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无锡市市属蔬菜基地空间布局和保护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无锡市市属蔬菜基地空间布局和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2012年1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75号)精神,切实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保障蔬菜基地长期基本稳定,保障蔬菜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依据《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目的意义(一)稳定蔬菜基地用地,提高蔬菜基地建设水平
稳定的蔬菜基地能带来持续稳定的蔬菜供给。本规划结合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划定蔬菜基地用地,提高蔬菜基地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保障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高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增强市场供给,平抑蔬菜价格
通过基地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显著增强基地生产能力,提高保障市场供给和均衡供给的能力。通过增加有效供给,特别是增加新鲜叶菜的供给,平抑蔬菜价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三)加强蔬菜基地规划保护,保障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制定蔬菜基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通过设立标志、建立档案、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切实加强对蔬菜基地的规划保护,防止随意侵占和挪用。
二、规划原则
(一)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注重蔬菜基地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配套,合理布局蔬菜基地用地。同时按照规模、集约的原则,相对集中连片,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制定的蔬菜基地范围内,各地区应当统一制定报标准蔬菜基地建设规划,逐步推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大棚、网膜等生产设施,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政府主导,多元发展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扶持蔬菜基地开发和建设,为“菜篮子”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同时制定政策,引导、鼓励生产经营者对蔬菜基地建设增加投入。
三、规划期限
以2011年为现状年份,以2015年为近期, 2020年为远期进行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蔬菜基地条例范围为无锡市市区,主要分布在锡山区、惠山区、新区、滨湖区,目标任务为4万亩。
五、规划依据
(一)《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二章结构调整第一节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完善主要地产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稳定的粮食、蔬菜等主副食品生产基地,保障基本供应和质量安全。”
(二)《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八条 土地利用基本策略)“建立土地-环境倒逼机制,强化空间管制,严格资源保护线和生态控制线管理,对基本农田、环湖湿地、生态源区等实行永久性保护,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警戒线以下。强化污染总量控制和环境门槛,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三)《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
(第二章 蔬菜基地划定和建设 第七条)“市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蔬菜基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四)《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75号)
(第一节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 第二小点)“各市(县)、区应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蔬菜基地保护区建设目标,尽快落实到具体镇、村和田块,实施gps定位,并形成蔬菜基地保护专项规划。各市(县)、区专项规划统一于5月底前报市农委,由市农委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编制全市蔬菜基地保护总体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章 现状基础
一、产业和基地现状分析目前我市蔬菜菜地面积达32.21万亩,其中市区面积为7.01万亩,主要分布在惠山区3.4万亩,锡山区2.38万亩,滨湖区0.88万亩,新区0.33万亩。
全年蔬菜产量121.8万吨,产值16.73亿元。其中,市区蔬菜产量30.23万吨。惠山区13.90万吨,锡山区11万吨,滨湖区3.8万吨,新区1.53万吨。全市地产蔬菜自给率约为60%,其中市区自给率为30%。
最近10年,我市大量蔬菜基地由城郊向农村转移,就我市市区而言,原有基础设施完善、管理水平较高的3.15万亩市属蔬菜基地到目前仅剩0.36万亩,流失了2.79万亩,占总数的88.6%。迫切需要划定新的蔬菜基地保护区,稳定我市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和提高地产蔬菜生产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蔬菜种植面积减少,而人口增加较快,加剧了我市蔬菜生产与供给的矛盾。
(二)新发展菜地不少是自发性菜地,地块分散、零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均衡供应能力较差。
(三)蔬菜基地不稳定,制约了企业和农户投入的积极性。
(四)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区现有种菜农户90%为外地农民,组织管理难度大,蔬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发展方向
通过组织新一轮的蔬菜基地划定,把4万亩蔬菜基地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村。以编制规划的形式,从源头上对蔬菜基地保护好。对保护区范围内的蔬菜基地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基础设施的改造和配套设施的提升,提高基地生产能力,增加市场供给。
同时,建立蔬菜基地征用补偿机制,对因征收土地等原因造成蔬菜基地面积减少的,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及时补足,并由市、区人民政府拨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市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拨付标准。
