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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关委函[20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教关委函[2012]3号)


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各有关学校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战线老同志优势,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教育部关工委决定在职业院校设立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商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及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部关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10所高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教育部关工委联系点(名单附后)。

二、联系点学校关工委要在教育部关工委和当地教育关工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研究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联系点学校关工委作为教育部关工委信息直报点,要注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部关工委有关文件、简报也将直接寄发联系点学校关工委。

四、请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将联系点学校关工委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5日前报部关工委秘书处。

联系人:刘永强、 李志强

联系电话:010-66097144(传真) 010-66096963

手机:刘永强13811485618、 李志强 13811788726

电子邮箱:ggwmsc@moe.edu.cn

五、希望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同时将部关工委联系点学校作为本地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加强指导。

附件: 1.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名单

2.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联系点关工委基本情况登记表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名单

高等职业院校(10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内蒙)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10所):
北京市昌平职业技术学校
北京市商业学校
天津第一轻工业学校
河北省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辽宁省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江苏省扬州商业学校
江苏省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2: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联系点关工委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关工委成立时间

 

分管校领导姓名

 

职务、级别

 

 

兼任关工委职务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经费情况

万元 /年

办公场地

有  无(画勾)

工作简报

 有  无 (画勾)

网站(页)

有 无 (画勾)

老同志补贴

元/人/月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方式

电话

电子

邮箱

 

 

传真

校关工委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情况

主任姓名

及座机、手机

 

现 职

(画勾)

现职职务、级别

 

常务副主任姓名及座机、手机

 

现 职

(画勾)

现职职务、级别

 

离退休

(画勾)

离退前职务、级别

 

离退休

(画勾)

离退前职务、级别

 

日常办事机构情况

秘书处设置

挂靠部门

 

编 制

秘书处工作人员数

在职

人(专职  人,兼职人)

独立办公

(画勾)

(画勾)

返聘

秘书长姓名

 

现 职

(画勾)

现 职 职 务

 

联系电话

座机

 

离退休

(画勾)

离退前职务

 

手机

 

信息员(通讯员)姓名

 

职 务

 

座机

 

手机

 

邮箱

 

关工委队伍建设情况

全校离退休人员总数

参加关工委

活动人数

占离退休总人数比例

%

其中骨干人数

(即经常参加活动者)

占参加活动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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