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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机[2012]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机[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部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启动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部署全年工作;

(二)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

(三)举办春耕生产农机化技术培训暨保护性耕作项目培训班;

(四)验收2010年立项的保护性耕作创新项目。

二、时间地点

时间:3月8日~9日,7日报到。

地点:许昌迎宾馆(河南省许昌市八一东路6666号,许昌市政府对面)

电话:0374-29666660374-2966888。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办)、农机推广站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主管处长)各1人;

(二)2012年31个农业部新建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团)项目实施负责人各1人;

(三)2010年启动的保护性耕作创新项目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农机局、吉林省农机化推广站、哈尔滨市农机化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省农机推广站、新疆农业大学、青岛市农机管理局、扬州大学)负责人各1人;

(四)春耕生产农机化技术培训人员请河南省农机局组织;

(五)部有关司局领导、有关专家和新闻媒体人员。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承办,河南省农机推广站协办。

(二)请2010年保护性耕作创新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验收报告、研究成果简介一式5份和多媒体汇报材料,报到时送交会务组。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参加人员,于2月29日前,以省为单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河南省农机推广站hnnjtg2009@126.com,请勿超员。

河南省农机推广站联系人:郭栋0371-65683130,1359808521王艺0371-65683223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联系人:张园010-67602730

附件:1.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份

省局

新上项目县数

培训

人数

省份

省局

新上项目县数

培训

人数

北京

1

 

1

湖南

1

1

2

天津

1

 

1

四川

1

 

1

河北

1

8

9

贵州

1

1

2

山西

1

8

9

陕西

1

6

7

内蒙古

1

8

9

甘肃

1

6

7

辽宁

1

4

5

青海

1

2

3

吉林

1

3

4

宁夏

1

2

3

黑龙江

1

4

5

新疆

1

6

7

江苏

1

 

1

大连

1

 

1

安徽

1

1

2

青岛

1

 

1

江西

1

 

1

新疆兵团

1

2

3

山东

1

7

8

黑龙江农垦

1

2

3

河南

1

8

9

 

 

 

 

湖北

1

 

1

 

 

 

 



附件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姓 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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