第三章 蔬菜基地用地规划
市属蔬菜基地规划总目标为4万亩,经过上下衔接、积极规划,实际最终规划40265亩。其中锡山区蔬菜基地17994亩,占全市蔬菜基地总面积的44.69%;惠山区蔬菜基地20082亩,占全市蔬菜基地总面积的49.87%;新区蔬菜基地1672亩,占全市蔬菜基地总面积的4.15%;滨湖区蔬菜基地517亩,占全市蔬菜基地总面积的1.29%。
一、锡山区蔬菜基地
共17994亩。其中现代农业产业园3779亩;安镇街道山河村618亩;东北塘街道大马巷村和农坝村1611亩;锡北镇八士村、东房桥村、新明村和周家阁村6574亩;东港镇黄土塘村、东青河村、华东村和东南村4363亩;羊尖镇南村村和龙凤巷村1049亩。
二、惠山区蔬菜基地
共20082亩。其中惠山精细蔬菜产业园7012亩;益家康蔬菜基地1358亩;洛社镇石塘湾社区562亩;堰桥街道堰北社区920亩,长安社区2419亩,姑城塘社区2310亩;前洲街道北幢村及浮舟村、友联村、北七房、铁路桥村3580亩;长安街道古庄村525亩;玉祁街道礼社村1396亩。
三、新区蔬菜基地
共1672亩。其中鸿山镇南塘村1033亩,梁鸿村639亩。
四、滨湖区蔬菜基地
共517亩,为马山蔬菜公司。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本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提交市政府批准,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蔬菜基地一经划定后,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市、区和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逐级签订蔬菜基地保护责任书;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或者生产经营者签订蔬菜基地保护责任书。
二、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扶持蔬菜基地开发和建设,并制定扶持政策,引导、鼓励生产经营者对蔬菜基地建设增加投入,为稳定“菜篮子”供应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三)服务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蔬菜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蔬菜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流通企业合作,扶持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畅通销售渠道。
第五章 相关政策文件摘要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稳定发展基础
(四)建设一批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基地。在大中城市郊区和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优势产区,支持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要抓紧制定郊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国发〔2010〕26号)”
三、《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苏政发〔2010〕143号)
“落实大中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加大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自给能力”
四、《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
“市土地管理部门会同蔬菜生产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市、区(县)、乡(镇、场)蔬菜基地保护区规划,划定蔬菜基地控制红线,建立蔬菜基地档案”
五、《福州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
“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按照近郊为主、中远郊并举的原则,合理布局,稳定现有基地,开发建设新基地。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蔬菜基地规划”
附件:
市属蔬菜基地布局规划一览表
基地名称 | 项目位置 | 面积(亩) | 比例 | ||
锡山区 | 17994 | 44.69% | |||
| 区属园区 | 3779 | 9.39% | ||
| 现代农业产业园 | 安镇、锡北、东港交界处 | 3779 | 9.39% | |
东北塘街道 | 1611 | 4.00% | |||
| 大马巷蔬菜基地 | 大马巷村 | 947 | 2.35% | |
农坝蔬菜基地 | 农坝村 | 664 | 1.65% | ||
安镇街道 | 618 | 1.53% | |||
| 山河蔬菜基地 | 山河村 | 618 | 1.53% | |
锡北镇 | 6574 | 16.33% | |||
| 八士蔬菜基地 | 八士村 | 1364 | 3.39% | |
东房桥蔬菜基地 | 东房桥村 | 2263 | 5.62% | ||
新明蔬菜基地 | 新明村 | 1901 | 4.72% | ||
周家阁蔬菜基地 | 周家阁村 | 1046 | 2.60% | ||
东港镇 | 4363 | 10.84% | |||
| 黄土塘蔬菜基地 | 黄土塘村 | 563 | 1.40% | |
东青河蔬菜基地 | 东青河村 | 852 | 2.12% | ||
东南蔬菜基地 | 东南村 | 2613 | 6.49% | ||
华东蔬菜基地 | 华东村 | 335 | 0.83% | ||
羊尖镇 | 1049 | 2.61% | |||
| 南村蔬菜基地 | 南村村 | 568 | 1.41% | |
龙凤巷蔬菜基地 | 龙凤巷村 | 481 | 1.19% | ||
惠山区 | 20082 | 49.87% | |||
| 区属园区 | 8370 | 20.79% | ||
| 惠山精细蔬菜产业园 | 洛社镇秦巷等村 | 7012 | 17.41% | |
| 益家康蔬菜基地 | 前洲、洛社交界处 | 1358 | 3.37% | |
堰桥街道 | 5649 | 14.03% | |||
| 姑城塘蔬菜基地 | 姑城塘社区 | 2310 | 5.74% | |
| 长安蔬菜基地 | 长安社区 | 2419 | 6.01% | |
| 堰北蔬菜基地 | 堰北社区 | 920 | 2.28% | |
长安街道 | 525 | 1.30% | |||
| 古庄蔬菜基地 | 古庄村 | 525 | 1.30% | |
前洲街道 | 3580 | 8.89% | |||
| 北幢蔬菜基地 | 北幢村 | 1169 | 2.90% | |
| 北七房蔬菜基地 | 北七房村 | 628 | 1.56% | |
| 友联蔬菜基地 | 友联村 | 739 | 1.84% | |
| 浮舟蔬菜基地 | 浮舟村 | 647 | 1.61% | |
| 铁路桥蔬菜基地 | 铁路桥村 | 397 | 0.99% | |
玉祁街道 | 1396 | 3.47% | |||
| 礼社蔬菜基地 | 礼社村 | 1396 | 3.47% | |
洛社镇 | 562 | 1.40% | |||
| 石塘湾蔬菜基地 | 石塘湾社区 | 562 | 1.40% | |
新区 | 1672 | 4.15% | |||
| 鸿山街道 | 1672 | 4.15% | ||
| 南塘蔬菜基地 | 南塘村 | 1033 | 2.57% | |
梁鸿蔬菜基地 | 梁鸿村 | 639 | 1.59% | ||
滨湖区 | 517 | 1.29% | |||
| 马山街道 | 517 | 1.29% | ||
| 马山蔬菜公司 | 马山街道 | 517 | 1.29% | |
合计 | 40265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