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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农村综合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阿委[201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农村综合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阿委〔2012〕17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2011年,各县、州直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2011年度农村目标责任书》,以持续稳定增收为核心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以转变生产方式为基础保障,以加快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攻坚破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州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村寨面貌焕然一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农村保持和谐稳定。

经综合评比,州委、州政府决定对各县农村综合目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一等奖:汶川县、红原县、小金县、九寨沟县

二等奖:理县、茂县、金川县、松潘县、若尔盖县

三等奖: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

希望各县、州直有关部门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州农村跨越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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