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宁委发〔2012〕17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 2012 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2月3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2月3日
南京市2012年文化建设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文化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意见,更加主动地实施文化南京建设战略,更加自觉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主题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城乡面上党员轮训。利用市属媒体、刊物和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不断促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人心。加强社科规划工作,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社科咨询课题研究工作。举办第十四次南京发展高层论坛和第二届南京文化发展高层论坛,评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编写党史宣传画册《足迹--中共南京地方组织90周年》。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制定符合南京实际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学 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多样化、常态化。大力铸造和弘扬新时期南京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敢于创新创业、奋力创优创造的浓厚氛围。抓住党的十八大召开等重大主题和“七一”、“十一”等重要节庆、纪念日,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等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诚信宣传月”、“公民道德日”、“世界残疾人日”等道德实践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推选第十一届南京好市民、“感动南京”2012年度人物和每月“中国好人”,扩大“感动南京故事会”、“百姓家训汇”、“中国好人”微博群等品牌影响力。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共同筹建市民楷模馆并利用“道德模范故事汇”社区巡演等方式传播凡人善举。积极开展修身律己活动,探索网上修身实现途径,打造具有全国推广价值的道德教育载体。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拓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组织全市学校德育创新奖评选,扎实办好中国文明网·南京站(南京文明网)。
3、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开展“心向党、跟党走”、“爱祖国、爱南京”、“美德故事”等主题宣传教育,扩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春蕾圆梦工程”等活动影响力。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考核办法,提高参与活动人群覆盖率。支持“陶老师”工作站作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全国辅导中心的各项建设,力争完成工作站 1-2 个分站建设。抓好绿色网络设施建设和校园周边整治,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五老”讲师团作用,推进校外辅导站示范站(点)、农村政治科技学校建设和网吧社会监管工作。推动在宁高校博物馆向未成年人开放,办好第18 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第 24 届青少年“金钥匙”科技比赛。实施“青春健康--与青奥同行”工程,试点建设中小学民防教育展厅。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内容纳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常态测评,确保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领先地位。
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促进创建常态长效。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坚持定期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常态测评。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项目,开展有效的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文明交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优化等专项行动,推动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台账资料工作常规检查制度,促进各责任单位台账资料收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力做好国家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新一轮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争先进位。
2、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迎青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大力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南京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广大市民恪守公共文明规范。组织“幸福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农家乐文明示范户”等评选和社区邻里节等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公约、乡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引导居(村)民做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组织节日民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熟知经典、亲近经典、热爱经典。举办市第十七届读书节、第十一届学习节、第四届职工读书节和2012年中小学生读书节,进一步办好市民学堂、南京职工大讲堂、母亲学堂、亲子学堂等讲坛。继续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开展市第二十四届科普宣传周、第九届社科普及宣传周、第八届科普日等科普系列活动。推进社科知识“五进”工程、“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幸福工程”、“新社区新家庭新文化计划”和“普法邮路进万家”、“集邮文化进社区(校园)”等活动。举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
3、深化社会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领导体制,推动区(县)建立由文明办牵头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抓好南京青奥会志愿服务标准研制,启动青奥会志愿者形象宣传。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做响“宁师傅”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热线、“金陵微志愿”等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南京志愿在线”、“南京市志愿服务网”等网站建设,推进以奉献为核心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等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和传播志愿服务文化,使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达到90%以上。发展壮大社区、职工、巾帼、青年扶残助残、红十字、网络文明传播、反邪教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民防救助、心理咨询等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
4、夯实文明创建基础。大力实施核心价值践行、文明村镇创建、农村文化繁荣、农村生态宜居、城乡文明共建“五大工程”,合力推进城乡一体文明建设。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司法等部门下乡为农民服务,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巾帼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家庭驿站建设,进一步丰富“社区议事园”、“社区评事街”、“社区论坛”、“社区邻里节”等创建载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打造行业核心价值观,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走在前列。评选第四批南京市服务品牌,对前三批服务品牌强化动态管理。争创1个国家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口文化基地、3个省级科普文明区、5个省级科普惠农服务站,2个市级人口文化基地,10个街(镇)、20个社区(村)人口文化精品宣教基地。全市所有街(镇)达到市安全街(镇)合格标准,60%以上街(镇)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知晓率达85%以上,无邪教社区(村)达到90%以上,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合格区(县)、街(镇)达到 80%以上;人防工作进社区实现全覆盖。
