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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规财[20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深卫人规财〔2012〕9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办〔2007〕46号),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1年度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将对市直单位环境保护实绩进行考核。前期已完成了对我委治污保洁工程完成情况的考核,3月初将组织评审团对我委提交的环保工作报告开展评审。为撰写好环保工作报告,充分展示全系统2011年在节能减排、医疗废物处置等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现请各区、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区、本单位2011年环保工作材料报送我委,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内容应包括节能减排、医院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防护、医院改扩建项目落实绿色环保措施、工地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报送形式包括文字材料和照片资料。

(一)文字材料要求:

1.2011年有关环保工作计划

在本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入相关环保工作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分解环保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实环保工作经费。

2、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医院在节能减排、医院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防护、医院改扩建项目落实绿色环保措施、工地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成效等;环保机制建立、环保激励政策制订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和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工作情况等。

3、存在问题及建议

各单位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照片资料要求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在节能减排、医院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防护、医院改扩建项目落实绿色环保措施、工地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如投入使用的节能减排设施、设备;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防护标识、改扩建项目工地管理情况等。报送照片应有简单的说明,照片将用作环保工作报告现在答辩ppt制作。

二、报送时限要求

请各区、各单位将文字资料和照片资料于2月22日前发至邮箱:244817207@qq.com,联系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规财处曾波,电话:256093097。

三、其他要求

环保实绩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全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的荣誉,请各区、各单位务必重视,认真、客观、全面地梳理好本区、本单位2011年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中所做的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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