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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川卫办发[2012]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2〕67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厅机关各处室: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12年卫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药产业发展方式,着力统筹好其他各项卫生工作,持续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补偿比例达到5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在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基础上,积极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鳄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包括慢性病在内的重大疾病门诊报销种数和报销比率,增加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种类。严格控制二、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非报销药品和诊疗技术的使用。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定期考核评价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全面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全面实行统筹地区内即时结报,加快省内异地即时结报。

二、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巩固完善运行新机制。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以及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探索整合农村卫生资源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县级为单位积极开展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达标工作,力争2012年底实现两个全覆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评审达标率分别为:一类地区60%和40%、二类地区40%和30%、三类地区30%和20%。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好相关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落实稳定社区卫生队伍的人事分配和绩效工资制度。在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首诊制度,积极协调人社部门落实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建立签约机构“绿色通道”转诊机制、预留门诊号和病床、互派医护人员,引导居民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本设施,加强文化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型综合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2012年新创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

规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慢性病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促进10大类项目全面实施。认真落实《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逗硬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2012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

三、继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成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的监管,制订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指引》,将基本药物监管纳入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日常检查中,省级巡查覆盖60%以上市(州);市(州)全年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覆盖所有县(市、区);各县每季度抽查不少于1次,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及零差率政策执行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率、集中支付率均达100%。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在县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层用药情况调研,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加强基层药剂人员培训,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组织开展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配送企业采购、配送、支付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阳光积分管理,保障基本药物规范采购、及时供应。组织实施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信息系统项目、中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加强省级基本药物采购监管平台软硬件建设,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终端设施,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基本药物采购和监管。

四、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2年全省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县、10个县(区)以上的市州有2个县,探索开展取消“以药补医”试点;鼓励80万人口以上的县医院创建三级医院,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通过扩增床位规模、人员配备等形式增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县级医院与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提高为基层培养培训人才的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高水平三甲医院采取新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形式扩增、引入外部优质医疗资源,大力发展民营医院,营造多元化办医格局。继续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合理调整和优化结对关系,加强对口支援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下派医师实名制管理和月度通报制度。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2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比2011年分别增加10%、15%。建立并逐步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发挥四大远程医疗中心引领辐射作用,逐步完善省、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12年底省与市实现100%、市与县实现80%(三州40%)、县与乡镇实现50%(三州30%)。提高便民惠民能力。继续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推进预约诊疗、便民门诊、优质护理、日间手术等措施;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将控费情况与评优评先、等级评审等挂钩;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重点疾病诊疗质量控制;实施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覆盖100%的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

五、扎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

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探索疾病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评审试点工作。总结推广重大疾病研究和防治经验,继续实施省政府与重点市州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目标管理。强化艾滋病源头控制,新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10个,参加维持治疗人员比2011年增加10%。提高检测能力,在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筛查实验室、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快检点,2012年检测400万人次以上。落实随访管理措施,扩大综合干预和治疗覆盖面,2012年流调率、随访率、干预覆盖率分别达90%、85%和60%以上,抗病毒治疗人员比2011年增加20%以上。科学监测和评估,重点市州均能科学掌握重大疾病防控流行态势和开展防控成效评估。组织全省181个县实施好全球基金、默沙东和中财、省财项目。落实血防工作防治任务,在蒲江县、广汉市、夹江县、东坡区、西昌市5县(市、区)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新津、蒲江、名山、雨城、北川、丹棱6县(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狠抓麻风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疾病防治,稳步推进“三位一体”的新型防治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全省30个结核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2012年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90%、全省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比例达40%、麻风病联合化疗规范治疗率达95%以上。加强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病区病情监测覆盖率达100%、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免费治疗所有现症病人。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做好霍乱、流感、手足口、狂犬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全力推进计划免疫工作,加强乙肝监测与控制,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优先保障麻疹、脊灰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我省无脊灰状态。

健全慢性病防控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2012年各市(州)和30万人口及以上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应成立慢性病防控科(所),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应确定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大力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2012年全省6个以上的区(县)达到省级示范区标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2年覆盖40%的县(市、区)。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重点慢性病管理率,2012年全省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50%以上,其中:一类地区70%、二类地区50%、三类地区40%。建立规范的全省人群死因监测系统和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开展脑卒中筛查试点项目和肿瘤随访登记、早诊早治工作,推进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治和伤害干预工作。逐步建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重性精神病监测救治和服务管理,全面完成重性精神病筛查工作。将国家686项目工作转化为常规工作,模式推广至全省30%的县(市、区)。

积极推动《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重新修订、颁布实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60周年纪念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在22个县(区)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试点、10个地区进行健康知识巡讲,开展《健康66条》媒体宣传普及活动。落实卫生部《病媒体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规范病媒生物规模消杀活动管理。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完成中央补助医疗卫生机构控烟项目任务。推进卫生县城和乡镇创建工作,2012年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的增长率分别达20%、50%和30%。

六、提升妇幼卫生保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巩固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孕产妇、流动妇女儿童等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贯彻落实《四川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完善产科质量控制标准,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和爱婴医院管理,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开展产儿科规范化建设,重点提高县、乡产儿科服务能力,切实降低剖宫产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2012年,力争全省新增10家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2011年提高3%以上、低于50%的县数少于3个,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1年下降5%、3%和3%以上,使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连续五年低于西部平均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比2011年提高10%,产前筛查(诊断)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5%。如期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提高民族地区31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等项目。

