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事业函[2012]98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个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和《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采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区、城市河区、灌区、水保示范园等。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已寄出邮戳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现为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经开发、建设、管理后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或已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风景区(如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及其他类型风景区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前已成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
(三)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水利部推荐
(四)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初审关,做到现场调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确保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翔实。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相关表格可从水利风景区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slfjp.mwr.gov.cn)。
(二)申报材料制备要求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董青、李灵军
电话:010-63203451、63204927
传真:010-63203799
电子邮箱:dqing@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58号上善若水大厦
邮编:100053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2.申报材料制备要求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景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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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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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签字) |
联 系 人 | (签字)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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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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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纸质(√) | 电子(√) | |
一、申报表 |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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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材料 | (一) | 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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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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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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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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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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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规划纲要(或规划)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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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或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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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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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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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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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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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水域水质等级的检测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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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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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水工程安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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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评及介绍材料 | (一) | 景区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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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已实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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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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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景区介绍照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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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景区影视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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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材料解说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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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月 日
填报说明
总 面 积:指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林草面积占景区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风景区所在地 | 省市 县(市、区) | |||||||||||||||||||
管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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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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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负责人 |
| 职务/职称 |
| 办公电话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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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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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景区级别(√) | ( )省级水利风景区 | 批准时间: 年 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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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 )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 ( )其他: | ||||||||||||||||||||
景区 类型 | 水 库 (万立方米) | 湿 地 (万亩) | 自然河湖 (平方公里) | 城市河湖 (平方公里) | 灌 区 (万亩) | 水保示范园 (万亩)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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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依托水利工程名称 |
|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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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代表性(√) | 世界性( ) | 全国性( ) | 省级( ) | 其他( ) | ||||||||||||||||
景区总面积注 | (平方公里) | 其中:水域面积 | (平方公里) | |||||||||||||||||
景区林草覆盖率注(%) |
| 水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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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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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污水处理(√) | 零排放 | 达标排放 | 其他 | |||||||||||||||||
依托城市名称及距离 | 1. (公里) | 2. (公里) | ||||||||||||||||||
景区可进入性(√) | 高速公路 | 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公路 | 其他 | |||||||||||||||
全年游客量(人次) |
| 日最高接待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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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概况: | ||||||||||||||||||||
景区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盖章) 年 月日 | ||||||||||||||||||||
申报理由(资源情况、开发情况、保护情况和管理情况等):
(盖章)年 月 日 | ||||||||||||||||||||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景区所在地政府县(市、区)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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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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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 专家组评价意见: 年 月 日 | ||||||||||||||||||||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二、证明材料
(一)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或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三)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
(四)规划纲要(规划)批复文件及文本
规划纲要(或规划)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五)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水利旅游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参见《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六)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注明景区范围和规划面积。
(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八)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九)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三、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景区自评表
景区自评表
景区名称: 自评总分: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及分值 | 分数 | 小计 | |
风景 资源 评价 (80分) | 水文景观 | 20 | 种类 | 2种(含)以上5分,1种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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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规模大5分~4分,中等3分,规模小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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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性 | 强10分~9分,较强8分~6分,一般5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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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文景观 | 10 | 地质构造典型度 |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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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观赏性 | 强5分,较强4分~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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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象景观 | 10 | 种类 | 3种及3种以上6分,2种4分,1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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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游期 | 高4分,较高3分~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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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景观 | 10 | 自然生态 | 体量大3分,较大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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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 | 动植物种类多3分,较多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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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度 |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保护物种4分,一般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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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景观 | 15 | 主体工程规模 | 大型4分~3分,中型2分,小型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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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效果 | 观赏性强8分~7分,较强6分~4分,一般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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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代表性 | 世界性3分,全国性2分,省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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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景观 | 10 | 历史遗迹、纪念物 | 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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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风情、建筑风格 | 特色鲜明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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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 文化品位、科学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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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资源组合 | 5 | 景观资源组合度 | 烘托和谐5分~4分,一般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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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质量 评价 (40分) | 水环境质量 | 15 | 水体 | 清澈、无杂物5分~4分,轻度混浊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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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 优于ⅲ类5分,ⅲ类4分,ⅳ类3分,v类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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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 | 零排放5分,达标排放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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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质量 | 15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 | 95%以上7分,95%~90%6分,90%~80%5分,80%~7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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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覆盖率 | 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5%以上8分,95%~90%7分,90%~85%6分,85%~80%5分,80%~75%4分,75%~7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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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 | 10 | 自然生态完整性 | 好5分,较好4分~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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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度 |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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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 利用 条件 评价 (40分) | 区位条件 | 5 | 地理位置 | 距依托城市或世界、国家级景点100km以内2分,100km及100km以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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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潜力 | 潜力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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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社会支持度 | 领导重视、群众支持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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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条件 | 10 | 区外交通 | 可进入性好4分,较好3分~2分,一般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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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交通 | 交通线路布局合理、通行便利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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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环保交通工具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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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识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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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 布局合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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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8 | 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 配套4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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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 | 正常4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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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 | 10 | 导游设施 | 问询、介绍配套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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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接待 | 星级以上水平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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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设施 | 布局合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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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 | 设置合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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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 | 齐全有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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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 | 3 | 设施种类及配套 | 种类齐全配套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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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容量 | 4 | 年容纳能力 | 10万人次及10万人次以上4分~3分,10万~5万人次2分,5万~1万人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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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评价 (40分) | 景区规划 | 4 | 《规划纲要》 | 科学、合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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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2分~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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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8 | 管理机构 | 健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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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完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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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 | 明确、落实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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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 8 | 水功能区划 | 明确、合理4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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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科学、有效4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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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8 | 工程和设备安全 | 达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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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 | 达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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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识设置 | 合理、醒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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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机构 | 健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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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达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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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科学、有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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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6 | 食宿卫生 | 符合规定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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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卫生 | 设置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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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无异味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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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 | 整洁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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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 | 垃圾箱布局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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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日产日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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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 | 6 | 服务项目 | 配套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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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平 | 优良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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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机构 | 处理及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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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文字介绍材料
1.景区概况
地理位置、范围、气候、文化及依托水利工程概况。
2.景区风景资源情况
(1)水文景观(种类、规模、观赏性);
(2)地文景观(地质构造典型度,地形、地貌观赏性);
(3)天象景观(种类、适游期长短);
(4)生物景观(自然生态、动植物种类及珍稀度);
(5)工程景观(主体工程规模、建筑艺术效果、工程代表性);
(6)文化景观(历史遗迹、纪念物,民俗风情、建筑风格,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7)风景资源组合(景观资源组合情况)。
3.环境保护质量情况
(1)水环境质量(水体、水质、污水处理情况);
(2)水土保持质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林草覆盖率);
(3)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完整性、生态环境保护度)。
4.开发利用条件情况
(1)区位条件(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当地社会支持度);
(2)交通条件(区外交通、区内交通、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3)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4)服务设施(导游设施、餐饮接待、购物设施、医疗救护、安全防护设施);
(5)游乐设施(设施种类及配套情况);
(6)环境容量(年容纳能力)。
5.管理情况
(1)景区规划(《规划纲要》科学、合理性及实施情况);
(2)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
(3)资源管理(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安全管理(工程和设备安全、游乐设施安全、安全标识设置、治安机构、消防、应急预案有效性);
(5)卫生管理(食宿卫生、公厕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垃圾处理);
(6)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及投诉机构运行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文字材料应配图片进行说明。
(四)景区介绍照片
1.数量要求
10-20幅,要求能全面真实反映申报景区现状。以自然风光为主,其中景区主题照片(如景区鸟瞰图)3-5幅,景点或风光照片5~10幅,其他照片2~5幅。
2.质量要求
(1)各景区须聘请专业摄影人员拍照(如摄影记者、专业从事摄影的宣传人员等);拍摄应主题突出、图像清晰、色彩鲜艳,力求一定艺术性;
(2)请使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拍摄,以最高像素保存,每幅照片分辨率不得低于400dpi,勿压缩;照片分辨率应满足常规宣传工作需要(做宣传册、宣传板报等)。报送照片不准进行技术处理,电子版上不能有拍摄时间、取景介绍等文字;
(3)照片提交jpg电子版,要求每张照片容量6mb以上,请勿报送冲洗或喷墨打印照片。
(五)景区影视材料及解说词
视频材料1
1.时间:15-20分钟,按dvd/vcd格式刻录光盘。
2.须配解说,并提供完整解说词及电子版。
3.图像请勿插入字幕、特效等。
4.拍摄内容须为申报景区实景。
5.内容要求:
(1)景区概况(地理面貌、风土人情、水利工程);
(2)景区风景资源介绍(特色景点、人文历史遗迹等);
(3)景区资源开发及保护状况(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游乐设施);
(4)管理状况(含景区安全、卫生、服务等)。
视频材料2
1.将视频材料1压缩至1分钟以内。
2.提供电子版解说词,控制在180字数以内。
3.解说词应与视频画面对应。
注:视频材料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等。
附件2:
一、《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两份,须为原件,a4纸双面打印,单独胶订。
二、《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复印件)、证明、自评及介绍材料汇编胶订成册,一式一份。大标题2号黑体字,小标题使用3号仿宋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a4双面纸打印。封面选用白色纸张。装订顺序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排序。
三、提供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字材料统一提供word电子版,批复证明文件原件扫描后转成pdf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