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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国资委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贵阳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筑国资通[20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国资委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筑国资通〔2012〕2号)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一次“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各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等的生产安全状况;彻底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小组。

组 长:王建忠(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赵 文 (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杨智勇 (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成 员:査龙英 (市国资委规划处处长)

贾亦若 (市国资委法规处处长)

段文莉 (监事会工作处处长)

邹 义 (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二办事处)

张 旭 (市国资委规划处副处长)

王 勇 (市国资委法规处)

游 媛 (市国资委规划处)

许丽娜 (市国资委法规处)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市国资委组织督促检查小组赴各监管企业进行督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后)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监管企业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事故隐患必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小组将对各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对在市政府抽查和市国资委督促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结果将纳入企业目标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监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2012年1月19日前,各监管企业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总结,报市国资委规划处备案。(联系电话:7988587)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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