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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造发[20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林造发〔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0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3号),在全国20个省区启动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管理与监督,准确掌握全国造林补贴试点情况,监测评价造林补贴试点成效,为兑现补贴资金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制定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掌握全国造林补贴试点情况,监测评价造林补贴试点成效,为兑现补贴资金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3号)、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及管理。
第三条 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实行县级检查、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形式。县级检查对象为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的造林主体,省级验收对象为试点县(包括县级试点单位,下同),国家级核查对象为试点省(含森工集团,下同)。
县级检查: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检查申请,由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对没有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造林主体,经补植整改、按照原程序申请检查合格后,兑现50%的造林补贴资金。县级检查最迟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检查结果。
省级验收:造林主体完成造林3年后,试点县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验收,达到造林保存标准的,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省级验收最迟在试点任务下达后的第4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上报验收结果。
国家级核查:省级验收完成后,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具有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对试点省补贴造林数量、质量、资金拨付使用及组织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试点省实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调控试点省造林补贴任务、评价试点省林业工作质量的参考依据。国家级核查最迟在试点任务下达后的第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四条 引用标准
(一)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二)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四)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五)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1991);
(六)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七)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第五条 造林小班面积核实标准
核实面积:经检查验收确定的造林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林面积,不予核实:
(一)与其他中央基本建设造林投资重复;
(二)造林主体不属于林农、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等国家规定的造林主体;
(三)造林前地类不属于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以及迹地等国家规定的造林前地类;
(四)造林小班面积小于1亩;
(五)藤本和草本植物栽植面积、四旁(零星)植树、单行林带,以及通过萌芽更新、林冠下造林、有林地补植、低产林改造、竹林垦抚、以封代造等方式营造的面积。
第六条 造林小班成活标准
造林成活率≥85%(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7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造林成活率: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单位面积造林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的百分比。造林总株数以作业设计规定密度计算。
第七条 造林小班保存标准
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65%)或郁闭度≥0.20(灌木林覆盖度≥30%)为保存,否则为未保存。
株数保存率:人工造林(更新)三年后单位面积造林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的百分比。
第八条 管理类指标评定标准
(一)造林作业设计评定标准
造林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各造林主体无需单独编制造林作业设计。符合以下条件的造林作业设计视为规范,否则视为不规范。
1.作业设计必须遵守相关的技术规程。
2.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区概况(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等)、外业调查说明(调查方法,小班区划方法及主要技术指标等)、造林规模和布局(不同造林前地类,造林树种,造林面积,乡镇、林场、村、小班分布情况等)、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
3.小班设计一览表。主要包括乡镇(林场)、村(林班)、小班、图幅号、造林主体、造林前地类、造林树种、补贴标准、造林面积、造林密度、造林时间、混交模式等。
4.小班设计图:小班设计图必须绘制在地形图(或其他具备地理信息的底图)上,并进行小班标注,小班标注须体现乡镇(林场)、造林年度、小班号等信息。设计图如果采用gps定位仪绕测成图,则需提供各拐点gps坐标点。
(二)造林作业设计审批评定标准
造林作业设计的审批程序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有审批文件的视为已审批,否则为未审批。
(三)档案管理评定标准
具备以下档案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立卷归档的视为规范,不具备以下档案资料或档案资料不全、或没有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立卷归档的视为不规范。
1.造林作业设计(含作业设计说明书、图、表、卡等)和造林作业设计审批文件;
2.试点县与造林主体签订的合同书;
3.县级检查材料(含县级检查报告、检查验收表格等);
4.造林补贴资金兑现表等;
5.日常管理资料,如宣传材料、公示公告、相关文件、年度总结材料等。
(四)合同书签订评定标准
合同书内容应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贴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拨付时间等。签订了合同书,且合同书内容符合上述标准的视为已签订且规范;签订了合同书,但合同书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视为已签订不规范;其余视为未签订。
(五)公告公示评定标准
试点省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试点县、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试点县应在本行政区内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的造林面积、树种、地点和质量要求以及检查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且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已公示且规范;进行了公告公示,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视为已公示不规范;其余视为未公示。

