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黄大勋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邓劲松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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