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1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财税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启动实施201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探索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深化培训基地与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从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装备、能力评价等方面积累高技能人才培训经验,为推动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规模化培训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2年的培训基地项目从2012年5月起开始实施,为期2年。
四、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8年公布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本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地级城市以上的公共实训基地。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管理规范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四)校企合作
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五、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地方预审推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见附件1),各省(区、市)推荐培训基地项目候选单位。凡超出申报控制数名额,一律不予评审。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培训基地项目单位预审、遴选工作,确定本地区培训基地项目候选单位。在预审和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4月16日前请将本地遴选的培训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申报材料包括:
1.本地区推荐申报2012年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报告,并附申报项目单位名单(按优先次序排序)。
2.各培训基地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内容应涵盖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3.各培训基地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及其制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项目任务可实现、项目内容可完成、项目经费可执行、项目管理措施可操作。
(二)部门组织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培训基地项目候选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培训基地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最终择优确定培训基地项目单位。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项目经费
(一)中央财政支持。2012年,中央财政单独安排经费,专门用于补助培训基地项目。一次性拨付每个培训基地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
(二)地方财政配套。地方政府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培训基地项目实施工作。
七、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
(三)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八、考核评估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基地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培训基地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财政部,定期对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培训基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考核评估具体办法由两部另行制定。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基地称号,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九、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予以公布, 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田丰
电话:010-84208452传真:010-84207452
联 系 人: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李群
电话:010-68553812传真:010-68553852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序 号 | 地 区 | 申报控制数 |
1 | 北 京 | 6 |
2 | 天 津 | 5 |
3 | 河 北 | 6 |
4 | 山 西 | 5 |
5 | 内蒙古 | 5 |
6 | 辽 宁 | 6 |
7 | 吉 林 | 5 |
8 | 黑龙江 | 7 |
9 | 上 海 | 3 |
10 | 江 苏 | 7 |
11 | 浙 江 | 6 |
12 | 安 徽 | 6 |
13 | 福 建 | 6 |
14 | 江 西 | 6 |
15 | 山 东 | 7 |
16 | 河 南 | 7 |
17 | 湖 北 | 6 |
18 | 湖 南 | 6 |
19 | 广 东 | 8 |
20 | 广 西 | 6 |
21 | 海 南 | 3 |
22 | 重 庆 | 6 |
23 | 四 川 | 6 |
24 | 贵 州 | 5 |
25 | 云 南 | 5 |
26 | 西 藏 | 1 |
27 | 陕 西 | 6 |
28 | 甘 肃 | 5 |
29 | 青 海 | 4 |
30 | 宁 夏 | 3 |
31 | 新 疆 | 5 |
32 | 新疆兵团 | 2 |
总计 | 170 | |
附件2:
项目单位 (公章)
填 报 人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项目单位名称 |
| 属性 | 政府办 行业、企业办 其它 | |||||||
项目单位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网址 |
| |||||||
法人代表 信息 | 姓名 |
| 部门及职务 |
| ||||||
办公室电话 |
| 传真 |
| |||||||
手机 |
|
| ||||||||
资金账号 |
| 开户银行 |
| |||||||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
| |||||||||
规范管理 |
(可加附页) | |||||||||
培训能力 |
(可加附页) | |||||||||
师资队伍 |
(可加附页) | |||||||||
校企合作 |
(可加附页) | |||||||||
申报单位意见 |
| |||||||||
专家组 审核意见 |
| |||||||||
省级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省级财政部 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 |||||||||
附件3:
(项目单位名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公章)
所属省份:
主管部门: (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要精准无误。
四、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五、《实施方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后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一、项目概述
表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信息
表1-2项目背景
表1-3工作基础
二、项目实施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表2-1项目实施工作思路
表2-2项目实施工作目标
三、项目实施工作重点及内容
表3-1 专业(职业)建设计划
表3-1-1 专业(职业)建设目标与预算安排
表3-1-2 专业(职业)建设内容与进度
