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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事业函[2012]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水利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事业函[2012]98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个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和《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采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区、城市河区、灌区、水保示范园等。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已寄出邮戳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现为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经开发、建设、管理后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或已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风景区(如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及其他类型风景区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前已成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
(三)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水利部推荐
(四)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初审关,做到现场调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确保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翔实。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相关表格可从水利风景区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slfjp.mwr.gov.cn)。
(二)申报材料制备要求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董青、李灵军
电话:010-63203451、63204927
传真:010-63203799
电子邮箱:dqing@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58号上善若水大厦
邮编:100053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2.申报材料制备要求

水利部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景区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签字)

联 系 人

(签字)

电话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纸质(√)

电子(√)

一、申报表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证明材料

 

(一)

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

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

 

 

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三)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四)

规划纲要(或规划)批复文件

 

 

规划纲要(或规划)

 

 

(五)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

 

 

(六)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七)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八)

水域水质等级的检测证明

 

 

采样点位置图

 

 

(九)

水工程安全证明

 

 

三、

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

景区自评表

 

 

(二)

已实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目录)

 

 

(三)

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四)

景区介绍照片

/

 

(五)

景区影视材料

/

 

影视材料解说词

 

 



一、申报表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填报说明

总 面 积:指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林草面积占景区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风景区所在地

省市  县(市、区)

管理机构名称

 

管理机构地址

 

邮 编

 

管理机构负责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管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申报景区级别(√)

( )省级水利风景区

批准时间: 年  月

文 号

 

(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 )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

( )其他:

景区

类型

水 库

(万立方米)

湿 地

(万亩)

自然河湖

(平方公里)

城市河湖

(平方公里)

灌 区

(万亩)

水保示范园

(万亩)

其 他

 

 

 

 

 

 

 

景区依托水利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代表性(√)

世界性( )

全国性( )

省级( )

其他( )

景区总面积注

(平方公里)

其中: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景区林草覆盖率注(%)

 

水质(级)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注(%)

 

景区污水处理(√)

零排放

达标排放

其他

依托城市名称及距离

1. (公里)

2.  (公里)

景区可进入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其他

全年游客量(人次)

 

日最高接待量(人次)

 

景区概况:

 

景区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盖章) 年 月日

 

申报理由(资源情况、开发情况、保护情况和管理情况等):

 

 

 (盖章)年 月 日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景区所在地政府县(市、区)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

专家组评价意见:

 

年 月 日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证明材料
(一)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或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三)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
(四)规划纲要(规划)批复文件及文本
规划纲要(或规划)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五)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水利旅游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参见《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六)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注明景区范围和规划面积。
(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八)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九)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三、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景区自评表
景区自评表
景区名称: 自评总分: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及分值

分数

小计

风景

资源

评价

(80分)

水文景观

20

种类

2种(含)以上5分,1种3分

 

 

规模

规模大5分~4分,中等3分,规模小2分~1分

 

观赏性

强10分~9分,较强8分~6分,一般5分~1分

 

地文景观

10

地质构造典型度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地形、地貌观赏性

强5分,较强4分~3分,一般2分~1分

 

天象景观

10

种类

3种及3种以上6分,2种4分,1种2分

 

适游期

高4分,较高3分~2分,一般1分

 

生物景观

10

自然生态

体量大3分,较大2分,一般1分

 

生物多样性

动植物种类多3分,较多2分,一般1分

 

珍稀度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保护物种4分,一般3分~1分

 

工程景观

15

主体工程规模

大型4分~3分,中型2分,小型1分

 

建筑艺术效果

观赏性强8分~7分,较强6分~4分,一般3分~1分

 

工程代表性

世界性3分,全国性2分,省级1分

 

文化景观

10

历史遗迹、纪念物

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民俗风情、建筑风格

特色鲜明2分,一般1分

 

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文化品位、科学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风景资源组合

5

景观资源组合度

烘托和谐5分~4分,一般3分~1分

 

环境

保护

质量

评价

(40分)

水环境质量

15

水体

清澈、无杂物5分~4分,轻度混浊3分~1分

 

 

水质

优于ⅲ类5分,ⅲ类4分,ⅳ类3分,v类1分

 

污水处理

零排放5分,达标排放4分

 

水土保持质量

15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

95%以上7分,95%~90%6分,90%~80%5分,80%~70%4分

 

林草覆盖率

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5%以上8分,95%~90%7分,90%~85%6分,85%~80%5分,80%~75%4分,75%~70%2分

 

生态环境质量

10

自然生态完整性

好5分,较好4分~3分,一般2分~1分

 

生态环境保护度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开发

利用

条件

评价

(40分)

区位条件

5

地理位置

距依托城市或世界、国家级景点100km以内2分,100km及100km以远1分

 

 

区域经济发展潜力

潜力大1分

 

当地社会支持度

领导重视、群众支持2分~1分

 

交通条件

10

区外交通

可进入性好4分,较好3分~2分,一般1分

 

区内交通

交通线路布局合理、通行便利2分~1分

 

