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2]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洛政办〔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李柳身代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分两次向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反馈。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一、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左右,外贸出口增长2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左右,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努力打造特色明显的新型工业化城市

2.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以龙头带动、基地支撑、高端突破为着力点,通过招商引资、整合重组,进一步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支柱产业。开工建设725所特种材料装备基地、洛阳石化45万吨px、一拖集团新型轮式拖拉机核心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快推进万基控股集团60万吨铝板带箔等在建项目,做好洛阳石化1800万吨炼油扩能、河南煤化集团100万吨pta、大鱼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信重工超深矿井提升设备、南车集团城轨车辆组装等项目尽快竣工投产。抓好国机重工产业园等十大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洛玻、白马、洛耐、洛单等企业搬迁改造。

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国资委负责落实。

3.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强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培育骨干企业,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突出抓好中硅高科光伏产业园、普莱柯生物动物疫苗产业化等十大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中航锂电产业园等在建项目,尽快开工金诺公司蓝宝石单晶炉及蓝宝石生长新工艺产业化等项目,确保725所钛泵阀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

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4.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加快产业集聚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所有产业集聚区发展区基础设施全覆盖,公共生活服务平台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全部建成投用。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综合运用项目准入、要素配置等手段,推动同类项目、关联项目向园区集中。确保17家产业集聚区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50个、竣工70个以上,形成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12个,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40%以上。

市发改委,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新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至2家、院士工作站3个。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产学研军融合发展,抓好新区科技城、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建设,做大做强轴研科技、北玻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支持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推进战略,申报发明专利1300件以上。提升科研成果产业化水平,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6.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坚持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好项目准入关,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市场体系。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节能降耗。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做好伊电集团、万基控股、骏马化工等企业及洛宁、嵩县等5个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三农”工作,努力打造现代化新型农村

7.继续做好“三篇文章”。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新发展蔬菜、花卉苗木、林果、牡丹27万亩,新建、改造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区)10个,新增休闲农业园区50个,完成土地流转75万亩以上。

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落实。

8.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人才队伍体系,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新增农机动力5万千瓦,推广新型农机具1000台,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市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局负责落实。

9.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龙头企业,新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专业合作社100家。

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10.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40亿斤以上。完成水库除险加固50座,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断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争取小浪底南岸灌区、伊洛河治理等项目尽快立项。

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负责落实。

1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0公里。新建户用沼气1万座、服务网点100个。解决农村安全饮水20万人。

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负责落实。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努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

12.大力发展信息产业。重点支持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物联网、电子商务、软件外包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信息产业园区。突出抓好中移动(洛阳)呼叫中心、炎黄科技园、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园等十大信息服务业项目。

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13.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区域性物流枢纽建设,重点发展工业品、农产品、建材、汽车摩托配件及冷链物流。突出抓好国龙物流园区、宏进农副产品国际物流中心、格力电器物流配送中心等十大物流项目,确保东汉禽业冷库及物流配送中心、新春都冷链物流中心、一拖物流园区等项目年内竣工投用。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落实。

14.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洛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中心、后台服务中心和分支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补贴机制。规范整顿担保机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市金融办、工信局负责落实。

15.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重点抓好泉舜财富购物中心、建业凯旋广场等20个大型商贸项目。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成乡镇连锁商业中心和乡村直营店30家以上。鼓励丹尼斯百货等商贸流通企业实施“农超对接”,加快形成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做大做强特色餐饮业,打造洛阳餐饮品牌。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6.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及社区休闲娱乐服务,培育一批运作规范、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及养老、医药、保健、代理服务等新兴服务网点。建成放心早餐网点、蔬菜直销网点50个。加强市场指导和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民政局、商务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

五、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17.积极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弘扬品牌。积极推进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白马寺佛教文化园区、关圣文化产业园区、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涧西工业文化遗产街区等十大传统文化展示及提升项目,加快大遗址保护和博物馆展示工程建设,做好丝绸之路、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河洛文化研究和典籍整理出版工作,筹建河洛文化大型数据库。

市发改委、文广新局、文物管理局、旅游局、宗教局、社科联、地方史志办公室,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相关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8.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高标准办好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重大节会。实施小浪底西霞院、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等十大旅游景区提升行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完善旅游设施,丰富旅游产品,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力争全年接待游客增加1000万人次。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提高牡丹画、唐三彩、澄泥砚、青铜器等特色文化产品档次。精心打造3d动漫电影《牡丹》、红太阳演艺剧场等演艺项目。

市节会办、旅游局、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19.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市科技馆,积极推进市群艺馆以及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扎实开展公益性演出等文化惠民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市文广新局、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开放城市

20.全面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已完成改革任务的单位,要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遗留问题的单位,要一企(事)一策,加快推进。全面完成县(市)区企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文化、旅游、市政、园林、教育等系统改革。

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投融资平台整合,完成洛矿集团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工作,扩大信托、票据、租赁、债券等融资规模。积极推动银企合作,有效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鼓励中小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资金租赁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洛阳银行尽快进入上市程序,争取中信重工、洛阳钼业、普莱柯生物通过证监会审核,全年新增上市企业3家至5家。

市金融办、国资委负责落实。

22.继续深化大招商活动。优化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瞄准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等重点区域,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和品牌项目。积极参加河南省第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及第三届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组织好牡丹文化节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