第三章 县级检查

第九条 县级检查采用全查方式,对造林主体申报的造林面积进行逐小班检查。
县级检查结束后,试点县应以行政村(林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的造林申报面积、核实面积、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损失面积、造林成活率、造林树种、造林地点以及补贴标准等情况。
第十条 检查内容、检查因子及方法
(一)造林面积。检查造林主体造林面积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多报及重复申报等问题。
检查因子:核实面积、合格面积、损失面积。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现地检查。
查阅资料主要核实造林地块是否与合同书、造林作业设计一致,是否与其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造林在地块上重复安排等。
现地检查主要核实小班范围,重新求测面积,当核实面积大于申报面积时,认可申报面积;当核实面积小于申报面积且相差在5%以内时,认可申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面积核实可根据现地情况,分别采取丈量、罗盘仪实测、地形图调绘、gps绕测或gps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
(二)造林成活率。检查造林成活率是否达到造林成活标准。
检查因子:造林成活率。
方法:采用样行或样地调查法。
样行或样地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性的地段。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行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样地设置为带状样地,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地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条。对于防护林带应设置样段进行调查,样段长20米,样段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条样段。在样行、样地或样段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更新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成活株数。穴状造林中当每穴造林株数或成活株数多于一株时均按一株计算。
样行、样地或样段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样地或样段面积不少于小班(地块)面积的3%;100-300亩时不少于2%;300亩以上时不少于1%。防护林带调查面积比例不少于5%。
(三)补贴标准。检查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等影响造林补贴标准的因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检查因子: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补贴标准。
检查方法:查阅森林资源档案及现地检查,核对造林前地类、造林类别、造林树种,以此核实补贴标准。
(四)管理类指标情况。
1.造林作业设计情况。检查造林作业设计是否规范,造林作业设计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因子: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设计单位资质。
检查方法:查阅造林作业设计、造林作业设计审批文件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施工作业情况。检查造林主体是否按造林作业设计施工。
检查因子:按作业设计施工。
检查方法:现地核对造林地点、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混交模式等因子是否与造林作业设计一致。
3.合同书签订情况。检查试点县是否与造林主体签订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合同书。合同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因子:合同书签订。
检查方法:查阅合同书。
4.档案管理情况。检查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检查因子:档案管理。
检查方法:查阅档案、检查档案存放情况。
第十一条 检查成果提交
(一)检查数据
外业检查结束后,将所有检查小班因子填入附表1,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县级检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造林补贴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质量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的建议等。

第四章 省级验收

第十二条 在省级验收前,由试点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采用全查方式,对造林主体的造林保存状况逐小班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三条 省级验收采用抽查方式,涵盖所有试点县,各试点县验收面积比例不低于县级自查保存面积的10%。各试点县乡级样本的抽取方法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试点省根据抽样结果测算试点县的保存面积,作为兑付剩余50%补贴资金的依据。
第十四条 验收内容、验收因子及方法
(一)保存面积。验收造林主体造林面积保存情况。
验收因子:保存面积、未保存面积、损失面积。
验收方法:同县级检查中面积核实方法。
(二)保存率。验收保存率是否达到造林保存标准。如果乔木树种造林小班已郁闭成林(郁闭度≥0.2)或灌木林覆盖度≥30%,可直接用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评价其是否保存。否则,用株数保存率评价其是否保存。
验收因子:株数保存率、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
验收方法:株数保存率同县级检查中造林成活率的检查方法。郁闭度可采用测线法进行调查,在小班内选取一有代表性地段,量取100米或不定长度测线,当在小班内无论如何设置测线都不够100米长时,应按小班对角线设置测线,沿线量测树冠投影比例计算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可采用样方法或样带法进行调查。
(三)补贴标准、管理类指标情况。
验收因子、验收方法同县级检查。
(四)资金兑现情况。验收试点县是否依据县级成活率检查结果和财农〔2010〕103号文件规定兑现造林主体的造林补贴资金。
验收方法:查阅补贴资金兑现表,并在省级验收抽中的乡镇(林场)中,每个乡镇(林场)随机抽取5个(户)造林主体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结果填入附表3。
(五)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验收试点县是否对外公布造林补贴试点政策,是否下发相关文件,是否进行宣传发动,是否按要求公示,合同书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
验收方法: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宣传材料、公示公告、合同书,将相关情况填入附表4。
第十五条 验收成果提交
(一)验收数据
外业验收结束后,将所有验收小班因子填入附表2,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省级验收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验收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面积保存情况,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的建议等。

