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的通知
(商流通函[2012]4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和《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68号)等文件精神,商务部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零售业可持续发展。现将《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流通业改革和发展、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零售业节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把创建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作为引导零售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确保示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指导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做好具体方案的制订、组织实施工作,培养和树立典型示范企业。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财税金融部门对零售业节能环保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宣传,推广经验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渠道,组织企业开展倡导节能环保、绿色消费等内容的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零售业节能环保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节能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推广示范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确定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并于2012年2月16日前报商务部。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秦怡 张本华
电 话:010-85093774 85093794
传 真:010-85093767
邮 箱:qinyi@mofcom.gov.cn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一、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培育和形成1000家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零售业态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15%,带动中小零售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提高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节能环保意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节能环保工作。
(二)坚持示范创建与持续推广相结合。在树立标杆和典型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和好的做法。
(三)坚持节能减排与便民消费相结合。把扩大居民消费作为节能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改善消费环境和设施的前提下进行各项节能改造。
(四)坚持树立典型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典型培树为突破口,积极争取零售业节能环保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节能环保示范工作组织领导。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要成立由负责人牵头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
(二)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要建立和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将企业的节能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门店和岗位。要把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畴,加强监督,逐级考核,落实奖惩。
(三)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要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主动采用先进节能管理方法与技术,做到工作持续改进、管理持续优化、能效持续提高。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等工作。加强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采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推荐的技术、产品和工艺,并积极开展与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要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对消费者和上游供应商的节能宣传。
四、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能单位;
(二)用能单位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遵纪守法,诚信纳税;
(三)用能单位在近两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责任明确,能源管理体系制度健全,节能工作规范有序。
(五)积极参与节能活动。
(六)积极采用节能技术、销售节能产品。
五、工作安排
从2012年至2015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参照《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认定细则》(附件1)开展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公布示范企业名单,并于11月底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商务部。商务部在各地创建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基础上,在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业内专家拟定示范创建评分标准并进行评估,确定当年全国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1.零售企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认定细则
2.节能环保工作联系表
附件1:零售企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认定细则
项目 | 内 容 | 备 注 |
一、节能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 1、成立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管理主要负责人,建立节能协调机制,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 要求出具相应文件和证明材料 |
2、建立节能管理网络,明确各级能源管理人员的具体权利与职责。 | ||
3、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担任。 | ||
4、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定期检查各项节能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 ||
二、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 1、节能政策、法规、文件、标准与规范等的归档整理工作。 | 提供资料备查 |
2、按照gb/t17167-2006《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基本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设立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建有能源计量器具完整档案,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周期性检定和校验。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
3、建立完备的能源消费利用统计台帐,明确专业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责任人,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 抽查台账 现场核查 | |
4、建立主要耗能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设备功率或产能、能耗及效率、设计指标、年度实际运行指标、检修情况、存在问题等。 | 提供档案备查 | |
5、对重点耗能设备制定节能操作规程。 | 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 |
6、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采购节能产品,严把设备能效关。 | 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 |
| 三、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改造 | 1、重视节能技改工作,有计划地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和年度节能技改项目。 |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查 |
2、节能技改项目有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组织项目验收,核定和评价其节能效果,并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等。 | 提供资料备查 | |
3、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推进节能示范工程建设。 | 提供资料 现场察看 | |
4、固定资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立“节能篇(章)”,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制度,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 | 提供资料备查 | |
四、节能宣传与培训 | 1、利用墙报、横幅、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册以及网站、报纸和内部刊物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在楼梯口、电器柜台、办公电器开关和用水处等醒目位置张贴节能规章制度、节能宣传单和节能标识等。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查看 |
2、积极配合参与政府开展的节能宣传周、节能展览、竞赛等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节能动态信息。 | 查阅有关记录等 | |
3、制订详细的节能培训计划,举办节能培训和讲座,积极派员参加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
4、发放节能相关教材、资料,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重点耗能设备等节能基础知识和节能操作规程。 | 核查培训记录和资料 | |
五、能耗指标与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 1、能源消费结构与综合能耗数量的统计计算,主要单位能耗指标的统计与计算。 | 提供相应统计报表和能耗指标计算方法、依据和公式等 |
2、建立节能绩效考核体系,将节能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部门或个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
3、落实能源利用状况季报与年报制度。 | 查报送报告 | |
六、节能 管理 的强 化
| 1、制订节能规划。 | 提供节能规划报告 |
2、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实现能源消耗数据的网络化管理。 | 提供报告备查 | |
3、按要求开展能源审计、主要耗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监测等工作。 | 提供报告备查 | |
4、空调、采暖和卫生热水推行节能节水专项管理。 | 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
七、建筑 节能
| 1、新建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等满足国家或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筑的采光、通风等进行了优化设计。对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要求的既有建筑进行必要的节能改造。 | 核查设计资料,现场查看 |
2、有可靠的温控设施和可行的温控措施,确保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 | 查验日常运行记录 | |
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设置室温调节和能量回收系统;对开窗、开门使用空调现象进行有效控制。 | 提供资料,现场查看 | |
4、空调机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以及大功率水泵等主要耗能设备的运行效率和能效值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值。 | 提供资料,现场查看 | |
5采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对建筑公共场所和部位设置照明声控、光控、定时、感应等自控装置,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置定时或光电控制。 | 提供资料,现场查看 | |
6、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一定的比例。 | 提供资料备查 | |
八、节能工作创新 | 1、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定额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2、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探索节能工作新方法并推广应用。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
| 九、节能指标考核与激励机制 | 1、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指标考核; | 提供统计数据与资料备查; |
2、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指标考核; | 提供统计数据与资料备查; | |
3、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综合服务等能耗单项指标的统计计算与考核。 | 计算方法参照《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 |
4、能耗指标升降情况和年度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 | 能耗指标升降与上年度同期进行对比 | |
5、实施节能激励机制,对节能工作、节能目标、能耗定额完成情况和节能技改项目效果等进行综合考评,奖罚分明,奖罚兑现。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
附件2:节能环保工作联系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 所在处室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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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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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