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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第三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中医[2012]0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第三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2〕016号)


长宁区卫生局、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6号),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
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建设标准与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以进一步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建设单位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建设工作给予政策扶持与经费支持。在建设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与我局中医药服务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石云
联系电话:22121628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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