第五章 国家级核查

第十六条 国家级核查采用抽查方式,每个试点省抽取10%-20%的试点县,各试点县核查面积比例为县级检查合格面积的5%-10%。样本抽取方法见附件1。
第十七条 核查内容、核查因子及方法
国家级核查首先对试点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宣传、实施方案的编制及组织实施情况、补贴资金兑现情况及试点工作成效等。
具体到试点县的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因子、方法同省级验收。
第十八条 核查成果提交
(一)核查数据
外业核查结束后,将所有核查小班因子填入附表2,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国家级核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核查人员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试点省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试点省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试点省面积保存情况,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的建议等。

第六章 绩效考评

第十九条 考评形式
国家级核查结束后,将根据核查结果对试点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为四级:≥85分为优;75分-85分(不含85分)为良;60分-75分(不含75分)为一般;<60分为差。
考评结果得分由县级得分和省级得分两部分组成,试点省省级得分占20%,核查的试点县县级平均得分占80%。
第二十条 考评内容
(一)造林保存情况的综合评定
造林面积保存情况,用面积保存率衡量。
(二)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
1.会议部署、宣传发动情况;
2.文件通知、措施方案制定情况;
3.公示公告、合同书签订情况;
4.作业设计及审批、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5.造林补贴资金兑现情况;
6.县级检查、省级验收情况;
7.档案管理情况。
考评结果填入附表5。
省级验收可参照国家级核查的绩效考评形式、内容,对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通过附表5统计出的县级得分/0.8,即为省级验收绩效考评的试点县最后得分。

第七章 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

第二十一条 基本评价指标计算
(一)面积核实率的计算
核实率(%)=(∑小班核实面积/∑小班申报面积)×100%
(二)面积合格率的计算
申报合格率(%)=(∑合格小班面积/∑小班申报面积)×100%
核实合格率(%=)=(∑合格小班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三)面积保存率的计算
面积保存率(%)=(∑小班保存面积/∑小班县级检查合格面积)×100%
(四)管理类指标的计算
作业设计规范率(%)=(∑作业设计规范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作业设计审批率(%)=(∑作业设计已审批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设计单位资质合格率(%)=(∑设计单位资质合格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按作业设计是功率(%)=(∑按设计施工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合同书签订率(%)=(∑签订合同书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档案管理规范率(%)=(∑档案管理规范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县级检查开展率(%)=(∑开展县级检查小班核实面积/小班核实面积)×100%

第二十二条 造林成活率、株数保存率计算
造林成活率(%)=(小班标准地内成活株数/小班标准地内造林总株数)×100%
株数保存率(%)=(小班标准地内保存株数/小班标准地内造林总株数)×1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国家级核查样本抽取方法
附表:1.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小班表(县级检查)
2.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小班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3.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兑现入户调查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4.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调查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5.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绩效考评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附:
国家级核查样本抽取方法

