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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号――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告
(二○一二年第3号)


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对2012年1月21日至1月29日期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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