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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元琳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任字[20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元琳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2〕7号)


省卫生厅:

省政府2012年1月4日决定,任命刘元琳为陕西省卫生厅巡视员。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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