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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提报2012年度重点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县(市、区)有关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鲁商务外贸函字[2012]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提报2012年度重点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县(市、区)有关情况的通知
(鲁商务外贸函字[2012]15号)


各市商务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总数达到49个,覆盖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威海、日照、莱芜等市实现示范区市域全覆盖;全省农产品出口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2011年达到153.8亿美元,同比增长21%,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5.6%。
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扩大示范区覆盖面,请各市会同当地检验检疫、农业、财政部门,尽快研究确定当地今年重点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县(市、区)名单,并将目前建设情况于2月17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蔡培安
电 话:0531-89013465
传 真:0531-89013613
邮 箱:caipeian@126.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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