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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2]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发〔2011〕34号)和省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苏政发〔2011〕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意见

一、分工原则

(一)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围绕完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切实保障《纲要》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各项目标、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整体衔接、共同推进。

(二)确定关键指标、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的责任主体。强化部门职责,将《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传导到各级责任主体。针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加以推进。

(三)合理划分政府职责范畴和市场引导领域。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在《纲要》落实中的不同作用,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和公共利益领域范围的、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工作分工和责任主体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区县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全面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8%。(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新增保障性住房面积2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人口自然增长率<3‰。(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在2010年的基础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左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减少2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6.55%、17.26%、18.81%、21.2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耕地保有量23.54万公顷(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上半年发布全市和各地区上年度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公报。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发改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目标

1、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

根据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紧密结合南京实际,建立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考核机制,推进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四大类37个指标按期完成,提高人民群众对基本现代化建设成果满意度,综合衡量南京现代化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2、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打造“三都市”、“三名城”目标

推动文化建设,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彰显历史文化风采、促进现代文化繁荣,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保护生态资源、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着力塑造生态风貌,打造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推动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推动区域创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业创新人才大扩容、科技创业创新载体大提升、科技创业创新制度大优化,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力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全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全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发展、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商务局)

加快枢纽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和独具魅力的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农委)

3、办好2014年青年奥运会目标

办好2013年亚青会、2014年青奥会,努力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组织实施“筹办青奥会、提升影响力”和“共建美好新南京、共享幸福新生活”千日行动计划,办一届参与最广泛、活力最强劲、创意最新颖、特色最鲜明、青少年最欢迎的青春盛会、文化盛会、体育盛会,为南京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青奥办、市体育局、市外办、建邺区政府、河西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

(三)重大工程

对《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市发改委做好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加强配合,协力推进。

1、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包括禄口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六合机场建设,京沪高速铁路、宁杭城际、宁安城际和宁启复线铁路,长江12.5米深水航道治理上延至南京工程,“两环两横十四射”的高速公路网及国省干线公路网,江六、溧马、淳芜等高速公路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南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市投促委、市港口集团,各有关区县)

2、轨道交通工程。包括地铁3号线、10号线一期、宁高城际一期(机场段)、4号线一期、宁天城际一期、宁合城际一期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地铁指挥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3、能源保障工程。包括八卦洲新能源岛、华能金陵电厂燃机机组、大唐南京发电厂二期、坚强智能电网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4、先进制造业振兴工程。包括扬子乙烯三轮改造、梅钢1780热轧产品结构调整、南钢转型发展结构调整、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风能发电机组传动装置生产线、长安福特j68cc轿车生产线改造、中国华电集团电力智能化科研及产业化基地、中兴南京三区研发基地、汉能光伏、中传重型装备、国网电科院智能电网科研产业基地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

5、现代服务业提速工程。包括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南京空港物流园、龙潭港口物流基地、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启动区、南京现代粮食物流中心、金鹰天地广场城市、金融城、苏宁河西国际广场、金陵大报恩寺琉璃塔暨遗址公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委)

6、民生改善工程。包括保障房组团、南京殡仪馆搬迁工程、鼓楼医院南扩工程、南部新城医疗中心、河西地区大型综合性医院、浦口新城医疗中心、麒麟新城国际医疗中心、麒麟国际化双语学校、青奥会赛场、南部新城体育中心、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青奥办、市体育局、市人社局、河西新城指挥部、浦口新城指挥部、南部新城指挥部、麒麟生态科技城指挥部)

7、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程。包括重大功能区建设工程,江苏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工程,以及城市雨污分流系统、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滁河(南京段)防洪治理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各功能板块指挥部、市农委)

8、城乡区域统筹工程。包括区域供水、干线公路、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南京至高淳新通道、纬三路过江通道、南京长江四桥、万顷良田、新市镇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四)主要发展任务

《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如期完成。

1、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1)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专利授权数达到350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实施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计划。健全公共技术、投融资、信息交流、中介服务和政府服务“五大平台”,提升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承载功能。到2015年,科技创业特区内建成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实施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共建计划,五年内共建20个大学科技园、6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各区县)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55%以上。培育20个百亿元级的创新型企业集团,每年培育100个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