加强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管理办法,推进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移动医院招标采购,开展卫生应急队伍专业技术、野外生存技能培训,组织参加省、市防灾减灾大演练活动。加快推进市州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完成卫生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项目,实现国家、省、市指挥系统平台互通对接。深入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活动,争创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七、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和卫生监督,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重点开展医疗技术质量专项检查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探索建立专科护理岗位和护士岗位管理制度。落实《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1-2015年)》,推动防盲治盲工作。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下乡”活动。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扎实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落实第三方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调查制度、医德承诺制度、医患沟通恳谈制度。加强对医疗美容、医学检验等专科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血液管理、无偿献血和采供血、用血机制,强化血液质量与安全监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持续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医院等级评审、目标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计分、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抓好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的项目建设,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片区派驻制度和协管员制度,补充监督机构空编人员。开展全省“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信息报告和收集工作。发布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日常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大公共场所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加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的各种事件。依法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力争按时办结率和群众评议满意度分别达到100%。

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执行追踪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2011年相比,扩增5个县级监测点,监测人员次数增幅18%,同时加强监测机构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强化风险监测数据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现场流调与卫生学处理的技术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基本药物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开展药品流通秩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专项整治。

八、加强人才、科技、卫生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1-2020年)》。推进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探索我省“3+2”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加大面向农村基层特别是三州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按计划如期完成民族卫生发展八大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抓好绵阳、凉山州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积极做好省卫校升格高职学院的筹建和申报工作。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中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医疗卫生单位院长聘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等试点工作。

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一季度对部分市州和厅直属单位进行抽查,4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提高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一类地区70%、二类地区50%、三类地区40%。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间的共享,进一步提高建档率,以县区为单位,一类地区达95%、二类地区达80%、三类地区达70%。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范围,年底实施评估考核,确保2012年全省50%的三级医院、40%的二级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标准。加强对全省二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督导检查,逐步建立卫生信息化建设准入机制,尽早实现全省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积极开展电子病历、“健康卡”工作,在全省“3+20”市、县内发放居民健康卡。探索云计算、物联网在我省医疗卫生信息领域间的应用。

九、强力推进中医药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医药产业

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中医院等级、重点专科专病、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和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快省级“治未病”中心建设,促进基层“治未病”工作开展,在所有县级中医院开展“治未病”工作。继续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在“三州”达75%以上,其余地区达100%。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成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27个。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推进民族地区中藏医药惠民工程,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搞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

加强政策扶持、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大民族医药研发力度,大力开展医药产业招商引资,支持培育名牌产品。鼓励优势企业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探索实施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提高审评认证监测服务水平。建立和落实药品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制度、定点帮扶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自律化管理制度,力争年底实现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

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卫生重点工作

落实《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国家实施项目和医改配套资金,继续实施三大行动,努力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拟完成13000人次的招生和培养,使民族地区卫生人力总量、中高级职称人数分别较2011年有较大增长。完善卫生体系,重点加强9个区域中心县医院和294个中心卫生院建设。加强艾滋病、大骨节病、包虫病、结核病和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控,进一步强化预防免疫工作,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能力,2012年传染病发病率较2011年降低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至7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较2011年分别下降10%、5%。扎实推进卫生应急和鼠疫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促进活动、卫生防病知识讲座巡讲活动。落实完成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做好资金统筹、执行监督、分类指导、项目评估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十一、全面加强卫生文化和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全省卫生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四川文化强卫战略,实施“四川文化强卫143工程”,构建四川卫生核心价值体系,开展职业文化建设、品牌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党建文化建设等“四大建设”。积极搭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兴建文化活动场所。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市州为单位,2012年力争创建率提高5%以上,在已建成的5个市州级文明行业的基础上,重点推进1-2个市州争创文明行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文化活动,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入推进“挂、包、帮”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深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以“病人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示范点”活动。进一步加大治贿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模式,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强化项目与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

十二、着力做好卫生发展规划建设工作

落实卫生部《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天府新区区域卫生规划》。大力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统筹规划和实施中央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已安排下达的中央项目、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项目。中央项目,其中:2009年项目,2012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2010年项目,2012年底前全面完工、90%投入使用;2011年项目,2012年底前全部开工、70%完工。省级新增专项资金2011年下达的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其中: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和学历教育招生项目,2012年4月底前全面完工;医疗设备配置项目,2012年6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区域中心县医院建设项目中,稻城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2012年6月底前开工,2013年底前全面完工,壤塘和昭觉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底前全面启动。加快重建后进项目实施、医疗卫生设施运营和档案管理,尽快将重建成果转化为服务能力。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建立卫生建设项目和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月报制度,将灾后重建、中央预算资金建设项目、省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市县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1亿元以上的厅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和1亿元以上的民营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卫生建设项目月报,将“三大行动、六项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月报,每月通报。

十三、统筹抓好其他卫生工作

围绕医药体制改革、民生工程等中心工作,开展重大卫生政策研究、制订、论证与评估,进一步完善深化医改政策体系。实施《四川省卫生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推进省级卫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依法做好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贯彻实施《四川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认真做好年度卫生普法工作。

做好2012-2014年援外医疗队的组队、培训、轮换,配合国家组织好卫生援外50周年和我省援外医疗35周年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与国际及港、澳、台的医学专业技术交流,加强对试点市(州)德阳市、甘孜州卫生系统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指导,圆满完成卫生系统各项对外合作项目。健全机制,推进干部保健基地医院建设和干部保健队伍建设,做好干部医疗保健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任务。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丰富离退休干部活动。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着力宣传深化医改的进展和成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沟通,加强健康传播,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抓好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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