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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立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2]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立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2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把《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丁雄军(市政府秘书长)

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毅(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安九熊(市政府副秘书长)

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翔(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刘玉双(市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

谯运清(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成员:分别从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承担《意见》的深入研究解读工作,负责起草《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材料;

(二)统筹协调市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到国家相关部委、省直相关厅局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

(三)根据全市贯彻落实《意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负责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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