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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程序的复函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2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程序的复函
(环办函[2012]270号)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请予以明确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程序的请示》(赣环防字〔2012〕1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河源市杨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水果加工和果菜汁饮料制造,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该企业应取得所在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

二、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你厅申请上市环保核查,你厅可对其开展全面环保核查并出具意见;对于其下属非重污染生产企业,你厅可以参照我部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规定,根据企业环保特点,适当简化核查内容和程序。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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