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函[20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友志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王柯敏 省教育厅厅长

张志初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仁忠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葛建中 省教育厅副厅长

袁友方 省公安厅副厅长

程纪龙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新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建新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德光 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其术 省工商局总会计师

罗 懿 省物价局总经济师

李大剑 省安监局副局长

皮本固 省国税局副局长

朱 正 湖南保监局副局长

杨琪君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王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葛建中、袁友方、胡建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