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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复审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甘爱卫发[20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复审工作的通知
(甘爱卫发[2012]1号)


各市州及有关县爱卫会:

按照《甘肃省城市卫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原定于2011年对 2008 年命名的“甘肃省卫生城市”和2006年命名的“甘肃省卫生县城”考核复审工作推迟至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复审

1.甘肃省卫生城市

包括兰州市、庆阳市、天水市、定西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敦煌市、玉门市、临夏市。

2.甘肃省卫生县城

包括景泰县、华池县、崇信县、成县。

(二)检查范围

涵盖被检查城市(县城)的全部建成区,建成区面积以市(县)统计年鉴为准,请被考核城市提供本市(县)行政地图10份,并用红蓝铅笔圈出建成区范围。

二、考核时间

每个城市考核时间约为两天,其中听取受检市(县)汇报和查阅资料半天、分组实地检查一天、考核组汇总情况并向受检市(县)通报考核结果半天。考核时间拟定于2012年5月,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组到达后需乘车对被检查城市(县城)市容进行参观检查。

(一)资料考核

包括听取被检查市(县)创建工作汇报,查阅近三年以来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等。

(二)现场考核

采取按项目分组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民意测验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随机访问,了解当地居民、过往旅客对被考核市(县)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四)社会公示

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结果,对考核复审达到标准要求的城市(县城)进行为期两周的社会公示。

(五)执行标准

“甘肃省卫生城市”按《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2010年版)进行检查考核;“甘肃省卫生县城”按《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考核标准》(2010年版)执行。

(六)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标准分八个组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及单位居民区卫生组

考核市(县)爱卫会组织情况、办事机构工作条件以及所开展工作的详细情况;同时,城市检查考核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制度落实情况。

2.健康教育组

检查了解市(县)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建设、行业健康教育、大众传媒及控烟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3.市容环境卫生组

检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4.城市环境保护组

检查了解被查城市近三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及达标情况(此项检查内容不涉及县城)。

5.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组

检查了解被查城市(县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基本档案资料完善及设施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

6.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组

从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单位管理几方面检查了解被查城市(县城)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及整治成效。

7.病媒生物防制组

了解掌握被检查城市(县城)近三年来在病媒生物防制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达标巩固情况。

8.窗口单位卫生及民意测验组

实地检查机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环境卫生制度落实及内外环境保洁情况,随机访问当地居民、过往旅客对该市(县)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

被考核市(县)按以上分组分行业对应提供全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水厂、污水厂、垃圾处理场、二次供水单位等)待检单位名单及详细地址,供各检查组抽查。

四、组织形式

考核复审分东片(包括:兰州市、庆阳市、天水市、定西市、临夏州、华池县、崇信县、成县)和西片(包括: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敦煌市、玉门市、白银市、景泰县)两个区域进行,组成两个考核复审组,考核复审组组长由省人大或省政协分管卫生的领导担任,成员从省爱卫会有关部门抽调。

五、考核程序

(一)汇报会

由被考核城市(县城)政府主要领导做工作汇报。内容包括近3年该地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参加人员为被检查城市(县城)政府主要领导,爱卫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等。

(二)分组检查

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等形式,对被考核城市 ( 县城 ) 巩固卫生创建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打分。

(三)反馈会

由省检查组综合反馈整体检查考核情况,参加人员同汇报会。

六、有关事宜

(一)此次考核复审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受检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情况以打分方式进行记录,考核复审达到标准要求、公示无异议,提请省爱卫会全委会议审核通过的,重新命名为“甘肃省卫生城市”或“甘肃省卫生县城”。

(二)考核复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省爱卫会向该市(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审核;经整改复审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其卫生城市(县城)荣誉称号。

(三)为了增加考核复审工作的透明度,考核期间,被考核城市要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反映情况。

(四)考核时严禁动用警车开道,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应付;被检查单位不得无故关门拒检;现场检查每个小组陪检人员不得超过检查组成员的两倍;尽量避免影响群众工作生活。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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