一、县级样本的抽取
县级样本由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以下简称造林司)组织统一抽取。
二、乡级样本的抽取
乡级样本由核查人员到达试点县后抽取。
(一)排序
根据试点县各乡、镇、场等乡级单位(以下简称乡镇)经县级检查的合格面积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组成闭合环。
(二)起始号、间隔号的确定
1.起始号、间隔号由核查单位事先确定;
2.起始号、间隔号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密封后交核查人员,在试点县排好乡镇顺序后方可开启使用。
(三)核查乡镇的抽取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统一起始号、间隔号,在闭合环内抽取核查乡镇,第一个乡镇确定后,加上间隔号为第二个核查乡镇。如重复,按顺序号加1继续循环抽取。以此类推,直至累计核查面积满足应查总面积为止(相差在±20%以内),如果超过应查面积20%,最后一个乡镇调整到面积最接近的乡镇,以上抽中乡镇的面积全部进行核查。如果没有满足累计核查面积在80%-120%的乡镇可以调换,将原抽中的最后一个乡镇的各行政村合格面积(林场以林班为单位,下同)按照从大到小排序,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依次抽取行政村(林班),使累计核查面积最接近试点县的应查面积。
如果抽取的第一个核查乡镇面积便超出应查面积的20%,则将该乡镇的各行政村合格面积按照从大到小排序,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依次抽取行政村,使累计核查面积最接近试点县的应查面积。
遇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顺利抽取乡镇时,核查人员报核查单位,由核查单位商请造林司后进行抽取。

附表1: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小班表(县级检查)

省(区、市、集团):  县(市、局):乡(镇、场): 地区类别:单位:亩

序号

村(林班)

小班号

图幅号

计划年度

造林年度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申报造林类别

核实造林类别

造林前地类

申报补贴标准

核实补贴标准

造林树种

申报面积

核实面积

合格面积

损失面积

成活率

成活率等级

不核实原因

不合格原因

损失原因

管理类指标

造林主体类型

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审批

设计单位资质

按作业设计施工

合同书签订

档案管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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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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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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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检查验收人员:  日期:

