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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淄农机字[20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农机字〔2012〕2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淄博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制定《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淄博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加强宣传为重点;围绕《农机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继续抓好提高农机“三率”提升工作, 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市政府提出的“12345”工程,(即:突出一条主线、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项建设、抓好四个重点、完善五个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杜绝农机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主要控制目标:
(一)全市农机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各区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乡镇、农机合作社,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
3、加强责任制落实检查,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依法追究责任。
4、定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推进农机安全规范化建设
1、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管理,严把准入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注册登记和考试、发证业务,推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2、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切实履行好安全检验职责,围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验,并实行备案管理。对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要统一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
3、依法做好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规范农机安全检查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服饰标志统一,执法规范文明。
5、依法开展农机监理各类业务报表、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工作,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
(三)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1、结合“农机安全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其它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2、组织驾驶人开展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强化自觉执行法规和标准的意识。
3、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1、按照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和“六个一”的要求,本着充实、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深入开展好“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2、坚持农机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管理源头化、专项治理经常化、示范创建标准化,着力构建平安农机、和谐农机。
(五)着力抓好农机执法行风建设
1、加强对农机安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有谋。
2、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制度,坚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实行政务公开和优质承诺服务,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采取多种方法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检验员、考试员、教练员、计算机管理员专业岗位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坚持农机检验人员、考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贯彻落实市农机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淄农机字[201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继续开展对无牌证拖拉机和驾驶员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行为。要确保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无"三乱"现象发生。
4、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预案,加强演练。
5、加强对各类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制度建设,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6、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等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是要抓好主要农时季节、重要生产环节、重点农机具和关键地区的安全作业。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各区县农机部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立隐患登记建档销号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将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上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
(二)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职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各区县农机部门要定期对乡镇站、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作用,达到综合不代替,监督不缺位,协调有力度,指导有效果的要求。要依法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农机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职责。适时召开专项打非治违工作会议,实施联合执法,提高治理工作效率。采取面上巡查和随机暗访的方法,突出重点部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四)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各区县农机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自防自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安全发展理念
(五)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各级农机部门、局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增强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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