三、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加快公共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逐年增长。组织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公益交响乐欣赏、第十二届南京文化艺术节、“金陵五月风”第六届南京文学艺术节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南京文化旅游节、秦淮灯会等品牌文化旅游节庆和第二届市人口文化宣传月等活动。完成南京文艺家创作基地和13个示范文化站、40个示范文化室建设。实现区(县)数字影院全覆盖,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3万户,整转郊区县有线数字电视10万户。继续推进市档案馆新馆、南京美术馆新馆、农家书屋和村(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建设。
2、推动优秀作品生产。认真落实《南京市文艺作品创作规划(2010-2012年)》,创作生产一批体现南京文化底蕴、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秀作品。推出电影《刘伯承市长》、《丁香》、《帝国秘符》和文化系列片《金陵佛缘》、3d动画电影《郑和·魔海劫》、历史京剧《大漠汉脉》等作品。提升大型民族交响组曲《盛世重光》、《金陵风韵》和越剧《丁香》艺术水平。推进《金陵全书》、《明朝文化丛书》、《南京非遗丛书》、《社科知识与百姓生活》等系列科普丛书等编纂出版工作。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完成大报恩寺、明故宫、石头城等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做好阳山碑材、汤山南京人化石地点、明孝陵、明外郭等大遗址保护建设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实施明城墙玄武门至神策门段维修、南唐二陵防水保护、门东门西整体改造、江宁湖熟古镇保护等重点工程,加快六朝博物馆、中国科举博物馆、江宁织造府博物馆、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等项目建设。推进高淳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目录。启动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市场法治化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水平。启动移动执法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形成市、区(县)网络办案联动机制。完善文化市场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各文化市场经营状况实时监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和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力度,规范公共交通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和卫星接收秩序。
四、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进一步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市演艺集团公司,加快实施南京文物公司(十竹斋)改制。继续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分步骤地完成青春杂志社等符合要求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增强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舆论引导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提升市文化集团作为国有经营性主体、新兴文化业态投资主体和重大文化项目投融资主体的平台功能。
2、狠抓重大项目载体建设。按照南京市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计划,落实跟踪重点项目推进目标和责任,做好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园、南京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综合配套服务。推进孙权纪念馆等项目建设。完成大华大戏院维修改造工程,启动解放、南湖、和平影城提档升级工程。制订文化产业特别集聚区建设计划,推荐评选全国和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创意设计研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综合性创意产业园、文化贸易服务平台等文化载体建设。深入打造佛教之都品牌,举办第二届佛教文化节活动。力争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335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4.65%,同比增速26%以上。
3、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把培育壮大重点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出台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办法,支持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市文化集团做大做强,确保到“十二五”末各自资产规模超百亿元。支持市文化集团打造南京文化会展龙头企业,举办第六届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扶持发展起点高、实力强的动漫游戏企业,促其发展壮大。调查摸底文化创业型企业,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难题。
4、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研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推进文化企业上市步伐,力争文化企业进入辅导期 2-3 家。建立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绩效奖励、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建立与文化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统计方法和充实统计队伍。
五、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抓紧文化人才培养。以文化名人和“五个一批”人才为重点,大力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造就一批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开展市第二批“五个一批”人才评选活动,评选不少于40名“五个一批”培养对象。支持创意设计类企业和南京高校合建文化创意设计研发中心,与知名高校联合举办 2-3期文化创业高端人才培训班。组织市第十七批作家签约和文艺家基层采风,举办第三届全市文艺家读书培训班和第二届基层文联干部培训班。积极鼓励全市文化机构开展青年文化创业人才培训,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00名。
2、引进高端文化人才。拓宽选人引人视野,建立文化高端人才引进目录。广泛引进国内外文化名家,全年引进不少于5名。全面对接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在“321 人才计划”中设立文化创业人才工程引进门类,全年引进不少于50名。支持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市文化集团以及创意设计类企业,引进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端创意人才。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有利制度环境。评选第七届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奖和第七届南京市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化工作者给予重奖。加大文化人才宣传推介力度,推动文化人才自觉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六、营造和谐社会舆论环境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组织重大主题、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等宣传报道。推进南京政务微博建设,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与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媒体网络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热点敏感事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市属媒体和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等的监督管理,提高全市播出机构公益广告数量与质量。深化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网络问政并提升政民网络互动水平。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强化网站自律建设。
2、扩大对外宣传途径。邀请外国记者来南京采访,通过与国外主流媒体开展互动、主动设置报道议题等方式延伸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协调做好国际梅花节、金秋经贸洽谈会、国际软件博览会等重大国际会展活动以及筹备青奥会、亚青会等重要活动的对外宣传。举办第五届中国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继续办好美国《侨报》、《欧洲时报》等境外媒体的《今日南京》专版。在海外华文媒体推出“南京青奥”专版。申办发行南京地方题材邮票。
3、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启动南京和以色列文化交流项目,组织梵高画展、美国著名插花家诺曼·罗克韦尔作品展、日本文化周等在宁交流活动。承办柏林中国文化中心“开放日”项目,组团参加德国“中国文化年”、土耳其“中国文化年”、西班牙塞万提斯国际艺术节、哥伦比亚国际艺术节等演出。推进以对外文化交流“双百”工程为抓手的城市公共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