填写说明:
1.省(区、市、集团)、县(市、局)、乡(镇、场)填写全称。
2.地区类别:1-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2-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3-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
3.林地权属:1-国有 2-集体; 林木权属:1-国有 2-集体 3-个人 4-其他。
4.造林类别:11-人工造林 12-人工更新。
5.造林前地类:110-有林地;120-疏林地;130-灌木林地;140-未成林造林地;150-苗圃地;161-宜林荒山荒地;162-迹地;163-宜林沙荒;2111-基本农田、有占用审批手续;2112-基本农田、无占用审批手续;2113-基本农田以外的农地;212-牧地;213-水域;214-未利用地;215-其他用地。
6.补贴标准:1-乔木林(200元);2-灌木林(120元);3-木本粮油经济林(160元);4-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100元);5-新造竹林(100元);6-迹地人工更新(100元)。
7.造林树种:10-红松 20-冷杉 30-云杉 40-紫杉 50-铁杉 60-柏木 70-落叶松 80-樟子松 90-赤松 100-黑松 110-油松 120-华山松 130-油杉 140-马尾松 141-国外松 142-黄山松 150-云南松 160-思茅松 170-高山松 171-其他松180-杉木 190-柳杉 200-水杉 210-水、胡、黄 220-樟树 230-楠木 240-栎类 250-桦木 260-硬阔类 261-刺槐 270-椴树类 280-檫木 290-桉树 300-木麻黄 310-杨树 320-桐类 330-软阔类 340-杂木350-针叶混 360-针阔混 370-阔叶混 380-矮林 381-红树林 401-毛竹林 402-杂竹林501-柑桔类 502-苹果 503-梨桃类 504-枣 505-柿 506-板栗 507-核桃 509-其它果树 551-油茶 552-油橄榄 553-文冠树 554-油棕 559-其它食用油料树种601-茶 602-咖啡 603-可可 609-其它饮料树种 651-花椒 652-八角 653-肉桂 654-胡椒 655-桂花 659-其它调香料树种 701-杜仲 702-厚朴 703-枸杞 704-银杏 705-山杏 709-其它药材树种 751-漆树 752-紫胶寄主树 753-油桐 754-乌桕755-棕榈 756-橡胶 757-腊树 758-栓皮栎 759-其它工业原料树种 801-蚕桑 802-蚕柞 809-其它经济树种 901-沙柳 902-毛条 903-柠条 904-柽柳 905-花棒 906-踏朗 907-沙拐枣 908-梭梭 909-沙棘 910-紫穗槐 911-其它灌木树种 940-金银花 941- 猕猴桃 942-葡萄 949-其它藤本 950-草木樨 951-蓖麻 952-麻黄 953-黑麦草 954-红豆草 955-燕麦草 956-三叶草 957-冰草 958-猫尾草 959-星星草 960-披碱草 961-早熟禾 962-沙打旺 963-雀麦 964-芒麦 965-沙蒿 966-油蒿 967-籽蒿 968-碱茅 969-针茅 970-苜蓿 971-狼毒 972-骆驼 973-其它草类
各省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上述代码中未收录的树种代码。
8.核实面积、合格面积、损失面积:核实面积=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损失面积。即损失面积也算核实面积,但兑现补贴资金时只兑现合格面积。
9.成活率等级:1-合格 2-不合格。
10.不核实原因: 核实面积小于申报面积时填写。11-重复上报 12-造林主体不符 13-造林前地类不符 14-零星植树(未达起始面积) 15-藤本和草本栽植面积 16-单行林带造林 17-萌芽更新 18-林冠下造林 19-有林地补植 20-低产林改造 21-竹林垦抚 22-以封代造 23-虚报 24-面积测量不准。
11.不合格原因:成活率等级为2时填写。1-人畜破坏 2-抚育不力 3-栽植技术 4-苗木质量 5-未适地适树 6-立地条件7-因灾损毁核销8-造林密度未达标 9-采伐 11-病虫害 12-火灾 13-旱灾 14-冰雪霜冻灾害 15-水灾 16-鼠兔害 17-其它自然原因。
12.损失原因:有损失面积时填写。1-开垦种地 2-转为牧地 3-建设征用占用 4-自然灾害。
13.作业设计:11-规范 12-不规范 13-无作业设计。
14.作业设计审批:1-已审批;2-未审批。
15.设计单位资质:1-甲级 2-乙级 3-丙级 4-丁级 5-无。
16.按作业设计施工:10-按作业设计施工 21-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且位移(没有设计变更说明书) 22-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但没有位移。
17.合同书签订:1-已签订且规范;2-已签订不规范;3-未签订。
18.档案管理:1-规范;2-不规范。
19.良种壮苗使用:1-合格 2-不合格。
20.造林主体类型:1-林农;2-林业合作组织;3-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4-国家规定的其他造林主体类型。

附表2: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小班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省(区、市、集团):  县(市、局):乡(镇、场): 地区类别: 单位:亩

序号

村(林班)

小班号

图幅号

计划年度

造林年度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申报造林类别

核实造林类别

造林前地类

申报补贴标准类型

核实补贴标准类型

造林树种

申报面积

县级检查合格面积

保存面积

株数保存率

保存率等级

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

未保存面积

未保存原因

损失原因

管理类指标

造林主体类型

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审批

设计单位资质

按作业设计施工

合同书签订

是否开展县级检查

合计

其中损失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检查验收人员:  日期:

