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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颁发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洛政〔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3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克难攻坚,狠抓落实,按时完成了省定煤矿兼并重组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伊川县、新安县等2个先进县、市国土资源局等4个先进单位、董孟刚等23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继续推进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奋力拼搏,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

附件:
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先进单位(6个)

(一)先进县(市、区)(2个)

伊川县 新安县

(二)先进单位(4个)

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整合办公室

二、煤矿兼并重组先进工作者(23人)

陈新社 张宝亚 段三杰 董孟刚 刘素美

杨春灵 曹松波 孙轶章 付晓毅 申伟民

王宗献 倪治国 李汉龙 刘飞跃 袁建国

路会超 刘湘华 张 全 杨随木 王超凡

王新宇 牛东风 李帮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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