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号召,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展示中央企业带头学雷锋、学郭明义,弘扬雷锋精神,奉献社会、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国资委党委决定,在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9周年之际,隆重举办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国资委领导讲话;中央宣传部领导讲话;国资委文明委为郭明义颁发“中央企业爱心大使”聘书;中央企业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为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爱心团队授旗。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3月4日上午9∶30

(二)地点:中国中铁办公大楼a座一楼大厅(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询路电话:010-51878403)

三、出席人员

(一)国资委领导;副秘书长。

(二)中央宣传部领导。

(三)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同志。

(四)中央企业负责同志1名、部门负责同志1名。

(五)国资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负责同志;国资委直属机关及中央企业青年志愿者代表(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出席人员3月4日提前半小时到达仪式现场。

(二)请用a4纸自行印制“34会议”字样车证。

(三)请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含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于2月24日前报送国资委宣传局。

联系人:张义豪刘捷

电话:010-63193346010-63192745

邮箱:zhangyihao@sasac.gov.cn
附件:
1.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2.中国中铁办公大楼位置图(略)
3.车证样式(略)

国资委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
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姓名

 职务

 电话(含手机)

来车数量

    
    
    

传真:010-63193364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