填写说明:
1.省(区、市、集团)、县(市、局)、乡(镇、场)填写全称。
2.地区类别:1-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2-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3-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地带。
3.林地权属:1-国有 2-集体; 林木权属:1-国有 2-集体 3-个人 4-其他。
4.造林类别:11-人工造林 12-人工更新。
5.造林前地类:110-有林地;120-疏林地;130-灌木林地;140-未成林造林地;150-苗圃地;161-宜林荒山荒地;162-迹地;163-宜林沙荒;2111-基本农田、有占用审批手续;2112-基本农田、无占用审批手续;2113-基本农田以外的农地;212-牧地;213-水域;214-未利用地;215-其他用地。
6.补贴标准:1-乔木林(200元);2-灌木林(120元);3-木本粮油经济林(160元);4-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经济林(100元);5-新造竹林(100元);6-迹地人工更新(100元)。
7.造林树种:同上。
8.县级检查合格面积、保存面积、未保存面积、损失面积:县级检查合格面积即当年造林完成后进行的县级检查的造林合格面积。县级检查合格面积=保存面积+未保存面积,其中未保存面积还包含损失面积。
9.株数保存率、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这两个因子只填一个即可,即如果乔木树种造林小班已经郁闭成林(郁闭度≥0.2)或灌木林覆盖度≥30%,株数保存率不用填,反之,如果乔木树种造林小班未郁闭成林(郁闭度<0.2)或灌木林覆盖度<30%,郁闭度(灌木林覆盖度)不用填,只填写株数保存率。
10.保存率等级:1-保存 2-未保存。如果乔木树种造林小班已经郁闭成林(郁闭度≥0.2)或灌木林覆盖度≥30%,保存率等级也填1-保存。
11.未保存原因: 保存面积小于县级检查合格面积时填写。1-人畜破坏 2-抚育不力 3-栽植技术 4-苗木质量 5-未适地适树 6-立地条件7-因灾损毁核销8-造林密度未达标 9-采伐11-病虫害 12-火灾 13-旱灾 14-冰雪霜冻灾害 15-水灾 16-鼠兔害 17-其它自然原因。
12.损失原因:有损失面积时填写。1-开垦种地 2-转为牧地 3-建设征用占用 4-自然灾害。
13.作业设计:11-规范 12-不规范 13-无作业设计。
14.作业设计审批:1-已审批;2-未审批。
15.设计单位资质:1-甲级 2-乙级 3-丙级 4-丁级 5-无。
16.按作业设计施工:10-按作业设计施工 21-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且位移(没有设计变更说明书) 22-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但没有位移。
17.合同书签订:1-已签订且规范;2-已签订不规范;3-未签订。
18.档案管理:1-规范;2-不规范。
19.是否开展县级检查:1-开展;2-未开展。
20.造林主体类型:1-林农;2-林业合作组织;3-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4-国家规定的其他造林主体类型。

附表3: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兑现入户调查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省(区、市、集团):  县(市、局):乡(镇、场): 单位:亩、元

序号

村(林班)

小班号

造林主体姓名(名称)

计划年度

申报面积

县级检查后50%资金兑现情况

省级验收后50%资金兑现情况

造林主体的

建议或想法

县级检查合格面积

县级检查核实补贴

标准

应补贴金额

实际兑现金额

未兑现或未足额

兑现原因

省级验收保存面积

省级验收核实补贴

标准

应补贴金额

实际兑现金额

未兑现或

未足额

兑现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入户调查人员:  日期:

填写说明:
1.省级验收后50%资金兑现情况仅限于国家级核查填写,省级验收无需填写。
2.应补贴金额=合格面积(保存面积)×核实补贴标准应兑现的金额。

附表4:
试点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
调查表(省级验收、国家级核查)

省(区、市、集团): 县(市、区、局):
1. 试点县是否对外公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  是否
2. 试点县是否下发贯彻落实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的相关文件? 是否
如果是,具体下发过哪些文件,将文件名、文号逐一填入下面横线:
(1)文件名: 文号: 
(2)文件名: 文号: 
(3)文件名: 文号: 
(4)文件名: 文号: 
(5)文件名: 文号: 
3. 试点县是否就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进行过相关的宣传发动、会议部署工作?
是否
如果是,具体什么形式的宣传发动、什么会议,逐一填入下面横线:
(1) 
(2) 
(3) 
(4) 
(5) 
4. 试点县是否按要求公示? 是否
5. 试点县与造林主体签订的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合同书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

检查验收人员: 日期:

