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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自办自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自办自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在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现学校食堂自办自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自办自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谢登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

李明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余永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廖培德(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治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毅(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 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雷尚银(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勾建鸣(市政府督学)

肖 文(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

许汉芝(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联 络 员:王晓维 许汉芝 窦玉婷 胡 晓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及办文、办会等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序推进工作,负责汇总报送相关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督促各区(市、县)及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自办自管。

(二)经费统筹和资产评估组

组 长:蔡丽萍(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副组长:齐贵生(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

职 责:负责对学校食堂的资产评估和工作推进过程中所需资金的筹措。

(三)食品安全组

组 长:刘俊彦(市食品药品监理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副组长:苏 静(市中学生保健研究所所长)

职 责: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及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维稳工作组

组 长:任建初 (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黄燕孟(市教育局保卫法规处处长)

职 责:负责食堂过渡期间维护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人事劳动保障组

组 长:张文政(市编委办公室业务三处处长)

李东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副组长:张秀兰(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职 责:核定从业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及教师管理劳务补贴。

(六)宣传工作组

组 长:邓卓朋(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副组长:王晓维(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舆情分析、舆论引导、正面典型宣传。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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