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2年1月)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塑造“诚信无锡”的城市品牌,现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主要成效及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从建设和谐无锡、增强城市软实力出发,积极实践,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一是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在市经信委设立了信用建设办,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三是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网络。同时,成立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网络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维护等各项工作。
2.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无锡建设的意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为主体,以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制定《无锡市企业基础信用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项归集目录》。以规范促发展,以标准抓落实,相关文件的出台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3.“一网三库”初步建成。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系统架构为“一网三库”,重点建设“诚信无锡”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库。“诚信无锡”网于2005年底开通运行,以信用新闻、信用信息、信用警示、信用法规、专题快讯、公告公示等为主要栏目,目前访问量已突破52万人次。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达到了省内同类项目领先水平,实现了包括国税、地税、工商、人保、质监、环保、法院、公安、人民银行等25家部门的联网共享,涵盖了全市22万家单位,数据总量达到268万条,其中基础信息243万条,信用信息25万条。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依法归集、整合工商局市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家信息、经济人基础信息,财政局有关注册会计师基础信息,质监局特种行业人群基础信息,司法局相关司法人员(律师)基础信息,教育与民政部门民办教育负责人基础信息。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库已收录了无锡市6.1万户借款企业的基本信息,入库信贷数据余额达6492亿元,基本上覆盖了全市所有借款企业的信贷信用记录,查询量突破了720多万次;收录160多万个自然人信息,采集的信用卡信息达到327多万张,个人贷款数据入库余额达 579亿元,年查询量在380万次以上,居全省前列。
4.行业信用初显成效。围绕信用评级、惩戒激励和信用监管等,全面拓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重合同守信用”评估、“诚信兴商”评选、“纳税人等级评估”、“劳动保障责任综合信用评价”、“放心粮油信用评级”等工作有序推动。行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日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基本推行,信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装备与监管手段也得到大幅改善和提升。
5.信用氛围日趋浓厚。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以领导走进直播室、走进行风热线等专访的形式,向社会各界阐述信用建设的背景和历程,引导企业注重信用积累,利用信用创造财富;以新闻通气会的形式,介绍信用建设工作的成果,宣传信用经济在当前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注重普及征信基础知识,以汇编征信典型案例、主题宣传日为着力点,向全社会广泛发放宣传册,全力扩大信用知识普及面,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创新性强的工作。从总体上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诸如公共信息的披露、信用信息的共享还不充分;信用建设法规、技术标准滞后,影响了建设信用信息征集管理系统的步伐;信用意识还比较薄弱,失信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探索和创新,加快发展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面临形势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面临着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1.从国际看,全球化趋势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需求环境。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风险防范更加依赖于信用制度的完善,信用将成为最重要的经济纽带之一。无锡要想有效参与国际竞争和区域竞争,必须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2.从国内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为无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涌现了以企业信用为突破口的杭州模式,以个人信用为核心的上海模式,以市场化为主体的深圳模式,以工商、人保等行业为重点的成都、重庆模式。这样的形势和氛围有利于我市在更高起点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3.从省内看,“诚信江苏”建设的机遇为无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启动“诚信江苏”建设,省级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作为六个试点城市之一的无锡,基本实现与省数据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有力推动了“诚信无锡”建设。
4.从自身看,新的发展阶段和形势对无锡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进入关键转变期,发展动力进入关键转化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转轨期,社会发展进入关键转型期。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促进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协同发展,推动无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诚信无锡、和谐无锡为目标,秉承借鉴创新、有序推进的思路,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法规为保障,信用服务为纽带,信用文化为支撑,建立起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比较成熟的具有无锡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与运行机制,推动无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制定信用建设总体规划与法规制度、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信用市场及引导使用信用产品中的主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化发展。
2.坚持分层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先易后难”的要求,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
3.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逐步统一信息采集的技术和业务标准,提高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整合、联建共享。
4.坚持依法开放、创新探索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各方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市场运行体系。要创新工作模式和培育发展新路径,努力形成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全市社会信用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较为规范的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把无锡建设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1.基础建设阶段(2011-2012年)。本阶段是“十一五”期间“诚信无锡”建设的延续。目标和任务主要是:继续完善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形成依法征集、更新及时、联建共享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以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和制度,形成较为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
2.推进建设阶段(2013-2014年)。本阶段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攻坚阶段,通过该阶段的建设,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和任务主要是: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全面应用,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基本建成;政府信用得到强化,企业信用显著提升,个人信用初步建立;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得到培育和发展,信用产品逐步认同;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良好的信用文化逐步形成。