表3-n 专业(职业)建设计划
表3-n-1 专业(职业)建设目标与预算安排
表3-n-2 专业(职业)建设内容与进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表4-1保障机制
表4-2投入预算汇总
五、审核结果
表5 省级专家审核意见和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1.×××(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注:页码可根据《实施方案》填写的实际页数编排。
一、项目概述
表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信息
项目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邮编) |
| |||
联系人 信 息 | 姓 名 |
| 部门及职务 |
|
办公室电话 |
| 传真 |
| |
手机 |
|
| ||
办学特色概述 | ||||
| ||||
表1-2项目背景
说明 | 简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总体情况。 |
表1-3工作基础
说明 | 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分专业(拟申报的专业)简述培养高技能人才具备的条件和已有的工作基础。 |
二、项目实施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表2-1项目实施工作思路
说明 | 指导思想:简述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训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促进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等。 基本思路:简述开展培训基地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建设原则。 |
指导 思想 | |
基本 思路 |
表2-2项目实施工作目标
说明 | 简述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总体目标要按照本通知“总体工作目标”和“项目产出”来制定。阶段目标按2012-2013年度和2013-2014年度来实施,体现可量化、可监测。 |
总体 目标 | |
阶段 目标 |
三、项目实施工作重点及内容
表3-1-1 专业(职业)建设目标与预算安排
说明 | 项目组构成:主要指建设本专业(职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建设目标:按照本通知“项目产出”来制定,要用数据来设计可量化、可监测的指标。 预算安排:围绕本专业(职业)建设内容需要,按照500万元资金额度,划分预算资金。 | |
项目组 构成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 |
建设 目标 | ||
预算 安排 | 建设内容 | 资金预算(单位:万元) |
构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 ||
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 | ||
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 | ||
表3-1-2 专业(职业)建设内容与进度
说明 | 建设内容一:本专业(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技能评价等内容来制定,并确定每一年度的验收要点。 建设内容二:通过校企合作平台提升本专业(职业)的培训能力,重点围绕校企合作项目以及在师资、装备、实训等方面提升培训能力来制定,并确定每一年度的验收要点。 建设内容三:通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和校企合作等一系列工作,形成培训基地建设的规律性、创新性的成果。 | ||
建设内容一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构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 1. |
|
|
2. |
|
| |
3. |
|
| |
4. |
|
| |
|
| ||
建设内容二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 | 1. |
|
|
2. |
|
| |
3. |
|
| |
4. |
|
| |
|
| ||
建设内容三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 | 1. | ||
2. | |||
3. | |||
4. | |||
表3-n-1 专业(职业)建设目标与预算安排
说明 | 同上 | |
项目组 构 成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 |
建设 目标 | ||
预算 安排 | 建设内容 | 资金预算(单位:万元) |
构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 ||
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 | ||
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 | ||
表3-n-2 专业(职业)建设内容与进度
说明 | 同上 | ||
建设内容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构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 1. | ||
2. | |||
3. | |||
4. | |||
建设内容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校企合作提升培训能力 | 1. | ||
2. | |||
3. | |||
4. | |||
建设内容 | 2012.5-2013.5 验收要点 | 2013.5-2014.5 验收要点 | |
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 | 1. | ||
2. | |||
3. | |||
4. | |||
四、主要保障措施
表4-1保障机制
说明 |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总体架构、基本职责、人员组成、责任分工以及考核奖惩措施等。 保障机制:项目建设的培训机制、管理机制等。 经费保障:包括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地方、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方面的经费筹措措施,以及其他方面的物质条件。 |
管理 机构
| |
保障 机制 | |
经费 保障 |
表4-2投入预算汇总
建设 内容 | 资金总预算及来源 | 合 计 | ||||||||
中央财政 补助 | 地方财政 投入 | 行业企业 投入 | 其他 投入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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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 完善 的高 技能 人才 培训 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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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提升 培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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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炼培训基地 建设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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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结果
表5 省级专家审核意见和行政部门审核结果
专家论证意见 | ||||
专 家 信 息 | 说明:1.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2.专家人数应为单数。 |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手 机 | 签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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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 省级财政厅(局) | ||
(盖章) | (盖章) | |||
附件:1.×××(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略)
2.×××(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