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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239号――关于2011年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及拨付使用情况的公告


【颁发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政部公告第2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民政部公告
(第239号)


现将2011年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及拨付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救灾捐赠接收情况

民政部本级共接收各类救灾捐款18,630,627.03元。其中指明使用受灾地区的有:青海玉树地震捐款7,111,127.66元,舟曲泥石流捐款9,319,382.46元,汶川地震捐款1,532,972.33元。未指明使用灾区的捐款667,144.58元。

根据资金来源方式划分,其中:民政部本级直接接收391,825.54元,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转入10,370,471.99元,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转入212,619.1元,香港特区政府及团体、多伦多市华人华侨组织、越南友谊协会和越南友谊组织联盟直接转入7,655,710.4元。

拨付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民政部已取整拨付救灾捐赠资金1863万元,剩余627.03元结存于财政专户。分别下拨:青海省玉树地震救灾捐款778万元,由青海省统筹用于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甘肃省舟曲泥石流后续捐款932万元和汶川地震后续捐款153万元,由甘肃省分别统筹用于舟曲泥石流和汶川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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