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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颁发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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