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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和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和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宁委发〔2012〕6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和《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4日

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建设幸福都市有关要求,继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健全民生工作的普惠机制、长效机制,现就我市2012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 年是落实幸福都市建设战略的关键年,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围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按照民生为先的工作方针,坚持富民优先、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普惠民生,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以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管理以保障民生,努力使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社会更加安全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力落实全市幸福都市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和《关于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的意见》(宁委发〔2011〕50号)要求,着力推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进一步提升民生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增长 13%,力争增长 14%。农民人均纯收入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省定要求。

1、稳步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提高中等薪酬行业在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中等收入人群在全体劳动者中所占比重。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实现劳动报酬稳步增长。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2、大力提高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创业。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建设高效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创造条件让城乡居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居民的投资渠道。引导居民合理支配财富,促进居民理财方式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股份制,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

4、不断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着力扩大各类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类农业补贴,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5、继续做好稳控物价工作。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全面推进主副食品平价直销店建设,当年新增平价直销店(区)100家,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城区的平价直销店(区)网络。加强房地产、教育、医疗、交通、旅游等热点民生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建立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补贴联动机制。

(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 50%,当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达40所,小班化实验初中达34所。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新增“星光基地学校”20所。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率90%以上,在公办初中就读率100%。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45%。

1、开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行动。吸引社会资源创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升集体幼儿园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幼教质量,省优质园比例达 63%。继续实施幼儿助学券。加强新区、旧城改造和农村地区幼儿园配套建设。

2、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对六类困难家庭子女继续实行政府助学,确保15年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优化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推进新班额计划,学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加大向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发展。提高热点高中指标生比例。

3、开展普通高中多样特色行动。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工程,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增加职业专业技能学习课程。

4、开展职业教育内涵提升行动。新建 3-5 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积极推进五年制高职与市属高校对接。巩固毕业生就业率,职教学生就业率保持在 95%以上。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推进校企无缝对接。培养软件等专业技术人才。

(三)服务就业鼓励创业

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开展创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以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城乡劳动者、企业在岗职工、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人群,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育自主创业者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万人。

2、提升公共就业平台服务功能。有针对性地举办多形式、多层次、多主题的专业性招聘活动,进一步拓展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的采集、发布渠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职业指导。完成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

3、创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研究采取增设经办机构、引入担保机构等运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效。制定新一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加强创业基地建设。

4、帮扶困难群体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进一步落实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介、岗位、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购买 300 个基层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再就业6.5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

5、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举办100场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超过 5 万个就业岗位。为南京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援助。南京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就学率达 90%以上。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

(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按照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提高低保标准。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2%,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 90%。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 7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80周岁以上人员常用药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适时适度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下限,提高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惠民政策,重点落实好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

3、加强困难人员救助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重残救助对象同步实现自然增长。低收入信息核对从目前 9 个区扩大到全部13个区县,实现新进低保户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加快社区救助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继续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新增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

4、提高社会福利普惠水平。全面推行全民普惠殡葬服务,免除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六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婚姻登记实行周六全天及节假日延时服务,力争江南八区婚姻登记服务免费。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服务,全市创建 230 个社区救助咨询点。

(五)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全覆盖,参保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一区两县不低于400元),政府补助在70%以上。城市和农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分别达36元、32元。新增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个,达省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50个。新建急救中心分站3个、急救车辆15辆。实施无偿献血者一站式报销制度。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推进河西新城、南部新城、浦口新城医疗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精神病防治体系、老年康复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大传染”防治机构的合理布局。

2、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郊区县医院(中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水平与质量的均等化。完善急救体系、采供血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3、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推广实施“用血一站式报销”、“窗口弹性排班”、“专家全日制门诊”等举措。继续加强12320公共卫生咨询服务平台和预约挂号平台建设。

4、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市民卡在医疗行业应用,实行各级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市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基本卫生信息服务。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推广自助智能服务终端系统。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建立辐射郊区县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发挥大型医院技术优势,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做好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1000万平方米,新开工6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继续储备廉租房1800套。完成危旧房及工矿棚户区改造60万平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以上。

1、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优化土地出让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处理好当前市场供求矛盾,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岱山、丁家庄、花岗、上坊等一批保障性住房及片区市政配套建设,启动建设第二批保障房项目。

2、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扩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适时调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准入标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3、多渠道改善住房条件。实施旧住宅区专项整治工程,重点整治青奥场馆、主城主要干道及重点景观周边和中央路以东明城墙以西片区房屋,完成小区出新40个、房屋整治500幢。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对电台村、蔡家巷、河北村等“城中村”项目进行改造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服务水平。

4、继续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重点完善金川河管网工程,推进南十里长沟、河西北部地区河道整治。结合雨污分流工程,继续开展主城街巷专项整治,完成500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任务。

