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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办价财[2012]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办价财[2012]18号)


各区域电监局,山西、山东、浙江、新疆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根据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成本与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价财[2012]4号)要求,决定对部分电网企业2011年输配电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电监会《关于印发2012年成本与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价财[2012]4号)的要求,决定对全国部分电网企业2011年输配电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价格执行、电费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省级电网企业

北京、山西、山东、辽宁、湖北、重庆、浙江、新疆、广东、广西。

(二)省级以下电网企业

省级以下电网企业原则上每个省选择2个地(市)级供电公司、2个县级供电公司,具体单位由有关派出机构研究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2011年度输配电成本情况

1、电网企业(省级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和县级供电公司)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输配电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分业核算情况;

2、输配电成本支出情况;

3、输配电成本核算政策变化情况;

4、影响输配电成本变化的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情况;

5、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输配电成本信息情况;

6、与输配电成本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2011年度价格执行情况

1、购电情况。电网企业(省级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和县级供电公司)购电来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跨省跨区等)、类型(火电、水电、燃气、核电、风电等)、价格、电量、购电费情况,以及与上一年度对比增减情况、变化原因、影响分析等;脱硫、脱硝加价等电价政策的实施情况。

2、售电情况。包括售电分类、价格、电量、售电收入情况,以及与上一年度对比增减情况、变化原因、影响分析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及峰谷(丰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3、电价执行中的其他情况。大用户直购电电价执行情况,包括输配电价、线损、基金及附加、电量、电费等情况,与发电企业、大用户结算关系等;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中的价格执行情况;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及差额资金使用情况。

(三)2011年度厂网电费结算情况

1、购售电合同中涉及电费结算内容情况;

2、上网电量计量、确认及电费支付情况;

3、统调以外机组电费结算情况;

4、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电费情况;

5、争议电费、陈欠电费的产生原因及结算情况;

6、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电费结算信息情况;

7、与电费结算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输配电成本、厂网电费结算以及价格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阶段及程序

(一)检查阶段

本次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自查;检查;重点检查;总结评价(发布监管报告)。

(二)检查程序

1、自查阶段

2012年3月,下发检查通知,要求被检查电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3月30日前将自查阶段报告和相关数据材料(见附件)报送电力监管机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电力监管机构(按辖区负责)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要求电网企业补充有关数据和资料,并对2011年度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电费结算及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检查阶段

4月份,按照选定的10个省级电网公司及所属20个市级和20个县级供电企业,由电监会组织有关派出机构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分省检查报告。

3、重点检查阶段

5月份,根据各省检查情况,由电监会价财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4、总结并编制发布监管报告阶段

6月份,在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基础上,结合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编制“2011年度输配电成本及价格执行情况监管报告”,经主席办公会审议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1、有关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有关派出机构应明确工作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仔细核实,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并做好保密工作。要及时总结,明确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按时保质提交检查报告。

附件:1、2011年度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明细表
2、2011年度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1年度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明细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万千瓦时、元/千千瓦时
项目2011年2010年
材料费  
工资  
折旧  
修理费  
其他费用  
其中: 职工福利费  
  财产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研究开发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办公费  
  水电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劳动保护费  
输电费  
委托运行维护费  
合计  
售电量  
单位成本  


附件2:
2011年度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万千瓦时、元/千千瓦时
结算对象购电量平均购电价应付电费实付电费电费结算率陈欠电费备注
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末余额2011年支付数2010年支付数 
合计其中:承兑汇票支付电费数合计其中:承兑汇票支付电费数
                 

注:1、本表所填数据仅指与发电企业之间的购售电往来,不包括电网企业之间的购售电往来。
2、“结算对象”填列与电网公司结算的发电企业名称。
3、本表所填“应付电费”、“实付电费”、“电费结算率”仅指报告期实际发生的电量电费结算情况,不包括陈欠电费。报告期以前网厂之间发生的累计欠付电费的支付情况在“陈欠电费”栏内单独反映。
4、电费结算率=实付电费/应付电费。
5、请在备注栏或另附文字说明: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电费回收率、主要欠费行业和欠费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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