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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融聚集核心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融聚集核心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适时申请开展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业务”。为加快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公乐 市副市长、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深德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周 勇 河南银监局纪委书记
何庆文 河南证监局副局长
刘殿尧 河南保监局副局长
成 员:吴福民 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史占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春山 市财政局局长
李书峰 市工信委主任
朱河顺 市商务局局长
赵建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京祖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魏 东 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郝 伟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对建设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进行总体规划和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
(二)协调解决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鼓励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省、市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定、措施的督办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郝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光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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