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李琳、刘琪瑾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教党任[2012]8号)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经研究并与中共广东省委商得一致,决定任命李琳同志为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刘琪瑾同志为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