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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郑政文〔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初步建立了“全市统一政策、县区分级经办、兼顾地区平衡、新老平稳过渡”的保障制度,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决定对新密市等15个先进集体、王建彬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虽然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各单位进展情况还不够平衡,如中原区、惠济区工作进展较慢,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助推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5个)
新密市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30名)
王建彬魏诗超刘宏伟王宏乐魏晓雷
张 静冯俊岭任光明李鸿燕孙建刚
徐 萍赵合松郭炳勇胡卫国孟伟霞
张巧玲闫建华荆淑景赵 杰赵 斌
赵建设吴现伟付德坤张剑波艾 超
雍明轩秦国宪刘 岩张 艳汤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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