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商局《2012年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筑工商通〔2012〕53号)
各区(市、县)局、金阳高新分局:
现将贵阳市工商局《2012年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工作要点,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抓住贯彻好国务院二号文件精神和搞好微型企业发展两个重点,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为服务贵阳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1、继续开展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2、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局的一系列加强乳制品监管的文件精神,以及贵阳市工商局《关于重申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筑工商通[2012]40号)文件精神,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3、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实。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继续开展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格检查食用油经营者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者食用油的进货来源,全面检查经营者进货查验、检验合格证明、索证索票以及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特别是“地沟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切实维护食用油市场秩序。
5、继续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突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特别是“酒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6、继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按照省局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格酒类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品种,以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酒类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二)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籍管理。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同时加大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和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强化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局要按照2012年贵阳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计划、中老年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抽检计划和快速检测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结合实际有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3、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强化基层工商分局日常巡查监管和案件查办工作。
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到岗到人。要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为重点内容,强化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加大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鼓励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设立临界食品专柜,同时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食品质量承诺制度;④食品协议准入制度;⑤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⑧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⑨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四)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继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力度,严格按照2012年定向监测、快速检测计划、方案,加大被抽检食品的种类、抽检批次和频次,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严把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关。
2、继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积极配合省局抓好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许可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台账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市场巡查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的目标。
3、继续推进流通环节食品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和道德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五级分层分类联保”行业体系建设,构建个体私营协会、食品安全协会、食品安全片区分会、食品安全分层分类联保组和联保小组等五级分层分类联保自律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制度,通过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对诚实守信、业绩突出的经营户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微小企业,以及食品监管自律组织进行奖励,同时,对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执法人员及工商分局给予表彰奖励。2012年,结合自律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总体目标,各辖区自律组织会员必须占到经营户总数的80%以上;城镇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建成率要占到全市食品经营户的80%,对已经建成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要不断巩固提高。
4、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2、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虚心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信息报送,严格督促检查。各局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的录入和统计上报各种数据及工作情况,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食品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一是对各局每月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讲评,要求做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清月结;二是为各局搭建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和分析研究,解决工作难题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