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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3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2012)


【颁发部门】 铁道部

【发文字号】 铁建设[20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铁道部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等3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12〕3号)


现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等3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施行。铁道部原发上述3项标准(含局部修订)相应条文及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等3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一、《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

(一)增加第5.1.2条第6款:

6 桥上应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规定设置护轮轨。

【说明】现行《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第3.3.8条规定客货共线铁路桥上应铺设护轨,《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作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桥涵设计的补充规定,未对桥上铺设护轨再作规定。为避免标准执行过程中对条文理解等方面产生歧义,本次修订中明确了桥上护轨的设置要求。

(二)第5.2.3条第5款修改为:

5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可不计动力系数。对于多线桥,只考虑一线脱轨荷载,且其他线路上不作用列车荷载。

按下列两种情况,计算列车脱轨荷载的影响:

1)列车脱轨后一侧车轮仍停留在桥面轨道范围内。脱轨荷载按图5.2.3-1所示计算,两条线荷载平行于线路中线,相距为1.4 m,作用于线路中线两侧2.0 m范围以内的最不利位置上。该线荷载在长度为6.4 m的一段上为50kn/m,前后各接以25kn/m。

图5.2.3-1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1(图略)

2)列车脱轨后已离开轨道范围,但仍停留在桥面上。列车脱轨荷载应考虑竖向脱轨荷载和水平脱轨荷载作用。竖向脱轨荷载按图5.2.3-2所示计算,该荷载为一条平行于线路中线的线荷载,作用于挡砟墙内侧,离线路中心线的最大距离为2.0m。荷载长度20m,其值为80kn/m。

图5.2.3-2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2(图略)

【说明】对于列车脱轨后已离开轨道范围但仍停留在桥面上的工况,本次修订除继续保留竖向脱轨荷载的规定外,增加了设计中尚应考虑水平脱轨荷载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列车脱轨后,可能产生的水平冲击荷载也会对梁体结构产生破坏作用。鉴于目前水平冲击荷载的研究尚无成果,本次局部修订仅提出了设计时应考虑水平脱轨荷载的原则性要求。

(三) 第5.3.2条中“竖向自振频率的规定”修改为“自振频率的规定”,并增加第4款:

4 简支梁横向一阶弯曲自振频率nh应满足:

nh≥60/l0.8

式中:nh-简支梁横向一阶弯曲自振频率(hz);

l-桥梁跨度(m),适用于64m及以下简支混凝土梁、下承式钢桁梁和钢板梁。

【说明】综合研究分析各国的桥梁标准,结合我国既有线提速试验成果,在一定跨度范围内,桥梁横向自振频率满足一定的限值标准,就能避免200km/h客车、120km/h货车作用下梁体横向产生共振或振动过大现象。本条文修订后与《既有线提速200km/h技术条件》5.2.5-2规定一致。

(四)增加第5.4.7条:

5.4.7 桥长超过3km时,应结合地面道路条件,在线路两侧交错设置可上下桥的救援疏散通道。每隔约3km(单侧约6km)在线路两侧交错设置1处。救援疏散通道侧对应的桥上栏杆或声屏障位置应预留出口和导向标志。

【说明】参照《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增加对桥长超过3km时,应结合地面道路条件,设置救援疏散通道的要求。

二、《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

第4.3.11条修改为:

4.3.11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可不计动力系数。对于多线桥,只考虑一线脱轨荷载,且其他线路上不作用列车荷载。

按下列两种情况,计算列车脱轨荷载的影响:

1列车脱轨后一侧车轮仍停留在桥面轨道范围内。脱轨荷载按图4.3.11-1所示计算,两条线荷载平行于线路中线,相距为1.4 m,作用于线路中线两侧2.0 m范围以内的最不利位置上。该线荷载在长度为6.4 m的一段上为50kn/m,前后各接以25kn/m。

图4.3.11-1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1(图略)

2 列车脱轨后已离开轨道范围,但仍停留在桥面上。列车脱轨荷载应考虑竖向脱轨荷载和水平脱轨荷载作用。竖向脱轨荷载按图4.3.11-2所示计算,该荷载为一条平行于线路中线的线荷载,作用于挡砟墙内侧,离线路中心线的最大距离为2.0m。荷载长度20m,其值为80kn/m。

图4.3.11-2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2(图略)

【说明】对于列车脱轨后已离开轨道范围但仍停留在桥面上的工况,本次修订除继续保留竖向脱轨荷载的规定外,增加了设计中尚应考虑水平脱轨荷载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列车脱轨后,可能产生的水平冲击荷载也会对梁体结构产生破坏作用。鉴于目前水平冲击荷载的研究尚无成果,本次局部修订仅提出了设计时应考虑水平脱轨荷载的原则性要求。

三、《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

增加第6.5.11条:

6.5.11 桥长超过3km时,应结合地面道路条件,在线路两侧交错设置可上下桥的救援疏散通道。每隔约3km(单侧约6km)在线路两侧交错设置1处。救援疏散通道侧对应的桥上栏杆或声屏障位置应预留出口和导向标志。

【说明】参照《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增加对桥长超过3km时,应结合地面道路条件,设置救援疏散通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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