5、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对全市4186个村庄实施以“六整治”、“六提升”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等窗口地带和重要环境敏感区周边1455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创建不少于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

6、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确保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水体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75%。溧水县建成国家生态县,同步建成一批生态镇、生态村。完成主城区17台共66蒸吨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淘汰黄标机动车2万辆。全面治理主城黑臭河道。新创建10个绿色社区、18条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

(七)加快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为全市60周岁以上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户籍老人总数的3%,新增养老床位6413张,新增敬老院床位 400 张。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43%。100%的城市社区和40%的农村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1、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社会兴办机构新增床位资助和运营补贴标准,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区县各建成1所政府主办、床位数在 150 张以上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达到规定配备比例的70%。

2、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和青龙山精神病院老病区改扩建步伐(含搬迁扩建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1000张以上。推动溧水、高淳两县规划建设养老服务项目。

(八)深入推进公共安全建设

全市公众安全感指标达 88%。城(镇)区居民小区技防入户率达60%以上,农村地区技防入户率达40%以上。群防群治力量不低于40万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1%以上。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一区一街十个单位达到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标准。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1以内。

1、推进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街面防控水平,开展“五防联动”,确保“六张网”有机衔接。提升警务合作水平,加强与周边地区警务联动。提升破案攻坚水平,震慑罪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虚拟管控水平,健全虚拟社会综合防控机制。提升区域整治水平,深化打防管控相结合的重点治乱机制。

2、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强化应急机制建设,优化应急处置运作模式。强化应急保障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3、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社区六进”工程;推进居住证办理使用,形成人口的有序流动。开展“平安道路”创建活动和高速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确保城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深入推进消防“防火墙”工程,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深入推进危险品监管工程,加强危险物品规范管理,严防重大事故。

4、着力完善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区县、街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市、区两级调处中心全部达到省规范化标准。规范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等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重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水平。

5、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百姓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压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一把手”风险抵押金、“一票否决”、“一岗双责”等责任约束机制。全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到95%。

6、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药品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工作。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开展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日常监管。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

7、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风险监测体系。落实食安委联席会议制、联络员例会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认真核查投诉举报,反馈处理结果。加强农超对接,有效保障菜篮子和米袋子。实施饮食服务行业质量提升工程,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基层监管网络建设,提高化学污染物和致病菌指标监测能力。

(九)实现公共交通高效通畅

主城区公交分担率达到 36%。主城区每万人拥有公交车 13标台。公交车ic卡覆盖率达到100%。镇村公交开通率90%以上。

1、加大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仙林等3座公交停车保养场、岱山等9座公交首末站、钟灵街等5座公交换乘枢纽站。开展停车场(楼)建设,建设马群综合换乘中心。新增 6万个以上停车位,建设公交专用车道20公里以上。完成小红山汽车客运站主体工程,加快建设南京站北广场综合客运枢纽。

2、加大道路建设力度。推进“干线公路连街镇”建设,确保2012-2013年干线公路建成2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新改建四级以上农村公路 300 公里以上。长江四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建成通车,实现南京绕越外环闭合。

3、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新辟10条公交线路,调整延伸20条公交线路,延长15条公交线路的服务时间。市域范围内的出租车,全面实现出租车刷卡付费,错时交接班出租车增至5000辆,新购更新公交车561辆。11个区城乡公交线路全部实行刷卡付费。

(十)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

实现1个区(县)达到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10个街(镇)达到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街(镇)标准。郊区县发展农村有线电视用户 3 万户,力争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转10万户。为保障房小区提供100套体育健身器材。

1、开展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 等公益文化惠民活动。继续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为农村基层送图书2万册以上,送演出400场。

2、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现市、区(县)建有支中心,街(镇)建有基层服务点,在50 %的村(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市群众艺术馆广场公共文化长廊。

3、开展以青奥为主题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实施“211”全民健身工程,深入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巩固和发展元旦健身长跑、“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9月29日”世界步行日活动、健身气功免费公开教学活动、登山活动、南京都市圈体育舞蹈公开赛等七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4、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探索采取政府购买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奖励、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公开公示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机关、学校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并不断扩展丰富开放服务内容。启动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自然景区设置健身步道。

(十一)着力提高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水平

全力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镇、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站、室),深化“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提升服务内涵。全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覆盖率88%以上。

1、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设施,拓展生殖健康服务、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老年健康促进等综合服务职能,提高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水平,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2%以上。

2、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优生促进计划,配齐五区县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宫颈癌筛查实验室设备,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

3、积极推进 0-3 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依托各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市、区县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开设“南京宝宝网”,继续协助办好每天半小时的《科学育儿》广播栏目和《科学育儿》月报。各区县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85%,建立1-2个指导服务分中心、培育1-2所全日制托儿机构。