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险投资、科技银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到2015年,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4万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2)建设创新型人才高地

创业创新人才“321”计划。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3000名、培养科技创业家200名、集聚中央“千人计划”创业创新人才各100名,汇集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毕业企业30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500家、上市企业100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高度密集、科技创业创新高度活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发展、人才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的“紫金人才特区”。到2015年,率先建成人才强市,人才资源总量超过210万人,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比例达到10%。(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各区县)

2、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1)确立服务经济主导地位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标准建设长三角西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和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四个56%”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建设世界软件名城。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到2015年,从事软件服务业务的企业达到4000家,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达到2200家以上,进入全国软件百强企业的数量达到20家以上,新培育上市软件企业5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净增3倍、突破4000亿元,打造“一谷两园”软件产业发展核心区,新增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软件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软件谷管委会)

优化服务业结构。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商务、金融、物流、文化、会展和休闲旅游业。到2015年,新增上市公司50家以上,股权投资基金总额达到500亿元以上,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100亿元;发挥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物流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超过450亿元;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保持商贸优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00亿元以上,规模水平在长三角地区保持前列;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商务会展中心,入境旅游者超过300万人次,大中型展览和会议数量超过300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投促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园林局)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河西金融与信息中心、下关长江航运服务中心和龙潭港口物流中心建设,高起点开发汤山、老山、金牛湖等旅游休闲度假区,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15年,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45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家,超100亿元的10家。推动城区服务业特色化发展,郊县服务业提速发展,到2015年,江南八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8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园林局、市港口集团、各区县)

(2)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实施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新型显示产业基地;智能电网(交通)和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分别突破千亿元,建成国家级智能电网(交通)和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研发产业化基地。到2015年,风电、光伏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600亿元,智能电网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新兴电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新材料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轨道交通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航空航天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各区县)

做强做优工业支柱产业。确保到2015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净增1倍,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50%以上。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钢铁、汽车四大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后劲、品牌效应、集聚水平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实现销售收入1200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500亿元;化工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汽车形成20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钢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各区县)

加强园区建设。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到2015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生产总值4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总量的75%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各省级以上开发区)

实施品牌工程。推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并实现整体上市。建立名牌产品争创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完善名牌产品奖励和激励政策。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件,省、市著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0件。创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800个,其中省名牌产品300个。(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

(3)发展都市型生态高效农业

全面落实农业“1115”产业布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田、100万亩经济林果、100万亩高效养殖和50万亩标准化菜地。到2015年,确保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20%,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60%,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80%,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6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各涉农区县)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到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注册资本达到4500亿元;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比重超过90%。支持苏宁、雨润、三胞等龙头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行列,打造以南京为总部基地的著名跨国企业。力争10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民营企业,20家企业进入全省百强民营企业,打造以南京为总部基地的著名跨国企业。(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工商局)

(2)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提升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质量。到2015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7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新增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40个,具有地区总部性质的外资功能性项目50个,总数分别达到200个、100个。促进我市境外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境外投资实现翻番(责任单位:市投促委)

优化贸易结构。到2015年,外贸出口超过4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绩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期间,全市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40%,到2015年突破130亿美元,其中离岸执行额达到60亿美元。到2015年,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达到4家,5000人以上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加快口岸配套功能建设。全面推进口岸功能平台创新,加快“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整合南京地区口岸资源,加快推进金陵海关筹建和设立综合保税区,建成口岸综合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南京港外贸货运量年均增长18%以上;禄口机场出入境人员年均增长20%以上,外贸货运量年均增长25%以上,禄口国际机场国际(地区)旅客吞吐量年均增长20%以上,国际(地区)货邮吞吐量年均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委)

(3)发挥国有经济带动作用

到2015年,国有控参股企业资产超过1万亿元,国有权益、经营收入、利税等各项指标实现翻一番。新增国有控参股上市公司10家以上,募集资金260亿元,实现投融资3700亿元,完成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促进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建设。(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4、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提高对外综合交通能力,提高现有地铁运营能力,加快电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同重大工程分工)

提升防洪除涝减灾能力。到2015年,长江干堤防洪标准全面达到《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设防标准;南京城市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副城及新城达到50年-100年一遇,新市镇达到20年一遇;秦淮河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滁河、水阳江及固城湖、石臼湖流域、通江小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20-50年一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

