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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关于开展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第二次全网测试并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12年1月7日(星期六)联合组织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第一次全网测试,并定于2012年2月11日(星期六)组织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第二次全网测试,以检查各会员技术系统、深交所交易系统、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的正确性。现将相关测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报竞价交易委托,检查竞价交易与协议交易股份联动监控的正确性,观察协议交易报价行情对竞价交易行情的影响。

2、使用电子数据接口发送协议交易委托,并接收协议交易委托的回报数据与报价行情。

3、使用综合协议交易终端申报协议交易委托,并下载各类数据。

4、对竞价交易成交、协议交易成交做清算、交收处理。

二、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8:30至15:00,模拟1个交易日、1个结算日的运行。

三、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测试,按照《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接口电子化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和相关技术文档做好测试准备(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之 “技术专栏”处查阅),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四、各参测单位测试前务必做好系统环境和数据的备份工作。测试完成后,做好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2月13日)的交易正常安全进行。

五、测试完成后,深交所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电子接口、新版协议交易终端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中与跨市场etf业务、etf资金代收代付、调整sjsqs.dbf中‘dz’、‘l7’、‘l8’等非担保业务数据生成机制相关的数据接口暂不启用,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各参测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测试情况决定何时正式启用本单位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电子接口技术系统。

六、测试完成后,各会员单位于2012年2月12日12:00前,使用专用电子认证证书(ekey)登录本所“会员业务专区”,填写并提交测试反馈表(测试反馈表参见测试方案之附件)。

七、测试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技术测试使用,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及开户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八、全网测试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生产系统不提供实时开户服务。

九、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0755-8208351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25987818,0755-25946080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0755-83182222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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