使用环保交通工具1分

 

交通标识合理1分

 

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布局合理2分

 

基础设施

8

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配套4分~1分

 

运行情况

正常4分~1分

 

服务设施

10

导游设施

问询、介绍配套2分~1分

 

餐饮接待

星级以上水平2分

 

购物设施

布局合理2分

 

医疗救护

设置合理2分

 

安全防护设施

齐全有效2分

 

游乐设施

3

设施种类及配套

种类齐全配套3分~1分

 

环境容量

4

年容纳能力

10万人次及10万人次以上4分~3分,10万~5万人次2分,5万~1万人次1分

 

管理

评价

(40分)

景区规划

4

《规划纲要》

科学、合理2分~1分

 

 

实施情况2分~0分

 

管理体系

8

管理机构

健全2分

 

管理制度

完备3分

 

人员职责

明确、落实3分

 

资源管理

8

水功能区划

明确、合理4分~1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科学、有效4分~1分

 

安全管理

8

工程和设备安全

达标2分

 

游乐设施安全

达标2分

 

安全标识设置

合理、醒目1分

 

治安机构

健全1分

 

消防

达标1分

 

应急预案

科学、有效1分

 

卫生管理

6

食宿卫生

符合规定要求1分

 

公厕卫生

设置合理1分

 

干净、无异味1分

 

公共场所卫生

整洁1分

 

垃圾处理

垃圾箱布局合理1分

 

垃圾日产日清1分

 

服务管理

6

服务项目

配套2分~1分

 

服务水平

优良2分~1分

 

投诉机构

处理及时2分

 


(二)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文字介绍材料
1.景区概况
地理位置、范围、气候、文化及依托水利工程概况。
2.景区风景资源情况
(1)水文景观(种类、规模、观赏性);
(2)地文景观(地质构造典型度,地形、地貌观赏性);
(3)天象景观(种类、适游期长短);
(4)生物景观(自然生态、动植物种类及珍稀度);
(5)工程景观(主体工程规模、建筑艺术效果、工程代表性);
(6)文化景观(历史遗迹、纪念物,民俗风情、建筑风格,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7)风景资源组合(景观资源组合情况)。
3.环境保护质量情况
(1)水环境质量(水体、水质、污水处理情况);
(2)水土保持质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林草覆盖率);
(3)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完整性、生态环境保护度)。
4.开发利用条件情况
(1)区位条件(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当地社会支持度);
(2)交通条件(区外交通、区内交通、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3)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4)服务设施(导游设施、餐饮接待、购物设施、医疗救护、安全防护设施);
(5)游乐设施(设施种类及配套情况);
(6)环境容量(年容纳能力)。
5.管理情况
(1)景区规划(《规划纲要》科学、合理性及实施情况);
(2)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
(3)资源管理(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安全管理(工程和设备安全、游乐设施安全、安全标识设置、治安机构、消防、应急预案有效性);
(5)卫生管理(食宿卫生、公厕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垃圾处理);
(6)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及投诉机构运行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文字材料应配图片进行说明。
(四)景区介绍照片
1.数量要求
10-20幅,要求能全面真实反映申报景区现状。以自然风光为主,其中景区主题照片(如景区鸟瞰图)3-5幅,景点或风光照片5~10幅,其他照片2~5幅。
2.质量要求
(1)各景区须聘请专业摄影人员拍照(如摄影记者、专业从事摄影的宣传人员等);拍摄应主题突出、图像清晰、色彩鲜艳,力求一定艺术性;
(2)请使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拍摄,以最高像素保存,每幅照片分辨率不得低于400dpi,勿压缩;照片分辨率应满足常规宣传工作需要(做宣传册、宣传板报等)。报送照片不准进行技术处理,电子版上不能有拍摄时间、取景介绍等文字;
(3)照片提交jpg电子版,要求每张照片容量6mb以上,请勿报送冲洗或喷墨打印照片。
(五)景区影视材料及解说词
视频材料1
1.时间:15-20分钟,按dvd/vcd格式刻录光盘。
2.须配解说,并提供完整解说词及电子版。
3.图像请勿插入字幕、特效等。
4.拍摄内容须为申报景区实景。
5.内容要求:
(1)景区概况(地理面貌、风土人情、水利工程);
(2)景区风景资源介绍(特色景点、人文历史遗迹等);
(3)景区资源开发及保护状况(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游乐设施);
(4)管理状况(含景区安全、卫生、服务等)。
视频材料2
1.将视频材料1压缩至1分钟以内。
2.提供电子版解说词,控制在180字数以内。
3.解说词应与视频画面对应。
注:视频材料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等。

附件2:
申报材料制备要求

一、《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两份,须为原件,a4纸双面打印,单独胶订。
二、《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复印件)、证明、自评及介绍材料汇编胶订成册,一式一份。大标题2号黑体字,小标题使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a4双面纸打印。封面选用白色纸张。装订顺序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排序。
三、提供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字材料统一提供word电子版,批复证明文件原件扫描后转成pdf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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