3.深化完善阶段(2015年前后)。本阶段是“十二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完善的阶段,形成具有无锡特色且比较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目标和任务主要是:政府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诚信形象,企业和个人经济社会活动普遍遵循信用规则;信用服务市场主体较成熟、运作较规范,基本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动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1.政府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的理念,紧紧围绕建立“法治、责任、信用、高效、服务、廉洁”政府的目标,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政府决策信用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听证、论证等决策机制,建立与行政决策相配套的决策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推进政府执行信用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政务承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腐败行为,确保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推进政府服务信用建设。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的现代公共服务信用机制。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战略、城市规划与建设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企业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以信用管理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引导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用管理机构、建立信用管理系统等为基本导向,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建立新的竞争优势,努力把我市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城市。
推动企业信用自律。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以企业融资信贷信用、商品(服务)质量信用、交易合同信用、税(费)解缴信用为重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组织实施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以企业诚信为主体,以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为抓手,组织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开展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
激发企业对信用产品的有效需求。积极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关键领域的及时、准确、合法使用;扶持、培育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信用服务。
加强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依托“诚信无锡”网,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网上查询服务;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3.个人信用:建设诚信守法的社会个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
强化市民诚信意识。通过行之有效的载体和措施,引导人们增强个人信用意识,树立信用评价观念,努力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在全社会形成待人以诚、待人以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引导和监督作用,以守信的典型激励人,以失信的案例警示人,在全市营造一个“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环境。
建立特殊人群职业信用档案。推动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房产中介等要求拥有职业资格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信息,推动全市统一的个人职业信用信息资源库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信用水平。
(二)着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并依法向市统一征信系统提交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基础信息共享。
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新突破。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食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食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公示机制,在食品工业企业开展建设试点工作。
3.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兴商、依法纳税”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信用管理知识等培训,营造诚信经商、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
4.提高公用事业信用创建水平。积极探索水、电、气、医疗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众评价制度,开展行业满意度调查和公示活动;加强行业内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信用服务意识。
5.开展货物运输企业信用创建活动。以企业基础信用能力评价、企业经营情况评价、企业经济偿付能力评价、企业管理能力评价、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评价为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有效治理和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
(三)加快完善信用法规建设
制定和完善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企业和个人权益保护、信用主体的行为规范、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以及信用评价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制定法规规章。信用法规是社会信用有序推进的基础,要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在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与使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监管方面,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无锡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建设的原则、内容和管理体系。重点出台《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信用征信的数据项、征信范围、责任部门、信用产品的加工和使用,对信用行为、信用信息的披露和使用等,设定可操作性和程序性的规定,切实做到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和应用有法可依。
2.完善制度规范。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及时补充、制订相应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用评级、失信惩戒等相关方面的激励与惩戒机制。重点制定《无锡市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构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有效运转的长效机制;出台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权责关系;制定《无锡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3.建立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既要建立信用信息归集的目录体系,也要建立信用评级、评价等标准体系。重点建立以主体标识、指标内容、数据格式、信息分类、技术编码等为主要内容的征信技术标准体系。同时,根据政府管理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需要,制订统一的政府联动监管应用的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四)全力构建信息共享交换系统
以企业、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核心,以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和“诚信无锡”查询发布平台建设为辅助,初步建设完成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政府部门联动监管与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服务。
1.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设,同时探索推动行业协会、企业直报和区域间的信息交流;推动政府职能机构所属专业征信平台与市企业信用信息征信平台的对接共享,建立一个数据全面、更新及时、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设全市企业、行业信用基准性评价及信用预警监测分析系统。
2.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按照重点涉信人群分布特点,逐步征集政府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公用事业单位所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个人社会信用数据库;积极推进建设一个包含个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个人社会信用数据库、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的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设个人基准评价及信用预警监测分析系统。
3.扩展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平台。由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基础数据库系统,实现金融系统专业、统一的基础征信平台,满足金融信贷管理的需求;有限开放企业金融类信用信息,实现金融类企业信用信息与非金融类企业信用信息相融合,形成既独立又共享的数据交换体系。
(五)积极推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培育信用需求,以信用服务市场为导向,大力培育和鼓励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以信用产品为核心,加快信用产品开发,促进信用需求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发展;建立信用联动监管应用机制,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1.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的发展模式,探索引进国内外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发展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一批以企业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为主营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其依法收集、整理、加工和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满足社会多样化、专业化的企业信用服务需求,形成层次多样、业务各有侧重、差异化竞争的信用服务机构群体。