附表5: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绩效考评表(国家级核查)
­省(区、市、集团): 县(市、区、局):

对象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80分

1

造林保存情况

面积保存率(0-50)

50

 

2

组织管理

相关文件下发(0-1) 

相关会议部署(0-1) ;公示公告(0-1) 

3

 

3

合同书签订

合同书签订率(0-1);合同书签订规范率(0-1)。

2

 

4

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规范率(0-4)

4

 

5

设计单位资质

设计单位资质合格率(0-2)。

2

 

6

作业设计审批

作业设计审批率(0-2)。

2

 

7

施工作业

按作业设计施工率(0-2)

2

 

8

县级检查

县级检查开展率(0-5)

5

 

9

资金拨付

是否按时拔付资金(0-3) 

有无违规使用资金(0-5) 

8

 

10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规范率(0-2)

2

 

11

县级得分

 

12

所有核查县平均得分

 

级20分

13

资金拨付

是否按时拔付资金(0-1) 

有无违规使用资金(0-3) 

4

 

14

组织管理

实施方案编制(0-2) ;相关文件下发(0-2) 

相关会议部署(0-2) ;公示公告(0-2) 

8

 

15

省级验收

开展情况(0-2) ;验收单位资质(0-2) 

验收质量(0-2) ;验收报告(0-2) 

8

 

16

省级得分

 

17

全省总得分

 

18

备注:(记载试点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如文件下发、会议部署、宣传发动等内容)。

 

 

 

 

考评人员:  日期:

填写说明:
1.评分标准为率的各栏得分算法(第1、3、4、5、6、7、8、10栏)
得分=(各率×相应满分值/100),保留1位小数。
如:某县造林三年后面积保存率87%,则第1栏“造林保存情况”得分=87×50/100=43.5分。
其余带率各栏内容算法同上。
2.第2栏内容得分,根据评分标准栏里各分项内容分别打分,相加即为本栏内容得分。
其中:“相关文件下发”只要下发过相关文件就得1分,否则不得分;“相关会议部署”只要召开过相关会议就得1分,否则不得分;“公告公示”内容规范得1分,进行了公告公示但内容不规范得0.5分,未进行公告公示不得分。
3.第9栏内容得分,根据评分标准栏里各分项内容分别打分,相加即为本栏内容得分。各分项内容按“很好、好、一般、差”分为4档,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0分”,考评人员根据综合情况及上述各档分值情况打分,分值保留1位小数。
4.第13栏内容得分,根据评分标准栏里各分项内容分别打分,相加即为本栏内容得分。各分项内容按“好、中、差”分为3档,分值分别为“1.0分、0.5分、0分”,考评人员根据综合情况及上述各档分值情况打分,分值保留1位小数。
5.第14栏内容得分,根据评分标准栏里各分项内容分别打分,相加即为本栏内容得分。
其中:“相关文件下发”只要下发过相关文件就得2分,否则不得分;“相关会议部署”只要召开过相关会议就得2分,否则不得分;“公告公示”内容规范得2分,进行了公告公示但内容不规范得1.0分,未进行公告公示不得分。
6. 第15栏内容得分,根据评分标准栏里各分项内容分别打分,相加即为本栏内容得分。
其中:“开展情况”只要开展了省级验收就得2分,否则不得分;“验收单位资质”只要具备资质就得2分,否则不得分;“验收质量、验收报告”按“很好、好、一般、差”分为4档,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0分、0分”,考评人员根据综合情况及上述各档分值情况打分,分值保留1位小数。
7.第11栏填写本县县级总得分,第12栏将所有核查县的县级得分平均后填入本栏。其余核查县复印此表,只填写县级部分考评得分即可,省级部分不填。
8.第16栏填写省级总得分。
9.将12栏县级平均得分+16栏省级得分的总分填入第17栏,并将等级填入,如93(优)。
10.第18栏记载试点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政策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如下发了哪些文件、召开了哪些会议、公告公示了什么内容?逐一填入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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