(2)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推动重大功能区建设。组织实施“加快河西现代化、建成城市新中心”千日行动计划,高质量建成青奥村(中心)、青奥体育公园、滨江滨河风光带和500万平方米高端服务业载体,高标准建设中新生态科技岛,打造以科技智慧产业为标志的特色功能区,将河西新城区建成现代化城市新中心。(责任单位:河西建设指挥部、建邺区)

整体规划建设滨江风光带,加快推进燕子矶片区、下关滨江改造和浦口新城建设,打造滨江新城区,充分展现山水相映、江城一体的独特长江岸线风貌。(责任单位:下关区、浦口新城指挥部、燕子矶新城指挥部)

进一步加强仙林大学城城市功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结合铁路南京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南部新中心。(责任单位:南部新城指挥部)

以禄口国际机场二期扩建为契机,优化江宁南部和溧水北部空间布局,开发建设空港经济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江宁区、溧水县)

结合龙潭江海联运枢纽港建设,推动港口经济区发展,使之成为长江中下游综合交通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集团、栖霞区)

建设麒麟生态科技城,形成科技生态宜居新空间。(责任单位:麒麟生态科技城建设指挥部)

(3)建设文化南京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使全市人民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紫线管理规定和古城保护强制性规定,推进历史文化整体脉络的系统保护。(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

继续实施“保老城、建新城”战略,压缩控制老城建筑容量。(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区、明城墙、大遗址、古镇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六个行动计划”。推进南京直立猿人化石、明故宫、明孝陵、石头城、阳山碑材、金陵大报恩寺、牛首山等大遗址保护,建成4至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民宗局)

加强近现代工业遗产和教育遗产的有效保护。争取高淳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县),江宁湖熟等成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打造老城南等历史文化街区,重视老字号保护与发展,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做好明城墙和民国建筑群保护、管理和利用,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中国科举、六朝、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宁织造府等精品博物馆(纪念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走进市民生活。(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到2015年,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农委)

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

(4)建设智慧南京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优化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智慧产业发展和高端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环境。到2015年,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市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

建设平安南京,有效疏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法治南京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继续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重点建设好防汛抗洪、防化救援、防暴处突、防范控制、防震抗震“五支”队伍,建立城市综合救灾减灾中心,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5、构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1)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建立优化提升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保护区域三类功能区,对空间开发实施有效调控。根据重要功能区域发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形成市场主体行为符合各区域主导功能定位的利益导向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按照“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区县主导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联动效应明显的区县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

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对不同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土地占用、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等约束性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区县)

(2)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实现区县总体规划、新市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各区县)

继续推进“一城三区”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建邺区、浦口区、栖霞区、江宁区、河西建设指挥部、浦口新城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实施跨江发展战略。提升江北地区城市功能,加快建成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浦口新城指挥部、浦口区、六合区)

加强郊县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轨道交通通达区县,干线公路连接镇街,区域供水全面覆盖,城乡公交一体发展,水利设施实现现代化。到2015年,轨道交通开通运营里程达到250公里,农村水利设施重点完成5个农田水利重点区县、10个大中型灌区、20个农田水利示范片区以及农村河道河塘疏浚、小流域治理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铁指挥部、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区县)

以统筹城乡发展先导试点镇为重点,培育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新市镇,建设一批配套齐全、具有地域特点和乡村特色的新社区。到2015年,每个新市镇镇区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

以农用地、宅基地、河道整治为重点,建成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到2015年,通过集中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巩固提升南京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积极对接上海,参与沪宁城市带高技术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建设。打造宁湖杭经济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区域联动和先行先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金融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泛长三角区域性金融中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现代物流集疏运体系,形成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试行统一公交ic卡,选择将部分跨市公路客运班线改造提升为“宁镇扬城巴”,启动到扬州的轨道交通建设。探索制定同城交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地铁指挥部)

推进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的一体化规划。探索相邻地区联动建设与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

加快编制实施南京都市圈规划,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墨竹工卡县和新疆伊宁市的工作,高水平共建宁淮挂钩开发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有关区县)

6、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旅游园林局、市农委)

