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锡就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市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
二、适用对象
与上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上述大学生在外租房的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
四、申领办法
大学生的租房补贴,由其所在企业代为办理有关申领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发放。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审核办法〉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2〕1号)执行(详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