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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报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报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29号)


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卫生局: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总体部署,现请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报送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均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应用;
(二)人均经费标准测算;
(三)服务人员条件及培训;
(四)绩效考核;
(五)效果评估。
二、各协作组组长单位会同副组长单位制定2012年协作组活动计划。
三、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月20日前报送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四、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闫秀丽 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796 59957692
传真:010-59957693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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