(1)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

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防控与整治、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大幅度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2014年青奥会举行时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实施清水行动计划,强化水资源保护,建立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到2015年,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街镇建成区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水资源节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到20立方米/万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建设清洁家园,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到2015年,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8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深入实施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8%,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农委)

(2)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促进土地管理从“以需定供”向供需双向调节转变。(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资源调查监测管理体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17%以上。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3)加强生态保障建设

持续开展“绿色南京”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区绿量,打造宜居的绿色社区;进一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和净化,打造清新宜人的绿色生活空间。到2015年,全市累计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住建委)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大型集中生态系统建设,构建多层次绿地体系。重点实施紫金山-玄武湖中央公园,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滨江两岸百里风光带、秦淮河上下游百里风光带,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幕府山和栖霞山“一园四带五片”,以及主城100个以上小游园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旅游园林局、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建设指挥部)

推进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与生态敏感区之间的绿色隔离带建设,严格保护和大力建设沿江、沿河、沿路带状绿地,提升整体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委)

7、扩大城市国际影响力

(1)扎实推进青奥会、亚青会建设任务

倡导科技青奥、绿色青奥,发展青奥经济;精心做好赛事组织安排,营造人人参与青奥会的氛围;注重青奥场馆后续利用,倡导运动健身。(责任单位:市青奥办、市体育局、市河西建设指挥部)

(2)加强国际及地区交流与合作

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宣传推介南京,积极策划“外国记者看南京”等活动,加强政府外文网站建设,争取每年新增2个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城市。(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投促委、市发改委)

加强与国际城市的合作交流,吸引国际性人才和组织,提升国际化功能水平,营造国际化居住和商务环境。深化宁台、宁港和宁新合作。(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台办、市侨办)

全面组织实施公共场所门牌、路牌等双语标识工程。实现城市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片区外语无障碍服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旅游局、市外办、市住建委)

创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新建2所国际学校,学校基本建有适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

8、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进“富民工程”,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2.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委)

稳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健全就业服务网络,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培育自主创业者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委)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居民养老标准。到2015年,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发挥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2)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办优质教育的方向,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确保教育发展规模、质量和投入在全国领先。到2015年,全市省优质园达到7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努力解决3至6岁幼儿入园矛盾;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100%,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每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保持1000人以上;完成“双十提优工程”,重点支持10所学校争创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10所学校争创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重点建设25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新建小区巩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以上,社区门诊平均人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高标准建成岱山等四处保障房片区,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00万平方米(含6万套人才住房),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居住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建集团)

坚持公交优先,构建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多层次、立体化、有机衔接、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在主要客流走廊上规划公交专用道153公里。建设综合枢纽换乘中心,重点推进南京南站、马群、龙潭、禄口等换乘中心建设。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实施高峰时段区域交通限行措施,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到2015年,主城公交出行分担率达50%左右,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高到40%,300-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主城达到70%,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铁指挥部、市公安局交管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

积极稳定物价,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平价商店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商务局)

加快缓解过江交通难和打车难矛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快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打造亚洲体育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到2015年基本实现老有颐养。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到201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市妇联)

加强社区管理,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扁平化”、“网格化”管理。积极培育社会组织,鼓励支持其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红十字会)

加强人口管理,做好从户籍管理到居住证管理转变的制度安排,建设设计先进、整合充分、共享畅通的人口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

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和实时监测,提高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文明办)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开展“五有五无”社区(村)和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南京建设水平,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各区县)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五)重点改革任务

建成“集中式受理、协同式办理、智能化运行”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靠领先全国、接轨国际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实施法制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着力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营造有利于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体制环境,促进服务经济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推进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到2015年率先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

推进简政强区县(园区),扩大区县(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科学有序做好行政区划优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和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建立健全国资平台服务发展良性循环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加强对国有资产、政府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走向市场,严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规模数量,规范发展公益类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深化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充分释放社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推进环境资源价格、环保责任保险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

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多予少取、放宽放活,冲破思想束缚和体制障碍,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初,各区县、各部门对上一年度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后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

2013年,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二五”期末,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区县、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上报市政府,其结果作为考核区县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各区县、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纲要》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落实。《纲要》中明确的重要指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应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完成。《纲要》提出的定量目标和指标,各相关部门须经省统计部门批准后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并负责做好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市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数据核定。各区县、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纲要》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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