市商务局、工信局负责落实。

23.不断提升对外贸易水平。积极推进洛阳出口加工区申报工作,争取洛阳经济开发区升格成功。以产业集聚区、加工贸易承接地为平台,在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钢制办公家具等领域,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出口产品基地和产业集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35家出口企业,培育5家进出口总额超1亿美元的企业。

市商务局、口岸办负责落实。

24.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立各具特色的民营企业产业联盟,增强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骨干企业,重点选择50户“小巨人”企业,在专项资金、人才引进、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2%以上。

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努力打造区域副中心城市

25.提升城市规划品位。围绕“一中心、三板块、五组团、四支撑”的城市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抓紧编制中心城市组团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年底前实现洛北城区控制性详规全覆盖。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建筑色彩和建筑造型必须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26.高标准加快新区建设。重点抓好希望路跨伊河大桥等55项续建工程,开工建设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等34项市政工程。加快龙门大道和开元大道沿线、行政副中心、科技城、动力谷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

洛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27.持续推进城区改造。开工建设城市东环、西环、南环及滨河北路三期等17项市政工程,加快推进唐宫西路、丽春东路等20项续建工程,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北环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原则,大力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和旧城改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改委、旧改办,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8.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管道天然气向县域、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延伸,完成洛新线、洛宜线、东环线等建设任务。新增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完成7000户城市居民生活区水表改造。新增公交车300辆、开通加密公交线路20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环保局,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9.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重点解决好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深化“畅通洛阳”活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洛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创建办、城乡规划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30.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确保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关林、安乐、新街等三大片区污水管网建成投用,伊滨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市区所有污水管网道路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加快引黄入洛工程和伊河、洛河治理提升进度,积极实施中州渠、伊东渠提升改造和新区轴带水系项目,抓紧治理邙山渠、秦岭防洪渠、涧河和瀍河城区段。加强扬尘控制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0天以上。完成造林46.9万亩,新增城市绿地100万平方米。

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园林局,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加强城乡互动对接,努力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1.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网络。以高速公路、快速通道为支撑,打通对外大通道,完善对内大循环,形成快捷畅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段、武西高速洛阳段、310国道洛阳境改建、洛吉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确保龙门大道、310国道白马寺段货车通道改线、机场路大修等工程牡丹文化节前建成通车,洛伊快速通道6月底前建成通车,洛栾高速、郑卢高速洛阳段、小浪底专用线改造等项目年底前建成通车,形成市区到偃师、孟津、新安、伊川、宜阳半小时交通圈,到洛宁、汝阳、嵩县、栾川一小时交通圈,年底前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洛阳机场改扩建工程,确保今年新开和加密航线6条至8条,旅客吞吐量达60万人次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口岸办,洛阳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2.注重提升县城和小城镇内涵。要突出特色,提高品位,强化产业支撑,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和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市)供气、供暖、污水和垃圾处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与县(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互联互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3.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在城市近郊、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搬迁扶贫新村、移民新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研究出台土地、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投融资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强村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特别是洛阳新区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年开工建设大型社区50个,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建立完善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以“乡改办、村改居”为抓手,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提高群众自治水平。

市委农工委,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扶贫办、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洛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完善城镇入户机制,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让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试点,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九、高度重视民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和谐城市

35.积极促进全民创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政策体系,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以上,培育发展微型企业700家以上,支持1.5万人创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负责落实。

36.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新建中小学校40所、幼儿园223所,改扩建中小学23所。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逐步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一保三放开”,推动多种形式办学。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37.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前实现县域公立医疗机构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开工建设9县(市)卫生监督中心和120急救体系项目。

市卫生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

市体育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残联负责落实。

39.大力推进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示范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加快推行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同步即时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年封顶线提高至15万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落实。

40.多策并举保障市场供应,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物价总体平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联动挂钩机制,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

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4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年开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房2.48万套,竣工1.05万套。扎实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2.做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实施60所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5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和3000户1.25万人的搬迁扶贫任务,实现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

市民政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3.大力实施安全环境创优行动计划,深化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44.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用药安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45.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重大决策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妥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市信访局、民宗局负责落实。

4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等专项行动,探索实施城市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110城市应急联动服务水平,实现各县(市、区)联动服务全覆盖,确保群众诉求办结率和满意率达95%以上。

市公安局、应急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47.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支持驻洛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同时,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防办负责落实。

十、关于政府自身建设

48.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依法接受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开门立法,建立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9.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再减少些程序,再缩短些时限,再取消些审批项目,再下放些审批权限,努力形成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对于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立即办、主动办、认真办、跟踪办。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全程代理等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0.强化科学运作。遵循和运用好市场经济规律、群众工作规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规律,努力破解各种发展障碍和瓶颈制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工作,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咨询评估等机制,提高政府民主决策水平和科学运作能力。要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做到在复杂疑难问题面前有破解招数,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有应对能力。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1.锤炼务实作风。大力弘扬“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始终把群众的事情、企业的事情当作大事、要事来办,全心全力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转变会风、文风,不说空话、套话,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完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执行落实,违反制度有人承担责任,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企业和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切实兑现对企业、对人民群众的各项承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2.严格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财政经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面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有效防范和坚决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矿权交易等行为。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专项治理,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下大力气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政府公簿的每一页都写满公开、公平和正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