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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肇庆大桥收费站的复函


【颁发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2]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肇庆大桥收费站的复函
(粤办函〔2012〕70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肇府报〔2011〕77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取消肇庆大桥项目收费,撤销肇庆大桥收费站。相关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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