进出站车辆严格按照《发班客车驾驶员检查表》(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写核对;对始发车辆,要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填写《深圳市汽车客运班车报班例检记录表》(附件4),并签章确认备查。

2.严格按照《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附件5)的要求(纸张规格统一使用a4纸),安排专人专职,对所有出站车辆进行逐项检查,检查者签名确认,并分别与封面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二)各辖区局、客运管理局须加强对客运站及进出站客运班车的安全监管。

1.各辖区局、客运管理局须安排人员,按照《深圳市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表》(附件6)要求,每天对辖区公路客运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整改。

2.委统一制作《客运车辆监督卡》,内容包括常见交通运输违章行为及监管单位值班、投诉电话等。由各辖区局组织公路客运站向乘车旅客发放,并张贴在班车醒目位置,鼓励乘客对司乘人员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

3.在春运期间须安排人员,进驻所管辖的公路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公路客运站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驻站人员须按照《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客车出站抽检表》(附件7)的要求,对出站客运班车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40%)并签名。对抽查中发现不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准放行,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公路客运站立即整改,经驻站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放行。抽检表于当天17:00前将该表格汇总上报本单位,再由本单位于当天18:00前汇总上报委安全处(传真:83168034,邮箱:szanjichu@163.com)。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1.交通运输局安全排(督)查责任分工表

2.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督查登记表

3.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运力运量平衡日报表

4.深圳市发班客车驾驶员检查表

5.深圳市汽车客运班车报班例检记录表

6.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1)(略)
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2)(略)

7.深圳市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表(略)

8.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客车出站抽检表(略)

附件1
交通运输局安全排(督)查责任分工表

序号

片区组

名称

分片包干的局领导

局督查组

组长

驻站监管(排查)组组长

公路客运站

名称

1

  片区组

 

 

 

 

2

  片区组

 

 

 

 

3

  片区组

 

 

 

 

4

  片区组

 

 

 

 

5

  片区组

 

 

 

 

6

  片区组

 

 

 

 

7

  片区组

 

 

 

 

8

  片区组

 

 

 

 



附件2
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督查登记表

督查组名称:

督查时间

督查地点

发现问题

督查人员签名

客运站及驻站组负责人签名

整改情况

 

 

 

 

 

 

 

 

 

 

 

 

 

 

 

 

 

 

 

 

 

 

 

 

 

 

 

 

 

 

 

 

 

 

 

 

 

 

 

 

 

 



附件3
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运力运量平衡日报表

站名: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

内容

1

过去24小时客流量

 

2

旅客滞留情况(滞留6小时以上)

 

3

未来24小时售票班次

 

4

未来24小时计划运力班次

 

5

已经落实运力班次

 

6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4
深圳市发班客车驾驶员检查表

车站名称: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发车时间

驾驶员姓名

经营单位

车牌号

行驶路线

行驶里程(公里)

全程所需运行时间

沿途配客点是否清楚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是否有效

是否掌握安全行车有关规定

是否掌握查堵“三品”相关知识

检查情况综合评定

1

时 分

 

 

 

 

 

 

 

 

 

 

 

 

2

时 分

 

 

 

 

 

 

 

 

 

 

 

 

3

时 分

 

 

 

 

 

 

 

 

 

 

 

 

4

时 分

 

 

 

 

 

 

 

 

 

 

 

 

5

时 分

 

 

 

 

 

 

 

 

 

 

 

 

6

时 分

 

 

 

 

 

 

 

 

 

 

 

 



附件5
深圳市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记录表

例检单位名称: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车牌号

 

合格通知书编号

 

例检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结果

1、灯光、仪表、刮水器

前照灯、后位灯、示廓灯、倒车灯、制动灯、转向指示灯、危险警告灯等灯光和车速表、水温表(或水温报警灯)、机油压力表(或机油压力指示器)等仪表、刮水器均齐备有效。

 

2、后视镜、下视镜

车辆前端左右后视镜、下视镜完备有效,。

 

3、传动系

变速器、万向传动装置、驱动桥等部件之间的连接装置齐全牢靠,各螺栓螺母紧固可靠。传动轴、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表面裂纹和松旷现象。

 

4、行车制动系统

制动管路无老化、磨损、裂纹;无漏油或者漏气现象;各连接部位及各紧固装置牢固可靠。

 

5、转向系统

转向节及臂、转向拉杆应无明显表面裂纹和损伤,球头、球碗、球销不得松旷。各转向传动机构连接部位紧固可靠,连接零件齐全有效,转向灵活。

 

6、车轮

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的规定压力,气门嘴帽齐全。各轮胎胎面不得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胎面和胎壁上无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轮胎。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完整齐全,紧固可靠。轮辋无裂纹。

 

7、悬架

车桥与悬架之间各种拉杆、导杆的各接头和衬套不得松旷和移位。减振器齐全有效,无漏油、损坏。弹簧无断裂。

 

8、液体泄露情况

转向助力油及变速器油等油液无明显渗漏现象。发动机燃油无渗漏,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固定牢靠,油箱盖符合规定,安全有效。

 

9、门窗

门窗密封良好,挡风玻璃无裂纹。

 

10、随车安全设备

车辆配备有三角木、消防锤、有效的灭火装置。

 

处 理 意 见

1、安全例检结果: 合格( )  不合格( )

2、不合格原因:

检验员签名: 驾驶员签名:

注:1、对上述10项进行检查时,每项中存在有一个零部件不符合要求的,则该项作不合格处理。在“检查结果”栏,合格的打“о”,不合格的打“×”。

2、对上述10项进行检查后,若有一项或以上不合格的,则安全例检结果定为不合格,在相应位置达“√”并列明原因。

3、本表按省交通厅印发《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的文件要求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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