4、落实完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积极落实 2009 年以后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城区不低于60元,五区县不低于50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健全高效完备的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民生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政策保障。围绕幸福都市战略部署,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加快建立健全以全覆盖、均等化、公平化和普惠制为基本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重点改革完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发挥政策对幸福都市建设和民生工作的引导扶持作用。

(三)加大经费投入。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民生事业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公共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逐年增加,促进民生投入稳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新增社会公共服务资金和项目向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弱势群体倾斜。

(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推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制度化建设,完善民生服务社会化运作机制,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不断拓展民生服务的领域与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民生工程,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管办分离的民生服务格局。

(五)强化考核检查。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督促检查,相关指标纳入基本现代化考核体系,由市幸福都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对各区县和责任部门工作进行月度跟踪、季度监测和年终考核。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民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住房保障

1、续建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1000万平方米,新开工6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住建委)

2、完成旧住宅区房屋整治 500 幢、小区出新 40 个。(责任单位:住建委)

二、社会保障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率,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净增参保人员43万人次,全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参保率达到95%。(责任单位:人社局)

4、建立城乡一体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98%。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人社局)

5、新增城镇就业 14 万人;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免费培训1000名残疾人,新增1000名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残联)

6、培育自主创业 1 万人;发放就业援助小额贷款 3000 万元以上。完成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农民职业培训8万人次;扶持3000名农民创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农工委、农委)

三、社会福利

7、新增养老机构床位 6413 张,新增敬老院床位 400 张;免费为全市困难独居老人发放“一键式”老人手机(带gps定位系统)3000部;为全市60岁以上独居困难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扩建祖堂山社会福利院。(责任单位:民政局)

8、提高最低保障标准。城市最低保障标准达到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农村最低保障标准达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文化教育

9、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幼儿每人发放 2000 元助学券。新改扩建40所公办幼儿园。完成60所农村中小学食堂达标改造。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推进校车“公交化”和“社会化”改革。(责任单位:教育局)

10、推进名校进保障房片区办6所中学、10所小学、多所幼儿园。(责任单位:教育局)

11、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行免费开放。新建和扩建一批区县文化馆、图书馆。新增13个镇街示范文化站和40个村(社区)示范文化室。开展公益演出广场行、为农村和基层送图书、送演出等活动。建设六朝博物馆、孙权纪念馆、江宁织造府、云锦博物馆等一批文博场馆。(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五、医疗卫生

12、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2%,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 90%;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 7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 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80岁以上的老人常见病规定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人社局、卫生局)

13、加快建设河西新城、南部新城、浦口新城等新区三甲级综合医疗服务中心,加强郊区县医院建设,规划建设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卫生局)

14、完善急救中心体系,新建急救中心分站 3 个,新增急救车辆15辆。(责任单位:卫生局)

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卫生局)

六、公共设施

16、新辟10条公交线路,延长15条公交线路的服务时间;市域范围出租车和城乡公交实现刷卡付费,错时交接班出租车增至5000辆;为公交(出租)车司乘人员建服务站。新改建四级以上农村公路300公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7、建设智能交通服务和智慧旅游系统,提供路况查询、停车信息、智能导航、旅游资讯、自助导游等服务。(责任单位:公安局、旅游园林局)

18、新改建20座公厕,农户改厕改水4万座。(责任单位:城管局)

七、生活服务

19、加强停车管理,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停车泊位6万个以上,争取新增8万个。(责任单位:住建委、城管局)

20、建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提供法律援助 13000 人次以上、电话咨询7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司法局)

21、新改扩建2个区县综合社区服务中心,3个街道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和20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增40个农村村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责任单位:民政局)

八、食品安全

22、在农贸市场新增品牌农副产品直销专区2000平方米;新增蔬菜品牌连锁直销店50个;新增豆制品品牌连锁直销店50个。新增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100家。在180家农贸市场实现肉类、蔬菜质量追溯查询。降低市场物业租金,给予政策优惠,推动农副产品基地与农贸市场挂钩直销,稳价保供。(责任单位:商务局、物价局)

23、完成不少于3000批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抽检,及时发布假药信息及用药警示。免费向市民群众发放各类安全知识手册。(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

九、健康生活

24、更新 300 套全民健身工程(点)老旧健身器材。(责任单位:体育局)

25、新增20个游园(绿地)。建设市民健身步道、绿道1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委)

26、完成20万名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人社局)

27、免费提供 19 项优生健康体检。在产业园区建立 20 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为全市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服务2万人次。(责任单位:人口计生委)

十、环境惠民

28、实施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29、关闭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162 家。治理空气污染,完成所有燃煤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完成率达到 85%。完成绕城公路以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淘汰黄标机动车 2 万辆,推广使用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车用油品。(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委、商务局)

30、完成1455个村庄环境整治。建成户用沼气池2000个、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40处、秸秆气化站5座、秸秆固化基地项目2个。(责任单位: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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