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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2年政治建设工作目标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政治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宁委发〔2012〕16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南京市2012年政治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政治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南京市委
2012年2月3日

南京市2012年政治建设工作目标

2012 年全市政治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制定实施综合改革、党建创新和法治建设三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改善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制约监督,为统筹推进办好青奥盛事、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一、实施党建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1、深入贯彻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把十三届市委建设成为“善学民主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坚强领导集体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提高市委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2、深入推进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建立创先争优工作成效评价体系,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3、全面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制定实施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和创建党的建设“先进市”四个行动计划。建立全市“三争一创”督导考核体系,制定市级机关“三争一创”活动评比表彰办法,培育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争第一、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4、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做好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各项工作,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和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

5、做好区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和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筹备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6、推进城市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城区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街道推行“大工委制”,社区推行“大党委制”,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体系。

7、深化村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发展能力“双强”建设,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境外专题研修,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向党员群众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活动,全市“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90%以上。

8、深化党代表进社区工作,在城市社区设立党代表工作站(室),建立健全党代表定期、定点接待群众制度。

9、创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全市遴选 20 家规模影响较大、代表性较强、党建基础较好的不同类型非公企业实行双重管理,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5%以上。

10、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优秀带头人队伍,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5%以上。

11、发挥党史的资政育人作用,编辑出版图文史料集《刘伯承与南京》、《王荷波纪念图文集》。

12、发挥市政治建设研究中心和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作用,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13、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强化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14、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和制度,积极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大力支持驻宁部队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1、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提出制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的建议,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法规起草工作,审议制定节能监察、水库保护、城市管理及保护老山、汤山生态环境和资源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2、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青奥会筹备、公共文化建设、宗教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检两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检察、为创新驱动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的报告,对《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

4、支持政协围绕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南京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文化为魂战略等重要课题议政建言。

5、把“关注民生”宗旨贯穿政协工作始终,做好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呼声;发挥政协委员宣传和教育界别群众的作用,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深入人心,为打造幸福都市贡献力量。

6、提升政协民主监督成效,拓展民主监督的知情、沟通、反馈等渠道,通过召开政协例会、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推动政协建议案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7、认真研究政协界别设置和委员提名推荐、协商确定问题,对换届时政协界别的设置、政协委员名额及推荐产生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8、全力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城市社区“四个一”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达80%以上。

9、开展党建带工建“四统筹一创争”活动,实现全市工会组织动态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90%以上;加大新建中小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力度,实现200家非公企业实现工会主席直选。

10、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全市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规范率达88%以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对小企业覆盖率达85%、规范率达82%以上。

11、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企事业单位创建参与面达 80%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规范化率达95%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面达85%以上。

12、统筹推进区域化团建,进一步推动非公企业、外来务工青年群体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探索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建团,不断扩大共青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13、制定《南京市2012-2016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结合社委会换届,动员更多女性参与民主竞选和基层民主自治,确保社委会普遍设有妇女委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拓展“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

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五大关系和谐

1、加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2、全面落实市委与省委统战部同城共建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各项工作举措。

3、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暨民族工作会议,加强宗族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成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换届工作。

4、加强对市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指导,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5、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创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同心工程”、“感恩行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加强统一战线“六支队伍”建设,制定《2012-2016年南京市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选拔和推荐优秀党外干部到各级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7、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重点社团、人士的联系,加大引智引才引资力度,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赢得最广泛力量支持。

四、实施法治建设工程,切实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1、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年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推动普法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在地铁、公交等移动电视上开办“法治快车”法制宣传栏目,城镇普法知晓率达 85%以上;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区(县)级、市级、省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达95%、85%、15%以上。

2、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建立法治建设工程评价评估指标监测体系,争创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3、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法制机关建设。

4、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在城市扬尘、生活垃圾管理、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立法,逐步建立“最严格、最先进、最严厉”的地方环保制度;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建设,在停车场管理、地下空间管理、拆除违法建筑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立法。

5、建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做好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统一扎口管理和相关信息规范工作;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前置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专项检查。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创优活动,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执法监督人员的管理,将执法辅助人员(协管员)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7、进一步拓宽行政救济渠道,在区县试行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审理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探索建立由市政府负总责、市法制机构牵头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8、制定并落实2012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

9、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风险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风险隐患、强化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0、制定实施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强社区(村)、街道(镇)两级信访工作场所、队伍和制度建设,实现基层信访工作“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制度规范事”。

1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建设。

12、提高警务机制建设效能,加强动态警务、专业警务、合成警务、信息警务和规范警务建设。

13、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低保边缘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14、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高科技企业聚集、司法诉求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派出检察室或设立检察工作站。

15、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全市创新驱动战略。

16、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全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命名率达90%以上。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1、对市、区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做好简政强区县强园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区划优化、“三定”方案优化等改革工作,通过层级优化和事权划分,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继续开展高淳县阳江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制定全市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启动建设公众满意度培育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4、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集中式受理、协同化办理、智能化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督查,重点对进驻部门、进驻项目、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督查,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5、加强“12345”政府呼叫热线建设,健全“全面覆盖、渠道畅通、上下一体、信息共享、群众满意、高效落实”的四级民生诉求办理网络体系,完善监管督办机制,优化民生诉求绩效考评办法,打造全国一流的政府民生服务热线。

6、进一步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开展“百企走访”与“联系市民、服务百姓”活动,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7、结合区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优配强区县领导班子,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为区县政府班子选配一批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面向公、检、法系统,选配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长”,推动干部交流。

8、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研究制定《南京市市管干部竞争性选拔暂行办法》,新提拔的市管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50%。

9、全面落实《南京市市管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加强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岗位交流;市、区县联动集中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区县机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推进大学生村官“2241 计划”,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

10、精心组织实施南京“321 计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全年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600人,培养科技创业家 40 人,集聚中央“千人计划”创业创新人才各 20 人。建立中国(南京)人才发展研究中心,探索开展人才评价改革等政策的研究与创新,举办“紫金人才峰会”等活动。

六、加强纪检监察督察工作,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1、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全市督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建成全市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重大项目推进责任体系,建立重大项目督察推进机制、问题解决机制、考核评估机制,抓好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

3、落实《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意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服务推进、纪律保障、制度支撑、查处惩戒”五项机制。

4、落实《关于加强青奥勤廉建设的意见》,全面做好对亚青会、青奥会承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5、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机制,继续推进“三责联审”。

6、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系统管理方法,推进信息化惩防体系建设,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7、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实现权力网上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推进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8、加快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深化“村官保廉”体系和城市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两新”组织延伸。

10、加强机关作风评议,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

11、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政风行风媒体监督联动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综合考评体系和考评成果运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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