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资函[2012]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中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等级范围
甲级乙级
1中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
2九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3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有效期一年)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