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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水利部援藏水文水资源专修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水文函[2012]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水利部援藏水文水资源专修班的通知
(办水文函[2012]52号)


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省(自治区)水利厅:
根据我部援藏工作及支援西部发展的计划安排,经协商并研究决定在扬州大学举办水利部援藏水文水资源专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水利部人事司、水利部水文局
承办单位:扬州大学
协办单位:上海市水文总站、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浙江省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二、培训时间
2012年3月2日至6月10日,3月1日报到。
三、培训对象
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省(自治区)从事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技术干部和技能人才。
四、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使从事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技术干部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了解社会发展对水文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水文现代化、水文新技术及新仪器在水文工作中的应用,学习先进地区水文现代化和水文测站建设管理经验。学员在参加规定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水利部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培训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以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水文统计与误差理论、水力学、数据库技术、计算机应用、 径流形成与水文预报、水文测报与电算整编、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水文普通测量等;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地参观考察等。
六、培训费用
培训班不收取学员培训费,学员差旅费用自理,住宿费用每人交3000元,其余费用由水利部补贴。
七、名额分配及报名要求
西藏25名、青海12名(含贵德2名)、四川5名、甘肃4名、云南4名。请相关省(自治区)水利厅按分配名额选派符合要求的学员参加培训,并将学员报名表(见附件)汇总后报我部水文局。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水利部水文局:
联系人:王晓平、李薇

联系电话;010-63203269,010-63203591
传真:010-63204559
2、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周济人
联系电话,0514-87978602,15195576965
传真:0514-87978651
附件:水利部援藏水文水资源专修班报名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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