2.激发社会信用需求。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基准性评价方法等信用评级技术在信用服务机构中的应用,指导和规范信用评级市场,推动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率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资金项目、政府贴息项目中,使用企业、个人信用评级信息和信用报告,有效激发社会潜在信用需求。
3.成立信用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
(六)积极打造现代信用文化
信用文化建设是一个城市是否具有吸引力、凝聚力的关键因素,是市民提升现代文明素养的重要因素,是企业赢得市场的基本前提。必须把信用文化建设摆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让信用文化深入人心。
1.大力培育信用文化。做好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信用意识;要让“信用”逐步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引导学生、市民、企业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人人讲信用、守信用的文化环境。
2.着力培养信用人才。引导企业重视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推动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提升;通过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推动信用管理人员水平的整体提高,推动不同层面的信用知识普及教育,从而提高社会各阶层对信用的认知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市信用办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审定各部门单项工作方案;建立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协调制订信用激励、惩戒、修复、退出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信用监管职责,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产品的应用。
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统一全市信用采集、评级、披露标准,协调全市信用信息征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对评级报告数据的比对审核。
各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能负责制定本部门信用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行业信用监管职责,完善本部门行业信用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提供行业信用信息;负责推进在行业管理中带头使用社会信用产品,组织推荐表彰本行业信用示范企业。
各县(市)、区信用主管部门按照市信用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特点,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出台扶持政策
财政部门根据市信用办和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责、出台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日常办公经费、专项活动经费、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经费和正常的运行、维护经费;对在信用体系建设初级阶段的信用产品或信用报告,通过专项资金补贴的形式,逐步培育市场需求。
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信用人才培训,建设信用队伍
面向社会培养各级信用专业人才,重点解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信用人才不足问题。选择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
(四)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推进建设进程
建立部门负责制。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工作部门,落实任务,制定措施,监督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建立协同推进制。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市信用办、市监察局、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协调,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统一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先进部门给予表彰,对落后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附表:
“十二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名称 | 任务内容 | 任务说明 |
政府信用建设 | 推进科学民主 依法决策 | 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追究决策责任 |
创新公共 服务体制 | 坚持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各类服务载体功能,改进公共服务方式 | |
开展公务员 信用培训活动 |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和履职信用水平 | |
健全政府机关诚信机制 | 结合“效能建设”等活动的开展,探索建立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 |
推动部门信用信息公开 | 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更好实行 | |
健全行政 许可制度 |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行政问责和投诉受理制度 | |
企业信用建设 | 宣传教育 | 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创建、宣传活动 |
信用培训 | 开展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实施信用贯标培训,提高企业各类管理人员信用意识 | |
实施信用 管理贯标 | 培育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15家,省级贯标企业900家;培育市级贯标企业1000家 | |
企业信用应用 | 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运用信用产品 | |
完善信用 担保体系 | 拓展信用担保业务,完善信用再担保业务体系 | |
个人信用建设 | 个人信用 宣传教育 | 以诚信系列活动为载体,重点开展“诚信建设在社区”等活动 |
建设重点人群信用数据库 | 实现十大类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基本覆盖,实现职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制度 | |
开展重点人群信用培训 | 对重点人群开展信用培训,强化信用意识 | |
探索个人 信用应用 | 在政府行政监管中,对企业法人、高管等重点人群探索应用个人信用档案或个人信用报告 | |
行业信用建设 | 工程建设领域 | 以推进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为抓手,建设统一的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平台 |
食品安全 |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逐渐推向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探索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 | |
商贸流通 | 建设商贸流通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信用监管机制和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在零售、餐饮、社区商业等服务行业开展“十佳争先”信用管理创建活动 | |
交通运输 | 推进全市货物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树立一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和优质服务的品牌企业 | |
信用法规建设 | 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法规 | 《无锡市社会习用管理条例》 |
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 | 《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 《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 | |
平台建设 管理制度 | 《无锡市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 《无锡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
信用监管 奖惩制度 | 分别制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管理办法、失信企业(个人)褒奖与惩戒制度 | |
信用服务机构 | 制定信用行业行为公约,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制度 | |
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建设 | 信用信息归集 | 扩展源数据,建立信息归集的长效与更新机制 |
信用信息应用 | 完善信用信息内容,推动信用信息在多个领域应用 | |
信用信息分析 | 建立信用理论模型,分析和研究我市信用变化情况 | |
信用信息共享 | 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实现信用信息联动应用 | |
信用信息公示 | 完善发布平台,分类公示失信信息和良好信息 | |
信用服务业建设 | 培育主体 | 引进国内外信用服务机构,培育本地信用服务机构3-5家 |
引导需求 | 在相关评选活动中优先推介辅导创建企业;在政府公共管理中推介使用信用查询意见表和信用报告 | |
规范行业 | 制订信用服务中介管理办法,强化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 | |
改善环境 | 研究出台信用服务机构扶持政策 | |
信用文化建设 | 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 开展“诚信兴商、诚信建企、诚信育人”等系列活动,集中举办“诚信宣传月”、“诚信活动周”等阶段性主题活动 |
开展信用 管理师培训 | 组织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创建信用示范企业等人员,接受系统培训与学习,从业人员资质认证 | |
开展信用 课题研究 | 面向不同社会主体,广泛征集课题,开展调研,分析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 | |
发挥舆论 导向作用 | 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引导信用主体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